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教師(副教授)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副教授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且擔任講師職務滿2年。
(二)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且擔任講師職務滿5年。
(三)不具備規定學歷,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滿20年,且擔任講師職務滿6年,業績顯著,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為“優秀”。并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第1條和第2、3、4條中的1條:
1.在教育和管理類期刊發表對工作有指導作用的高水平論文3篇以上;或撰寫正式出版的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專著或大學通用教材8萬字以上,可替代高水平論文1篇,替代數量不超過2篇。
2.承擔并完成省級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門的研究課題或工作課題,本人為主要承擔者或組織實施者(排名前3);或主持并完成市級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門的研究課題或工作課題。研究成果有較大的改革創新力度,對高等學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3.獲得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市(廳)級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獎勵1項(排名前3),或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獎1項(排名前3)。
4.任現職以來,獲得江蘇省輔導員素質能力大賽二等獎以上,或獲得江蘇省輔導員年度人物,或獲得江蘇省最美輔導員。
專業理論知識與能力要求:
具有較好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和較強的組織領導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在思想政治教育、黨團和班級建設、學業指導、日常事務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網絡思想政治教育、職業規劃與就業指導、危機事件應對等方面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能夠主動探索思想政治教育新載體、新方法,善于運用網絡新媒體等手段開展工作。
工作業績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系統講授過1門以上思想政治理論課或形勢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職業發展、就業指導、國防教育等相關課程,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任務,且教學效果良好。將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學,在學生培養工作中做出積極貢獻。
(二)針對學生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進行教育和引導,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積極指導畢業生就業創業,學生或同行民主測評優良率在70%以上。
(三)結合本崗位工作,獨立起草過學生管理工作文件、改革方案或撰寫高水平調研報告1項以上,實踐效果良好。
(四)管理工作科學規范,獲得校級以上表彰且年度考核有1次為“優秀”。
代表性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取得以下代表性成果累計5項以上:
(一)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指導作用和較高水平研究論文,或撰寫正式出版的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專著或大學通用教材8萬字以上。(限3項)
(二)在《新華日報》《群眾》等省級以上黨報黨刊、主要媒體上發表理論文章。
(三)承擔并完成市(廳)級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門的研究課題或工作課題(排名前3),研究成果有較大的改革創新力度,對高等學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四)本人或所帶班集體或所指導學生獲得省級主管部門表彰或省級學生競賽獎項(限2項)。
(五)在省級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會議上做主題發言;或創新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模式,成效顯著,且在校內外推廣應用。(限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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