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2年度市職稱工作部署,結合農業工作實際,現就做好本年度無錫市農業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從事農業技術、農業經濟和農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在我市繳納社保或人事檔案在錫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條件
(一)農業技術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按《江蘇省農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7號)設定的專業類別和資格條件申報。
(二)農業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按《江蘇省農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8號)設定的專業類別和資格條件申報。
三、申報評審方式
申報人員先進行網上申報,審核通過后,整理紙質申報材料,到相應單位、主管局(或所在縣、區職稱部門)蓋章。市(縣)區所屬單位人員,先報至所在市(縣)區農業農村局和人社局職稱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再報至市農業農村局;市直屬單位人員直接報至市農業農村局。
(一)網上申報
1、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使用江蘇智慧人社APP、電子社保卡、支付寶等掃碼登錄,也可用注冊的賬號密碼登錄個人賬號,在“個人辦事”-“人才人事”中選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在“職稱評審申報”中點擊“申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選擇“無錫市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2、網上申報時間為:2022年6月20日(系統開放)至8月5日(系統關閉)。
3、審核通過后,自行下載打印《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表》(一式三份)。
(二)提交紙質材料
l、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2、材料內容按照職稱申報材料目錄(附件)要求報送。
3、《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需經單位職稱主管部門核實確認并蓋章。
4、《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15份(A3紙打印并蓋章)。
5、《專業技術人員情況一覽表》1份(中、初級人員情況一覽表請分別填報),由主管部門匯總蓋章后與申報人員個人材料一并報送,同時上報電子表格。
6、審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申報前的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證明須在公示日期結束,無異議后再出具。
7、每份復印件須由審核部門公章、審核人簽名、署明日期。所有以復印件形式報送的材料,須同時報送原件,裝入卷宗袋并附原件清單(現場審核確認后退還報送人)。
8、材料內容要按照要求填寫清楚,需要加蓋印章的欄目必須加蓋印章,需本人簽名的欄目必須由本人簽名。除評審表、簡介表等原件不裝訂外,其余材料蚐需按順序裝訂成冊袋裝,材料袋上粘貼本袋申報材惑目錄,并在材料袋底部貼好寫有姓名、單位、申報資格、編號(編號由市農業農村局統一編寫)的標簽。
9、紙質材料報送時間為2022年8月8日至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政策說明
(一)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二)繼續教育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三)關于學歷問題。國(境)外取得的學歷或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審核認定并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內取得的學歷,如未能讀取到學信網數據或審核人員有疑問的,應上傳《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此表可從個人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軍隊院校學歷,須提供上傳相應的《軍隊千部轉業審批報告表》、《退出現役登記表》、《高考考生登記表》或招生計劃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關于論文或論著。大學畢業或學位論文,以及項目(工程)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書,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以及項目技術報告、測試報告,產品標準,專利申請報告等不可作為申報論文。若是外文撰寫或發表的,需同時提供中文譯稿,專家審核時以中文內容為準。凡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由第三方進行查重,查重結果作為專家鑒定論文質量的依據之一。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五)歷年評審未通過人員,其工作業績、工作水平沒有明顯改善,今年不得重復報送材料。
(六)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申報評審收費按照省物價局規定執行。終審通過后統一發送繳費短信到個人網上預留手機號碼上,個人2天內必須完成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后進入評審環節。
(七)評審通過人員基本信息由市專技處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公布結果,通過人員自主打印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答章的電子證書。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市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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