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州市職稱評審工作統一安排,為做好2023年度泰州市自然資源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核認定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1.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自然資源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從事自然資源工程工作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2.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3.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考核認定)。
二、申報主要政策說明
1.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自然資源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35號)、《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15號)、《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泰州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泰職辦[2023]7號)有關規定執行。
2.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53號)的規定申報評審。
3.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落實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要求,申報人員取得有關職業資格即視同取得相應層級和專業的職稱,可作為申報職稱的依據。
4.根據國家有關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為推動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與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效銜接,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
5.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6.根據《關于開展企業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泰職辦(2020)5號),凡在我市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因學歷、資歷等原因不能正常申報評審,但符合考核認定條件的,可申報考核認定。自然資源工程中級職稱考核認定條件:(1)獲得與自然資源工程相關的市(廳)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或相應獎項)以上獎項獲得者;(2)取得本專業(工種)一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3)獲得與自然資源工程有關的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國家發明專利1件以上;(4)本專業申報人員獲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等稱號或市級“五一“勞動獎章(含其他相應層次及以上榮譽稱號);(5)獲得國家級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省級技能大賽二等獎以上或市級技能大賽一等獎;(6)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精神,民營企業中取得較大成績、作出較大貢獻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
三、申報專業
申報專業以申報系統中所列專業為準。申報何種專業由申報人員根據實際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確定,申報專業一經選定提交無法更改。
四、申報方式及說明
申報采取線上、線下同步進行的方式。既需網上提交申報信息,又需線下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線上上傳的各類佐證材料的PDF文件須與線下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一致。
(一)線上申報渠道及說明。
申報人員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在主頁左側“云辦事”專欄找到“職稱“分專欄,轉入“職稱服務”頁,點擊“職稱評審申報”項上的”在線辦理”轉入“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網上申報時,申報人要特別注意正確選擇申報類型。上傳的各類證書、證件、證明、業績成果、論文等的PDF文件須為原件的掃描件。線上申報時間為6月28日~8月2日。線上申報時”所屬行政區劃”這一填報項需根據申報人單位屬地情況來確定。例如,申報人單位隸屬主管部門為泰州市級機關、部門(單位)的則”所屬行政區劃”選擇“泰州市本級”。特別要注意泰州市市直單位不能選“海陵區”;申報人單位隸屬靖江市的或靖江市無主管部門的企業,”所屬行政區劃”選擇“靖江市”。
(二)線下申報所需紙質材料及說明。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中級考核認定申報表》(申報平臺下載,用A3紙打印,對折成A4紙后從中間騎縫裝訂)一式三份。申報考核認定的人員其個人代表性、標志性成果須由本單位或本行業2名以上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企業負貴人撰寫推薦意見,意見內容在申報時錄入,《中級考核認定申報表》打印后由推薦的專家或企業負責人簽名。
2.《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1),A3版式1份,推薦意見欄需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
3.《單位同意申報證明》及《個人承諾書》原件,(系統導出模板,申報人簽字,單位蓋章)1份。
4.身份證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凡申報平臺不能自動獲取驗證的學歷(學位)(中專及以下學歷除外),均需申報人在“其他材料”中上傳《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等相關佐證材料(需登錄“學信網”申請)。國(境)外的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6.現職稱證書復印件。持外地人社部門或經人社部門授權的單位頒發的職稱證書,在我市同級轉評或申報高一級職稱的,須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能夠提供證書、評審申報表和評審批批文等相關佐證材料。
7.2019~2022年年度考核表(企業單位申報人員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單位對其近四年來的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考核,做出綜合評價意見)。
8.繼續教育條件按照省、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9.專業技術工作總結1份,內容包括以下方面:(1)任現職以來(下同)的主要技術工作經歷;(2)參與了哪些工程技術項目;(3)在項目中發揮了哪些作用,解決了何種技術難題;(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5)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中第幾條、旁證材料見第幾冊第幾頁。
10.任現職以來能反映工作經歷與能力、工作業績與成果的有關技術資料、各類表彰、獎勵證書的復印件。
11.任現職以來能反映本人技術水平的論文或專題技術工作報告或有關專著、譯著。正式發表的論文或專著復印件要附封面和期刊目錄;未發表的要正式打印,并經本單位或本行業2名以上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對其論文的價值和作用出具初步評價意見,專家的高級職稱證書復印件附后。
12.申報人所在單位出具的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文件,公示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報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現工作崗位、現職稱名稱、現職稱取得時間、擬申報職稱、是否在黨紀、政務、行政處分期內、近4年年度考核情況(不進行年度考核的企業除外)、業績成果(可條目式概述)等。
所需申報材料除l、2項外,其他申報材料須按上述所列順序裝訂成冊,要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申報材料需裝入牛皮紙袋內方可上報。
專業技術人員提交的標準、法規、規章等業績材料替代論文要求時,相關業績不得重復使用。
《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自然資源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J35號)資格條件中要求的項目規模等級,有國家、行業等相關標準的,按相關標準確定;暫無相關標準的,按照本通知的《項目規模劃分參考表》(附件2)確定。
凡申報材料中的證書、證件、業績成果等佐證材料復印件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照原件逐一審核,審核人須在復印件上逐頁簽字、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
2022年評審未通過人員,此次申報須提供新的業績成果(產生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業績成果比較突出,符合資格條件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單獨成冊。否則各單位不得受理、報送。
五、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按照職稱評價糾治“四唯”傾向要求,創新評價機制,在自然資源工程中級職稱評審中繼續引入面試、答辯環節,具體需答辯的情形由評委會確定,具體名單另行通知。答辯結果將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
2.各市(區)、各部門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報推薦審核工作,認真落實責任,把好審核關,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為嚴肅職稱工作秩序、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誠信承諾和責任追究制度,對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擾亂職稱評審秩序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進行嚴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違紀違規所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3.各市(區)自然資源工程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初定及評審工作由各市(區)職稱辦自行組織。
4.網上申報審核通過后,各市(區)行業主管部門于2023年8月8日前按屬地管理原則統一將申報材料(含評審委托函及花名冊一份)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職稱辦,地點:泰州市海陵區鳳凰東路51號八樓821室,聯系人:楊文君、戴蕊。
5.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中級、初級評審費(含面試答辯、論文鑒定費)分別按300元/人、80人/人標準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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