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江蘇省委、省政府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等系列部署要求,結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 2024 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等有關政策文件規定,現就做好2024年度鹽城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通過申報評審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要在單位核定的空缺崗位限額內(含當年退休形成的空缺崗位)進行;通過考試、考評結合或初次認定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受崗位空缺情況限制,其聘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無相應空缺崗位的,如果具備下列情況之一,可由用人單位提交專項報告并填寫《鹽城市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方案備案表》(附件3),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職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申報:(1)上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有空缺的(含當年退休形成的空缺崗位),可調整到下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予以申報;(2)對超結構比例的單位,可采取“退二晉一”的辦法申報(小數按“四舍五入”方法計算);(3)任現職以來,經組織選派援藏援疆援青工作1年以上的人員;(4)任現職以來,受到市級以上政府綜合性表彰(享受市級勞動模范待遇),或因專業技術業務工作成績突出,受到省部級表彰獎勵人員。
尚未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事業單位,應當先完成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再按規定申報。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
二、申報評審政策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及各職稱系列(專業)評價標準條件執行。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一)拓寬職稱渠道
對中、初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的經濟(含人力資源管理、知識產權、農業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技術、船舶、翻譯、出版、通信等9個職稱系列(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不再進行相應層級職稱評審或認定。對高級職稱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經濟(含人力資源管理、知識產權、農業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等4個職稱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才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相關考試,成績達到國家或省合格線并在有效期內方可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初、中、高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通過考試并獲得相應級別計算機與軟件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相關規定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二)完善評價方式
今年起,省人社廳不再統一組織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相關工作納入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具體要求詳見各專業高級職稱申報通知。
我市各類企業、非公經濟組織急需緊缺人才,品德能力業績突出、為我市高質量發展作出較大貢獻、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符合我省現行相應職稱系列(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相關要求,其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要明顯高于本專業資格條件規定的申報要求,經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直接申報考核認定相應初、中級職稱(“以考代評”職稱除外)。
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三)貫通職業發展
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對取得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人員,各評委會辦事機構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做好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為進一步推進人才分類評價機制改革,促進專業技術資格與國際職業資格的有效銜接,今年探索開展我市國(境)外職業資格比照認定工作,持有《鹽城市國(境)外職業資格比照認定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目錄(2024年版)》(附件10)中一類、二類國(境)外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申報相應系列(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
(四)基層一線傾斜
全市教育、衛生健康、農業系統基層事業單位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52號)規定執行。
取得我市鄉鎮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申報轉評相應系列(專業)的中級職稱。
各系列(專業)申報轉評須轉崗滿1年后方可申報評審,轉評后須工作滿1年以上方可申報高一級職稱,原專業工作年限連續計算。
(五)實行委托評審
中央駐鹽單位、外市駐鹽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鹽部隊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我市暫無評審條件的職稱或者援外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需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由市職稱辦協調辦理委托評審函,進行委托評審。未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委托的評審結果一律無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專業技術人才在援派期間可選擇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在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的,申報材料經派出單位審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區評審標準直接組織評審,無需履行其他報批或者委托手續。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職稱,援派期滿回到我市后繼續有效。
(六)繼續教育學習
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專業技術人才平均每年累計接受繼續教育不得少于90學時。其中繼續教育公需課程不少于規定總課時的1/3,繼續教育專業課程不少于規定總課時的2/3。
公需課程學習通過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專題專欄”跳轉至子網站“鹽城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繼續教育模塊,選擇合適的公需課程自主學習。
專業課程學習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①參加培訓班、研修班或進修班;②到教學、科研、生產單位進修;③接受現代遠程教育;④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和學術講座;⑤參加與本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試或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考試并取得證書,取證當年視同完成學習;⑥參加國家和省、市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基地的學習培訓;⑦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
(七)初定(考核認定)
取得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從事專業一致的,可申請初定相應的職稱。所學專業與從事專業不一致的,專業工作年限增加1年后,可申請考核認定相應職稱,對應序列(專業)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按資格條件執行。
1.取得博士學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初定中級職稱。
2.取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初定助理級職稱。社會科學研究、自然科學研究等專業資格條件對研究生學歷初定職稱另有規定的,按專業資格條件執行。
3.取得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4.取得大專學歷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可初定員級職稱。編輯、播音等專業資格條件對大專學歷初定職稱另有規定的,按專業資格條件執行。
5.取得中專學歷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專業資格條件對中專學歷初定職稱另有規定的,按專業資格條件執行。
研究生、大專生取得學歷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已滿3年的,繼續按省有關規定做好過渡工作,可考核認定相應中級職稱、助理級職稱。
(八)相關學歷認定
1.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部隊院校全日制教育畢業證書,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校對學制兩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所授予的黨校學歷,在參加職稱評審時予以認可。
2.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參加職稱評審時分別視同中專、大專、本科學歷。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大中專結業生(未取得學歷、學位)在參加職稱評審時可比照相應國民教育序列畢業生降低一個等級。
