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3年度宿遷市生態環境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從事生態環境工程工作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從事生態環境工程工作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評審。
二、申報條件
根據中央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有關精神,克服“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等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注重考察各類人才的專業性、創新型和履責績效、創新成果、實際貢獻。
(一)按照《江蘇省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8號)(附件1)要求執行。
(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所列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三)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四)繼續教育條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正的《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五)申報人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中級職稱。
(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學歷(學位)、業績成果、論文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三、申報流程
本年度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形式。
自2022年起,職稱申報、審核、證書下載查詢全面推行“一網通辦服務”。參加本年度評審的申報人員請登錄江蘇人社網辦大廳進行申報。
申報人員需在申報系統上如實填寫各項申報信息,并對自己填寫的各項申報信息及所提供的參評材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申報人上傳的各類電子文件應為原件材料,如上傳材料為復印件的,要經所在單位審核確認與原件一致并簽名、蓋章后上傳。
職稱初定申報人員參看市職稱辦發布的《關于2023年職稱初定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申報。
四、申報材料與要求
(一)線下報送材料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經網上審核通過后即可在線下載,A3紙雙面打印,對折后騎馬訂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一類(單面復印,1-4項材料須提交原件查驗):
1.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2.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3.現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聘文(復印件),或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證明;
4.評審所需專業年限的個人年度考核材料;
5.評審所需專業年限的繼續教育證書、參培證明材料;
6.個人承諾書(申報系統下載);
7.所在單位出具的公示證明及無紀律處分證明(原件)。
第二類(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和發表論文、著作須提交原件查驗):
1.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2.業績、成果材料;
3.獲獎證書、專利證書、鑒定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4.任現職以來發表的論文、論著、專項研究報告等。
申報材料除《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及有關原件外,其它材料均須分類排序裝訂成冊。封面粘貼“申報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材料目錄”(附件2)。
(二)報送材料的具體要求
1.報送的材料除個人在工作總結中詳細闡述外,還必須有充分的證據(單位證明、文稿以及有關旁證等)。
2.著作、雜志。合著的著作或譯著必須附封面、目錄、前言、有關編審人員的說明、出版刊號,以及申報人參與編寫章節的全文等復印件,復印件應由單位蓋章。雜志應提供原件及封面、目錄及相關文章復印件。
3.業績部分。個人所承擔項目(課題、工作)的規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須附文件、單位證明等材料;該項目(課題)階段性報告、鑒定報告;獲獎證明(獲獎文件、獎勵證書、獎狀)或取得效益、效果的證明。
4.工作總結要全面、客觀的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為:個人簡歷;參加過何種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識水平;主要工作業績及獎勵情況;論文、論著、譯著等作品情況;申報中級職稱要明確說明符合《江蘇省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中的對應條款。
5.所申報材料,信息填寫要準確;佐證內容與所申報評審的專業(學科)要一致。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要求。
6.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論文等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三)公示情況
個人申報材料須經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或代為管理部門核實并加蓋公章。申報、核實過程中,要做到申報名單公開、業績成果公開、考核結果公開,在所在單位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要在單位核定情況欄中反應。
(四)初審要求
各縣(區)、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評審材料的初審工作。確保學歷、資歷符合要求;材料書寫要清晰、工整;材料裝訂成冊,冊內含封面、目錄,裝訂順序與目錄順序一致。原件由初審人核對后退回,復印件由初審人核對、簽字并加蓋初審人所在單位公章。
五、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申報人員網上申報時間為:9月18日-10月16日,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得補報。修改截止提交時間為10月18日24:00,逾期不予修改提交。
紙質材料報送時間為10月9日-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報送地點:宿遷市環境科學學會(宿豫區筑夢小鎮E2棟310室)
聯系人:陸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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