近日,人社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評價標準中不得簡單設立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硬性要求。
現實生活中,受論文的限制而無法正常參加職稱評審的教師不在少數,有的教師辛辛苦苦教了大半輩子的書,職稱依然停留于中級教師這一檔。究其原因,有的就是被評高級職稱必須“有論文”這一硬門檻攔住了。
一些教師教了一輩子的書,卻拿不出幾篇像樣的論文,這倒不見得是教師不會撰寫論文,而是很多教師整天在學校里,不是忙著備課、上課,就是埋頭批作業、輔導學生。即便是回到家中,也經常接到不少家長的電話,或了解孩子的在校表現,或詢問孩子的學業情況,等等。加之,近年來受疫情影響,很多教師除了正常備課外,還要花費很多時間制作課件,提高在線教學的質量。總體來看,一些一線教師很難有時間靜下心來撰寫論文。
從另一層面看,沒有發表論文的教師就一定是“差教師”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筆者曾在多所學校當過教師,發現很多教師雖沒有發表論文,但教育教學水平并不差,有的甚至多次被評為學校的教學骨干和業務標兵。可見,對教師的評價不可唯論文。高質量的教育教學、高水平的教育管理,才是衡量好教師的硬標準。
此次,人社部專門發布《通知》,明確逐步將論文“必選”轉變為成果“多選”,建立“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這無疑是一個好現象,值得點贊。一方面,淡化論文數量要求讓更多教師不再被論文所困、所累,而是讓更多的優秀教師即使不會撰寫論文或沒有論文,也照樣有機會能評職稱,照樣能成為高級教師;另一方面,評職稱不唯論文讓更多教師有充裕的時間潛心教學、靜心育人。無論對教師,還是對學生,都是一種雙贏。
當然,評職稱不唯論文并不等于教師不需要撰寫論文。對于一名優秀的教師來說,在保證課堂教學水平的前提下,把自己平時一些好的教育教學經驗和成果寫下來,既能不斷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學水平,又能通過分享的方式,讓其他教師從中獲取經驗,何樂而不為呢?
期待人社部這則包括“合理設置論文和科研成果要求”等在內的通知,能盡快盡早落地,并在各地各學校得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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