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2024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對象
申報人應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規定的申報范圍:
(一)在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省就業的自由職業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省就業、從事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和高等學校、中小學教師序列人員不得申報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
二、申報評審政策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職稱評審,應按照國家、我省有關職稱政策規定精神以及《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要求執行。
(一)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二)建立完善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對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崗位的業績、成果和貢獻特別突出并得到社會、業內專家廣泛認可的,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評審。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要求的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評審,其在原單位取得的相關工作業績與成果視為專業技術業績。
(三)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申報渠道
(一)申報人應當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照規定程序逐級申報。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二)申報人申報評審科學技術普及專業高級職稱,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至省科學技術普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申報人申報評審科學技術普及專業中、初級職稱,各設區市已設立科學技術普及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由各設區市評審委員會負責受理;各設區市未設立科學技術普及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至省科學技術普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三)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蘇部隊專業技術人才,向省科學技術普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申報評審的,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按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委托手續后,按規定程序申報。
四、申報方式
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職稱申報采取線上填報、線下同步提交紙質材料的方式進行。
(一)個人申報
申報人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中“職稱”專欄或江蘇人社網辦大廳中“人才人事”專欄,對照《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規定,根據要求如實填報并上傳附件材料,通過系統打印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證明材料缺失或不完整的,審核時將不予認可。
有關常見問題解答可查詢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江蘇人社網辦大廳專欄介紹,或江蘇省科協官網“江蘇公眾科技網”中“江蘇省科普專業職稱繼續教育平臺”。
(二)材料審核
1. 單位審核推薦。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含學歷、任職年限、工作業績、發表論文論著等)以及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嚴格審查核對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加蓋單位公章,杜絕弄虛作假。做好申報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的有關問題要及時核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在《科學技術普及專業申報職稱情況人員簡介表》(附件2)中明確提出審核意見,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加蓋單位公章。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所在工作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由人事代理機構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2. 主管部門復核。各設區市科協以及省各有關部門(單位)、機構和社會團體要對申報人材料嚴格把關、審查核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復核重點包括:申報人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申報人在平臺上提交的所有PDF文件材料是否都有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和單位(審核部門)公章,單位公示天數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申報人公示期有無異議等。
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須在平臺上留下審核、補正、退回等記錄)。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各設區市科協申報材料復核后,應提請所在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同意后,統一報送省科學技術普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三)材料報送
各設區市評審委員會、省各有關部門(單位)、機構和社會團體要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將符合申報條件的紙質申報材料、審查報告以及《申報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1,按申報層級分別匯總)紙質蓋章件、電子版等,按時集中提交省科協。退回修改率較高的將視情通報。省科協不直接受理申報人個人報送的紙質申報材料。
為方便審核申報材料,避免申報材料遺失或漏審,提高申報材料規范度和工作效率,除明確要求散裝的申報材料外,其他成冊申報材料需按要求裝訂,說明如下:
1. 第一部分(不裝訂)
(1)《申報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匯總表》1份,A3規格。
(2)《科學技術普及專業職稱申報職稱情況人員簡介表》15份,A3規格。
(3)《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系統導出,帶水印)一式2份,A3規格(騎馬釘裝訂)。封面“專業類別”欄目填寫準確,報送材料內容要與申報評審專業一致。表中“個人承諾書”“承諾人”簽字部分用黑色水筆手寫。
2. 第二部分(分兩冊裝訂)
第一冊(單面復印,1—5項材料須單位查驗原件并蓋復核章)
(1)任職條件規定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不能通過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查驗的)。
(2)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現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聘文復印件,或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證明(原件)。
(4)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近5年(4年)個人年度考核材料復印件。
(5)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等證明材料(雙面復印)。
(6)單位公示文件和公示結果證明(原件),以及網上(布告欄)公示頁面(彩色打印)。
第二冊(雙面復印,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和發表論文、著作須單位查驗原件并蓋復核章)
(1)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2000字以內)。包括:基本情況(姓名、學歷、現職稱、工作經歷等)、科普研究或實踐情況、取得業績(按類分述)、專業特長(經驗)等。
(2)業績成果材料。對照《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提交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能力的證明材料(論文附封面、主管部門和主辦單位介紹頁、目錄、正文等,著作附封面、出版刊號頁、編審人員說明、出版社出具的字數證明,研究課題附合同書、結項報告),以及業績成果證明材料(專利附證書、專利說明、專利受讓單位經濟效益證明原件)。
(3)其他材料復印件。
紙質申報材料:一律裝入不易破損的牛皮紙檔案袋(一人一袋)。檔案袋正面須貼《申報材料袋封面》(附件3,“專業類別”“申報資格”“申報類型”請填寫準確、完整),檔案袋袋口無需密封。
附件分冊一、分冊二須有《申報材料附件目錄》(附件4)。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不得放入申報材料中。
電子申報材料:將紙質申報材料(復印件須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掃描成PDF格式文件,上傳到申報平臺相關欄目。電子申報材料與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必須一致。
對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補正全部內容。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四)面試答辯
對申報正高級職稱的人員,通過綠色通道申報副高級以上職稱的人員,組織面試答辯。對其他申報副高級職稱人員將視情進行面試答辯。面試答辯內容主要針對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情況等,面試答辯成績作為高評委評審的依據之一,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說明及要求
(一)凡上年度申報評審未獲通過的人員,其工作業績、成果如無新的補充及明顯改善的,原則上今年不得重復申報。
(二)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有關職稱申報評審誠信要求,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專業技術能力、業績成果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三)根據政策要求,評審申報人在上報材料形式審核合格后應及時繳納評審費。評審費標準依據省有關規定執行,具體金額根據初審通過人數確定(面試答辯另加收評審費100元/人),具體繳費金額、時間屆時另行通知,請關注江蘇省科協官網“江蘇公眾科技網”有關通知公告。繳費時請認真閱讀繳費須知(詳見附件5),填寫《職稱評審費開票信息表》,屆時將通過線上開具電子發票。
(四)省科協將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公布評審結果、頒發職稱電子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江蘇人社網辦大廳專欄自主下載打印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人事代理機構或代為管理部門要及時將其《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歸入本人檔案。評審結束后,所有申報材料(不含通過人員的評審申報表)由評審委員會保存一年備查,不退回申報人。
(五)時間進度安排
線上申報時間:2024年7月31日18:00前,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不予申報。
紙質材料報送時間:2024年8月1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報送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北京西路30號同心大廈23樓江蘇省科協組織人事部(郵編: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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