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學和中職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24號)、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照局《關于做好2022年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錫人社職(2022)10號)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錫教人師發(2022)11號)等精神,現就做好2022年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一級、二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全區各類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其他教育機構(包括教師發展中心、少年宮、電化教育機構等)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并已獲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在崗教師。2022年8月底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教師不納入申報范圍。
普通中學附設職業班的專業課教師參加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二、年限計算及材料截止時間
(一)任職資格起算時間
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任職時間,由各級評委會結果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時間絆起。
(二)任職年限計算
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年限,從教師取得任職資格并簽訂聘約、被聘任之日開始計算。
(三)材料截止時間
1.任職年限、班主任工作年限和鄉村教師在鄉村學校連續任教時間計絆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2.有效學歷、論文材料和表彰獎勵等業績成果取得時間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三、申報條件
(一)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熱愛學生,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現職以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延遲申報、不得申報或取消現任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1.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處分者,當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報。
2.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當年不得申報,并從下一年度起2年內不得申報。
3.偽造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并從下一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情節特別嚴重者,取消其現任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4.處分未撤銷者,不得申報。
(二)學歷、資歷要求
1.申報評審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1)小學(幼兒園)教師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受聘二級教師5年以上。
(2)具有本科學歷,受聘二級教師4年以上。
(3)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2年以上。
2.申報評審二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1)小學(幼兒園)教師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以上。
(2)具有本科學歷,從事教育教學工作1年以上。
3.一級教師不實行破格申報。
4.50周歲以下的中小學教師的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不低于二級甲等。
(三)繼續教育要求
任現職以來,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無錫市教師培訓學時認定和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等相關要求,結合所從事的教學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年均繼續教育學時符合要求。
2018年起,申報人員每年須完成1個公共科目學習并考核合格。(登錄無錫市人社局官網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專欄,點擊“繼續教育“報名學習)。考試合格后下載電子版合格證書,職稱申報時上傳到省平臺。
四、評審條件
(一)總體要求
申報中小學、幼兒園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教育工作要求、教學工作要求和教科研工作要求,均按《江蘇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3)4號)、《江蘇省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3)5號)、《關于印發開展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實施意見的通知》(錫人社發[2022]11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崗位管理工作的意見》(錫教發[2019]119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教科研要求
申報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者須提供論文2篇(教研員提供3篇),申報二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者須提供論文1篇,內容原則上要與申報學科相同。省、市教育學會等評獎論文在職稱材料中不超過1篇,同年獲獎的論文按獲獎級別最高的等級計算。
為提高論文查重的準確性,申報人員應如實填寫發表或撰寫日期,對于巳經發表的論文,必須填寫首次對外發布(含網上發布)的日期。
(三)能力測試
申報高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者,原則上須參加由所屬職稱行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資格考試、能力測試等評價考核。凡申報一級、二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者,由各學校(單位)組織實施評價考核。申報時由各學校(單位)提供中小學職稱晉升說課評價表。根據惠山區教育局職稱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職稱晉升人員說課測試通知》精神,區教學新秀及以上骨干教師可免聽課、能力測試。
(四)引進或調入人員的評審
已具備非中小學(幼兒園)系列同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在中小學、幼兒園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一年以上并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經考核巳具備同級別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可轉評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五、申報時間與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的教師提出書面申請,經工作單位同意后,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申報人員于8月15日-9月10日進行網上申報,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個人辦事”—“人才人事”中選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在“職稱評審申報”中點擊“申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并上傳本人親筆簽名的《個人承諾書》。所有材料須原件掃描上傳。
一級、二級教師評審實行電子化評審,申報人員實行承諾制,不遞交紙質申報材料(另有規定除外)。
六、有關要求
(一)規范評審辦法程序
職稱評審工作是廉政風險防范的重要領域。各學校(單位)要不斷完善職稱評審辦法,規范評審程序,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廣泛宣傳解讀政策文件,讓全體教師了解職稱評審的標準和要求,向內對標找差,明確努力方向,向外參與監督,積極合理建議。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把好申報對象關,確保評審之前文件公開、條件公開,各環節預留充足時間;評審過程科學有序、公平公正;評審結果及時公開、令人信服。積極化解評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認真及時核查群眾投訴舉報的問題。
(二)加強材料審核把關
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須各負其責、逐一審核,確保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填寫規范、信息完整、數據準確、內容真實。因申報材料信息疏漏、錯誤等問題影響到參加評審的,由申報人員和申報單位自行負貴,各地統一在線提交后不再接受個人或學校(單位)補充材料,逾期未報的視同放棄本次評審。
(三)加大違規處罰力度
建立健全誠信制度。凡在職稱評聘工作中發現師德師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問題,按照《江蘇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處分處理,取消職稱評審相關資格后,從次年開始兩年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已通過評審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予以撤銷;巳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予以解聘。酌情追究申報單位、推薦單位相關人員責任。
執行過程中如有情況,請及時與無錫市惠山區教育局職稱工作辦公室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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