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數字經濟(集成電路)副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二)具備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四)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
(五)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成績較顯著、貢獻較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條件,取得工程師職稱后,成績較顯著、貢獻較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報:
1.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1項以上(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或江蘇省專利獎獲得者(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從事相關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20年。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系統掌握本專業的技術流程、標準、規范、規程、規章;及時了解本專業國內外技術狀況和發展趨勢;能對重大和關鍵的技術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和總結提高,并能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技術發展規劃;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完成集成電路研究、設計、制造、封測等相關研發工作或技術管理,項目具有一定的創新性。
(二)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承擔1項以上省級或2項以上市(廳)級行業政策研究、標準規范研究等課題,負責完成主要技術工作。
(三)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完成與集成電路相關的1項以上省級或2項以上市(廳)級項目的預可行性研究或工程可行性研究。
(四)完成關鍵設備或復雜設備維修工作的全過程或成套設備的養護、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主導實施首臺套重大裝備和關鍵零部件產品的相關工作。
(五)主持或獨立承擔的技術分析和市場分析預測,被主管部門或單位采納。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同時具備下列(一)至(八)和(九)至(十)中各1項:
(一)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主持編制本行業內具有指導性、規范性政策文件或集成電路有關技術規范、規程、標準、教材、技術手冊2項以上,并已頒布實施。
(三)作為技術負責人,完成省級科研項目1項以上或市(廳)級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或驗收,有一定的創新性。
(四)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3項以上,取得較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五)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與專業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1件以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4件以上,或軟件著作權4件以上,已實施并取得較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六)主持首臺套重大裝備和關鍵零部件產品的核心技術攻關,通過驗收,取得較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七)獲得省級以上集成電路行業協會或專業機構認證新產品或新技術1項以上,取得較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八)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信創領域省級自主創新項目取得明顯成果。
(九)作為主要編著者,出版本專業著作(本人撰寫5萬字)1部以上。
(十)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或在業界公認的高水平專業學術會議(論壇)上報告的本專業論文1篇。主持完成并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行業標準、規程、圖集、導則、指南、工法、專業教材等1項可替代1篇論文;授權發明專利可替代1篇論文。
(十一)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實例材料等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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