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電力工程初級(技術員、助理工程師)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初級職稱:
(一)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二)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三)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技術員職稱。
(四)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五)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六)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一)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二)了解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基本掌握本專業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從事電力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以上:
(一)參與完成電力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制造、施工與調試、測試等工作,并通過同行專家的鑒定(評價)或驗收。
(二)參與完成電力工程項目的標準化、可靠性、產業化推廣,并取得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在工作中解決較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1項以上;或在處理運行故障、安全生產隱患中措施得當。
(四)參與本專業相關規程、技術規范等的編寫工作。
業績、成果要求:
從事電力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與完成的工作成果獲得本行業相關獎項或榮譽。
(二)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較復雜的技術問題而撰寫的專業技術總結1篇以上;或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立項研究(論證)報告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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