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質量工程(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初級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初級職稱:
(一)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技術員職稱。
(二)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四)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五)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六)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專業能力要求:
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與完成的工作獲獎(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或取得專利、軟件著作權等技術成果。
(二)參與完成專業技術工作總結1篇,或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技術方案、實施細則、作業指導書等1篇。
(三)作為主要作者,在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或在縣(局)級以上行業學術會議上交流技術工作文章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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