4.各類培訓班頒發的修業、結業、專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依據,僅可作為其參加繼續教育或認定其專業能力的參考要素。
三、申報評審時間
(一)全市各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應于5月底前下發年度評審工作通知,明確申報職稱評審的材料要求以及報送時間、地點等,不得跨年度評審(詳見各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官網或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專題專欄”跳轉至“鹽城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
(二)企業急需緊缺人才考核認定職稱和市直初定職稱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4年7月1日—8月15日。
(三)全市中小學教師、社區衛生職稱申報評審工作通知由市人社局會同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另行聯合下發。
四、申報程序
(一)公開申報政策
用人單位要把今年申報職稱的政策依據、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申報程序等,通過網站、公告欄、會議、文件等形式,進行公示公開。
事業單位要事先制定職稱申報方案。根據崗位設置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統籌考慮不同專業、等級和崗位數量的需求,填寫《鹽城市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方案備案表》(附件3),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職稱主管部門備案。各單位要根據申報方案,通過民主推薦或公開競爭的方式,確定推薦申報對象。
(二)個人申報
1.專業技術人才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通過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相關評委會辦事機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的人員應統一報送一個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2.網上申報
申報人可登錄江蘇省人社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搜索“職稱”進行申報,或通過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申報,或通過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專題專欄”,跳轉至“鹽城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職稱申報模塊,跳轉申報。申報人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
(三)用人單位審核公示
申報人本人須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扉頁,作出誠信承諾并簽字,保證所填報內容和所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有效。非本人簽字的無效。
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資歷、履歷、業績、科研成果等情況,要在工作單位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作為重要申報材料之一。
用人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對審核結果負責。所有復印件,都要經過用人單位審核蓋章驗證。用人單位審核人和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要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單位審核推薦意見欄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的申報材料,由人事代理機構在用人單位申報意見欄簽字蓋章,并對審核結果負責。
(四)復核受理
1.初定(考核認定)職稱申報材料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按照隸屬關系,分別由市、各縣(市、區)職稱辦受理。
2.申報中級評審材料按隸屬關系,由縣(市、區)職稱辦、所報專業對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市職稱辦逐層復核。通過復核的申報材料,按所報專業由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受理匯總。
3.申報高級評審材料按隸屬關系,由縣(市、區)職稱辦、所報專業對應市行業主管部門、市職稱辦逐層復核。通過復核的高級申報材料,由所報專業相應市行業主管部門受理匯總上報。
負責申報材料受理匯總的各單位(部門),填寫《鹽城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情況匯總表》(一式兩份,附件5),在規定的報送材料截止日前5個工作日,報市職稱辦審核推薦。同時發送電子表格(Excel格式)到市職稱辦電子郵箱。
申報材料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審受理范圍報送的,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申報條件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各縣(市、區)職稱管理部門、市各職稱評審委員會需將申報材料分系列(專業)匯總報送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集中受理時間為2024年8月1日—9月30日,逾期不受理。
(五)評審繳費
申報材料通過復核后,申報人員向相關專業評審委員會繳納評審費。具體繳費標準與方式由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自行發文通知。
(六)評審公示
各評審委員會須對擬評審人員和評審通過人員,分別在網站進行評前公示和評審結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通過舉報投訴等方式發現的問題線索,由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的評審通過人員,按照管理權限,由人社部門發布評審結果通知,制發電子職稱證書。
五、申報材料制作要求
(一)初定(考核認定)紙質材料要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兩份、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繼續教育學時完成情況、個人工作小結、單位公示無異議證明材料(考核認定還需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材料)以及其他已在申報系統中上傳的相關附件材料。所有紙質申報材料均須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二)其他(含企業急需緊缺人才)紙質材料要求:《職稱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2)3份、《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3份,直接入袋;其他材料目錄清單(附件1)中的證明材料,裝訂成冊入袋。所有紙質申報材料均須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六、申報評審工作要求
(一)堅決破除“四唯”。各地、各有關部門、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要全面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60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牢固樹立“六個注重”鮮明導向,著力破除職稱評價不合理的限制性條件,建立健全職稱品德首位評價機制,改進和創新職稱評價方式,全面推行代表作成果制度,堅持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識別人才。
(二)規范職稱評審管理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要規范落實鹽城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職稱評審管理工作的通知》(鹽職稱辦〔2023〕3號)要求,加強職稱評審委員會專家庫建設和管理,嚴格落實專家庫核準備案制度,規范組織職稱評審工作。
(三)嚴肅職稱評審紀律。各級評委會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凡違反有關政策規定、評審程序及紀律要求,或隨意降低評審標準、不能保證評審質量的,將視情予以責令改正、調整專家、宣布評審結果無效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將暫停乃至收回職稱評審權,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要嚴密評審工作程序,堅持做到評前公示申報情況、評審專家隨機抽取、評審結果及時公布。要嚴肅評審工作紀律,評委會及其辦事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評審會議記錄制度、評審專家回避制度、評審活動保密制度,確保評審政策公開透明、評審程序規范有序、評審結果公平公正。
(四)加強職稱評審全過程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要嚴格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職稱評審工作風險防控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5號)要求,建立有效的自我約束和內部監督機制,將職稱評審工作作為防范控制廉政風險的重要內容,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進行認真核查,防控和杜絕評委及工作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所屬評委會辦事機構的檢查和指導,督導所屬評委會辦事機構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的紀律教育,進一步強化監督和制約機制,切實規范職稱評審管理工作。
(五)完善職稱申報誠信體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六)加強職稱歷史數據歸集。各地、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高度重視歷史數據清洗歸集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周密部署、系統安排,穩步推進,在保障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推進歷史職稱數據清洗入庫工作,同時積極動員持有我省職稱紙質證書人員,注冊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進行歷史職稱證書登記、電子證書換發,實現職稱證書信息全網可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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