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州市職稱評審工作統一安排,為做好2023年度泰州市質量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考核認定)工作,現就報送評審材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1.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質量檢驗、質量管理、計量、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標準制(修)訂、標準化技術研究與推廣等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2.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誨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3.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考核認定)。
二、申報條件
1.正常申報人員可桉《江蘇省質量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5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學歷、資歷等要求申報評審。
2.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53號)的規定執行。
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精神,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參加職稱評審。
4.根據《關于調整我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356號)文件,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必要條件。
5.取得《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蘇人社發[2019]183號)表所列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符合質量工程中、初級職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
6.根據《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泰職辦[2023]7號)文件,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書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7.根據《關于開展企業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泰職辦(2020]5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無學歷、職稱、論文,或學歷、職稱、論文以及資歷年限不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要求,但品德、專業能力、業績成果突出、做出較大貢獻,能夠得到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質量工程專業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己苏J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中級職稱的考核認定:(1)市(廳)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相應獎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2)獲得市(廳)級以上表彰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優秀科技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等稱號(含其他相應層次及以上榮譽稱號);(3)獲得市(廳)級以上政府質量獎企業直接負責人;(4)直接負責(技術負責)完成省(部)級以上較大項目的研究、設計或發明、引進、轉化技術創新成果(專利)并用于生產實踐,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有關專家鑒定認可;(5)獲得國家級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或省級技能大賽一、二等獎或市級一類技能大賽一等獎;(6)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可直接申報相應級別職稱的民營企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人才。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提供的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中級考核認定申報表》(申報平臺下載,用A3紙打印,對折成A4紙后從中間騎縫裝訂)一式3份。申報考核認定的人員其個人具有代表性、標志性成果須由本單位或本行業2名以上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企業負責人撰寫推薦意見,意見內容在申報時錄入,《中級考核認定申報表》打印出來后由推薦的專家或企業負責人簽字。
(2)《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1份。
(3)《個人承諾書》(申報平臺中可下載模版,需申報人簽名)1份。
(4)身份證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凡申報平臺不能自動獲取驗證的學歷(學位)(中專及以下學歷除外),均需申報人在“其他材料“中上傳《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等相關佐證材料(需登陸“學信網“申請)。國(境)外的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6)申報人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任職聘書(聘文)。持外地人社部門或經人社部門授權的單位頒發的職稱證書,在我市同級轉評或申報高一級職稱的,須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能夠提供證書、評審申報表和評審批文等相關佐證材料。
(7)繼續教育學時審驗合格證明。
(8)2019-2022年年度考核材料(企業單位申報人員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單位對其近四年來的德、能、勤、績四方面進行考核,做出綜合評價意見)。
(9)任現職以來的技術工作總結。
(10)能反映本人專業理論知識水平、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的材料。
(11)單位同意申報證明(申報平臺中可下載模版)。
(12)《申報材料目錄表》(請貼于材料袋封面)。申報材料中的證書、證件、業績成果等佐證材料可提供復印件,各單位人事部門須對照原件進行逐一審核,并由審核人在復印件上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2.材料裝訂要求
為提高申報材料規范度,確保評審效率及質量,上述申報材料中除1、2、12項外,其他項申報材料須裝訂成一整冊,具體說明如下:
(1)整冊申報材料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個人承諾書、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初級職稱證書、任職聘書(聘文)、繼續教育學時審驗合格證明、年度考核材料等。第二部分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業績成果證明等相關材料。
(2)整冊申報材料應該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頁碼從第一部分的第1頁開始連續編號,且一律編寫在右下角,與目錄對應。
(3)申報材料左側膠裝,不得使用拉桿、票夾裝訂。
(4)申報材料需裝入檔案袋內方可上報。
四、申報方法和程序
申報人員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在主頁左側“云辦事專欄找到“職稱”分專欄,轉入“職稱服務”頁,點擊“職稱評審申報”項上的“在線辦理“轉入“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0日。
網上申報上傳的各類證書、證件、證明、業績成果、論文等的PDF文件須為原件的掃描件。線上申報時“所屬行政區劃”這一填報項需根據申報人單位屬地情況來確定。例如,申報人單位隸屬主管部門為泰州市級機關、部門(單位)的則”所屬行政區劃”選擇“泰州市本級"。特別要注意泰州市市直單位不能選“海陵區”;申報人單位隸屬靖江市的或靖江市無主管部門的企業,“所屬行政區劃”選擇“靖江市”。
網上申報預審通過后,申報人員登錄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正式材料,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公示、簽字蓋章后,于7月20日前先后報交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人事部門、各市(區)職稱辦審核。
7月30日前,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紙質申報材料、委托評審函、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及評審費統一報送至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泰州市海陵南路315號301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報工作要求
1.各部門、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要認真做好職稱申報宣傳指導和組織推薦工作,及時公開申報條件和辦法,為廣大專業技術人員提供良好的服務。要堅持條件,嚴格把關,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要求,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切實維護職稱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申報人所在單位在蓋章推薦前要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報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現工作崗位、現職稱名稱、現職稱取得時間、擬申報職稱、是否在黨紀、政務、行政處分期內、近4年年度考核情況(不進行年度考核的企業除外)、業績成果(可條目式概述)等;
3.各市(區)市場監管局要根據監管檔案、各市(區)職稱辦要通過社保系統,核查申報人員單位信息,如不一致或無法查詢的,請申報人員在遞交申報材料時提供單位工資發放流水(須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等佐證材料。
4.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制。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審核單位(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5.凡是專業不對口或破格申報或申報考核認定的,均須參加面試答辯。
6.在申報評審中,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擾亂職稱評審秩序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進行嚴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違紀違規所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7.根據蘇財綜[2018]21號文件核定的收費標準,評審費按300元/人標準收取,初級職稱評審費為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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