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職稱辦,市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市2022年職稱初定工作(不含正常申報評審人員),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
二、初定要求
符合我省相應職稱系列(專業)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基本要求,且學歷、資歷方面一般達到以下要求,部分專業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執行。
(一)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從事相關工作滿1年,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員級。
(二)具備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后,從事相關工作滿1年,或者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后,從事相關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級。
(三)具備博士學位后,從事相關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級。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職稱初定人員,根據附件操作指南,進行網上申報。系統申報提交后,等待受理部門審核確認,最終自行打印職稱電子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二) 2022年初定系統開放時間分別是3月9日- 18日;6月、9月、12月1日-10日。三縣兩區、市本級(含功能區)職稱初定同步開展,申報人員根據工作單位屬地進行申報。
四、注意事項
(一)申報人員,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在單位同意申報證明上加蓋單位公章。其中,中小學教師職稱等實行“評聘合一”的,初定須在核定的崗位職數內,由所在單位核實確認后蓋章。
(二)經授權自主評審自主發證的高等院校人才不在認定范圍內;對中、初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簡稱“以考代評”)的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技術、船舶、翻譯、出版、通信、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等10個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相應職稱,不進行認定。
(三)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一經查實,由職稱認定部門予以撤銷,失信行為記入誠信檔案庫。
工作過程中,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標簽:
本文鏈接:http://www.tiancaifz.cn/xwzx/271.html
版權聲明:部分素材來自網絡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