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連云港市職稱辦統一部署,經研究,定于2024年8月-10月開展連云港市農業技術和農業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
1.在我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農業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要負責對申報人是否從事專業工作進行嚴格審核)。
2.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3.公務員(含參公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4.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評審方式
1.初級資格實行面試答辯。面試答辯內容為申報專業的基本理論、實踐應用、發展方向等,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中級資格評審繼續實行面試答辯和中級職稱資格量化考評。
3.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與材料審核流程與正常申報相同,與中級正常評審流程同步。
三、評審政策
(一)農業技術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按《江蘇省農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7號)設定的專業類別和資格條件申報。
(二)農業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按《江蘇省農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8號)設定的專業類別和資格條件申報。
(三)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四)定向人才
申報人按定向評價標準申報中級職稱的,應嚴格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52號)執行。選擇定向評價的申報人,其身份認定和申報崗位信息須由屬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農業農村局出具說明材料。
(五)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申報條件
符合《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連職稱辦[2020]1號)相關要求,現從事農業專業技術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省、部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前3名,省、部技術發明獎-等獎前3名,省、部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前5名、一等獎前3名。
2.連云港市科學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第1名。
3.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三層次以上培養對象;連云港市”52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一層次培養對象;連云港市“雙創人才”“雙創博士”;連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可以正常申報評審中級職稱的人才,不在上述規定范圍內。
(六)繼續教育要求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時,應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繼續教育政策規定,完成相應繼續教育學時,并提供相應年度的《繼續教育公共科目培訓考核合格證明》(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打印)。專業課以各系統、各行業、各單位及各繼續教育基地組織的業務培訓為主。
四、材料要求
申報人報送紙質材料前必須按照規定完成網上申報,同時按照要求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一)初級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表》(申報系統生成,A4紙雙面打印)一式3份。
2.畢業證書的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明。
3.《繼續教育公共科目培訓考核合格證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起,一年一門)。
4.《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一份。
5.近四年年度考核匯總表復印件。
6.工作業績材料,能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成果。
7.所在單位為申報人員出具的從事農業專業技術工作(所在崗位)的證明。
所有材料復印件裝訂成一冊,每份材料首頁須由單位審核人答字、簽寫審核意見、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中級材料要求
1.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申報系統生成,A4紙雙面打印進行裝訂)一式3份。
2.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2份(加蓋公章,本人親筆簽名)。
專業技術工作報告要求:主要寫明任現職以來德、能、勤、績四方面的基本情況。一般應包括:基本情況(姓名、性別、畢業學校、現專業技術資格、簡歷等)、開展工作情況(如科研、參與學術交流、新品種或新技術推廣應用、繼續教育等)、取得業績(按工作內容分述)、專業特長(經驗)、今后努力方向等項目。
3.學歷學位(同時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明)、繼續教育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凡通過全市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查驗核實學歷、學位證書以及社保信息的,只需提供最高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學信網學歷證書復印件。
4.論文和工作業績材料、科研成果要求:能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的專著、論文或專業調研文章2篇。發表的論文要提供原件、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中國知網”、“中國期刊網”等論文發表證明(復印件包括封面、目錄、文章);交流論文要附論文原件、論文交流證書原件、論文復印件各1份;撰寫的論文要打印或書寫1份,字跡要工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工作業績材料、科研成果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破格人員應由單位提交書面破格報告2份,要求打印,1份不裝訂。破格人員要提供符合破格條件的有關證明材料,破格條件應真實具體。
6.申報人員均需要填寫《申報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中級職稱資格量化考評一覽表》紙質一式3份,A4紙正反打印。
7.為鼓勵農技人員為我市新農村建設做出貢獻,申報職稱人員應積極參加開展農科示范、農技咨詢、農村政策與法規普及、新農村建設宣傳教育等活動,并填報《連云港市農技人員服務新農村情況登記表》(見附表2),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8.個人上報材料同時,需提供經同級人社(事)部門審核的本單位《江蘇省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情況匯總表》。
9.申報人、申報單位須同時填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承諾書》隨申報人材料一同上報;審核人要在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上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并注明年、月、日。
10.由于實施量化評審,評審材料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連云港市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申報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中級職稱資格量化考評一覽表》、《江蘇省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情況匯總表》分為第一冊不裝訂外,其余材料裝訂要求如下:學歷、學位證書、年度考核表、公示結果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繼續教育、培訓學習、破格報告裝訂為第二冊;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業務成績材料、科研成果、獎勵證書復印件、論文、農技人員服務新農村情況材料裝訂為第三冊。
11.按目錄順序裝訂成冊,編上頁碼,以一人兩袋整理(原件一袋、材料一袋),每袋封面貼好專業技術人員材料目錄,并在材料袋底部貼上打印有姓名、單位、專業、編號的字條(編號由市農業農村局職稱辦統一編)。
12.評審材料中需打印、復印的材料統一使用A4紙,統一使用市職稱辦印制的有關表格、材料目錄表等;評審材料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內容要翔實齊全,手續要完整,并按整理裝訂要求準備,以縣(區)為單位統一上報。
五、有關注意事項
1.今年職稱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線下紙質評審、電子制證形式。申報人員于8月12日-9月6日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人才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職稱)子項目,或通過連云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繼續教育職稱申報入口進入,在線填報相關信息。網上申報完成后,將打印完成的申報表會同其他紙質材料,按照規定要求進行裝訂后一并進行報送。
2.申報材料必須客觀真實、手續齊全、材料完整。
3.申報人員現職稱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材料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4.各單位在確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推薦人員名單時,須采取開會、公布等形式進行公示,一周后無異議的再向上一級部門推薦。對公示對象的學歷、資歷、論文、工作業績等有異議的,各單位應認真調查落實,確認符合條件后再推薦上報。申報者公示結果報告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附在申報材料中。
5.提交的材料統一使用A4紙,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各縣區職稱辦及人事檔案管理部門須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申報人須為本單位在職在崗人員。審核人要在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印章,并注明年月日。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6.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文件有關規定,中級300元/人,初級80元/人。
六、評審材料報送時間
請各縣區職稱辦、市有關單位職稱辦抓緊布置,認真做好評審材料的審核、推薦工作,并請于2024年9月13日前將申報材料集中報送到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連云港市朝陽中路14號南樓3樓305室),個人報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單位報送材料時請將原件、附件分類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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