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數字經濟(智能交通)工程(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初級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評審初級職稱:
(一)具備大學專科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核合格,可初定技術員職稱。
(二)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三)具備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四)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五)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六)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熟悉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的技術標準和規程;助理工程師應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并能解決智能交通工程專業一般性技術難題。
(二)參加智能交通行業產品研究、設計、制造、試驗檢測、技術改造、質量管理和技術管理等相關工作。
(三)參加智能交通行業專業技術分析和市場分析工作等。
業績、成果要求:
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加完成的工作項目獲獎(科學技術獎、優秀工程咨詢、勘察設計獎、優質工程獎等)。
(二)參加開發、推廣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
(三)作為主要作者,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技術工作文章1篇以上。
(四)撰寫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或實例材料等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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