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關于報送2022年度省建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城管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南京、無錫、蘇州、南通園林(市政)局,省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 2022 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 號)文件精神,經省職稱辦同意,現將2022年度我省建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省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符合職稱評定標準要求的專業學歷、技術資歷和專業技術水平等條件者,均可按規定程序申報相應層級的職稱。
(二)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已授權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蘇州市、鎮江市開展建設工程專業高級(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授權南通市、泰州市、揚州市開展建設工程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涉及以上地區職稱申報工作,請咨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主管部門。
(四)受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今年常州市建設工程專業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由我廳代為評審。
(五)外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委托評審,須提供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須提供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的委托評審函,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辦理有關委托手續。
(六)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二、申報條件
(一)資格條件執行《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 號)相關規定。
(二)根據中辦、國辦印發關于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要求,城鄉規劃職責劃入自然資源部,自 2022年起,城鄉規劃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由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三)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 號)文件精神,取得《目錄》所列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職稱。申報人員可自愿申報評審同級或高一級職稱,其資歷可按職業資格證書批準日期起算,申報評審條件按現行資格條件執行。
(四)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 號)規定執行。
(五)根據《關于調整我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356 號)文件精神,職稱計算機和外語不再作為申報必備條件。
三、申報組織
(一)本年度省建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網上申報、原件審核方式,不再提交紙質附件材料,僅提供在線打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3 份及《江蘇省申報建設工程專業高級(正高級)工程師人員情況簡介表》(以下簡稱《簡介表》)1 份。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做好申報的宣傳發動、資格初審等工作。
(二)網上申報通過“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評審平臺”進行。申報人員須在申報系統如實填寫各項申報信息,并按規定將有關申報材料原件報送至各市初審部門接受現場審核(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
(三)網上申報時間:6月1日—6月30日(逾期不得補報)。
(四)材料報送。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7月20日前向省建設工程系列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建設工程職稱辦”)報送有關材料。省直點材料報送時間為7月11日—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請各設區市、省各有關單位在報送材料時將申報人員《匯總表》、《申報表》及《簡介表》一并報送。地址:南京市草場門大街88 號江蘇建設大廈 1307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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