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揚州市生態環境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根據揚州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揚職稱辦[2023]6號)精神,現就有關職稱評審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評審范圍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并繳納社保的自由職業(靈活就業)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對照江蘇省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申報。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和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江蘇省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8號)以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執行。
(二)根據市職稱辦下發的《關于做好我市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揚職稱【2020】2號),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中級職稱(“以考代評"的職稱除外)。其中,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一致人員,本科滿5年、大專滿7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不一致的人員,博士滿1年、碩士滿4年、本科滿7年、大專滿9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
(三)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所列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四)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五)繼續教育條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正的《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六)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相應評委會。申報人同—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報送同—評委會。
(七)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三、申報方式
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采取網上申報、線下紙質評審、電子制證形式申報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大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事項,點擊職稱評審(初定)申報進入申報系統,在線如實填報申報信息,網上申報時間為202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如材料不完整不規范的申報請及時補充完整,如逾期未補充完整,視為放棄申報。
四、申報材料與要求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式3份(網上申報成功后下載雙面A3打印,騎馬釘裝訂)。
(二)填寫《2023年揚州市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清況簡介表》—式兩份。
(三)生態環境工程專業初、中級資格評審條件自評表—式一份。
(四)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只裝訂復印件,評審表用人單位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核實清況,申報人所填內容及提交的材料是否屬實并簽字蓋章)。
1、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蓋公章);
2、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蓋公章);
3、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及有關接受業務培訓、學習等方面的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累計不少于48學時;
4、獲獎證書、科技成果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任現職以來發表的論文、論著(原件及復印件蓋公章);
6、所在單位公示、推薦表、公示無異議結果蓋章(原件)。公示結果作為申報材料之一,裝訂佐證材料;
7、申報人情況說明書(紙質材料必須填報,網上申報在其他材料上傳);
8、企業申報人員需要提供近1年的社保繳納證明(注明個人社保賬號),其中,最近的繳納單位必須為申報單位;
9、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記表;
10、申報單位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封面上加蓋公,章便于核對單位名稱是否與公章一致。
(五)紙質材料裝訂要求。評審材料分兩冊裝訂:
第一類裝訂順序:1、目錄;2、近五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和單位公示、推薦材料、申報人員清況說明書;3、學歷(學位)證書;4、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5、繼續教育證書、專業研修班結業證書以及參加相關業務培訓、學習的有效證明材料;6、個人獲獎證書復印件;7、專利證書復印件以及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
第二類裝訂順序:1、目錄;2、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和技術工作經歷清況;3、任職以來發表的論文、論著或譯著的行業內相關??艽砩陥笕巳温氁詠韺W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的專業文章原件及復印件;4、任職以來的專業能力、業績、成果方面的材料。
(六)上述報送的材料除(一)、(二)、(三)項外,其它材料均須按要求裝訂成冊,統一的硬質文件材料盒,每盒封面貼好《申報材料登記表》。
五、申報材料報送時間、地點
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時間截止2023年8月16日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材料報送市生態環境局組織人事處(揚子江北路446號1號樓205室,聯系人:馬麗麗)。
六、有關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職稱工作的有關文件規定,認真做好審核和報送工作,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對申報人員提供的材料仔細審核并認真核對原件,審核無誤后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的'工作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核實清況”一欄中簽字,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上報。
(二)市直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紙質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報各自主管部門初審,再報系列(專業)中評委復審??h(市、區)、功能區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報各縣(市、區)、功能區職稱辦初審,再報系列(專業)中評委復審。
(三)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該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凡存在弄虛作假等嚴重失信行為的,通報其所在單位,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四)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公示申報人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出具公示結果證明。
(五)對破格晉升者必須附"破格晉升報告”,提供符合破格條件的有關證明材料,注明符合破格條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七、有關事項和說明
評審結束后,所有申報材料(復印件)由評審委員會保存一年后銷毀,原件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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