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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引才用才制度,促進國際職業資格與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銜接,根據《關于印發<揚州市國際職業資格比照認定職稱資格辦法(試行)>的通知》(揚人社(2022)119號)規定,現就開展我市國際職業資格比照認定職稱資格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取得揚人社(2022)119號文件附件1目錄內的國際職業資格證書,且在揚州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及管理工作的人員。申報人員不受國籍、戶籍等條件限制。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須符合揚人社(2022)119號文件中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學歷、資歷等要求。
三、申報材料
1.《揚州市國際職業資格比照認定職稱資格登記表》(附件1),一式兩份,登記表可在揚州市人社局網站首頁資料下載欄下載;
2.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護照、臺胞證等,一種即可;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國際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在揚州工作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外國人、港澳臺工作許可證等,一種即可。
四、申報程序
1.國際職業資格比照認定職稱資格按屬地管理原則,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并準備上述相關紙質申報材料,所在單位審查后在《揚州市國際職業資格比照認定職稱資格登記表》上填寫意見及加蓋公章;
2.按照我市職稱管理權限,初級報至各縣(市、區)人社局、功能區辦事處,中級報至市人社局。申報人攜帶紙質申報材料至相關部門審核,原件將在審核完成后退還申報人(具體地址和聯系方式見附件2);
3.申報工作每季度開展一次,各季度申報截止日期分別為3月10曰、6月10曰、9月10曰、12月10曰;
4.經審議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將授予其相應的職稱證書,并發文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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