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江蘇省委、省政府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等系列部署要求,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以及《關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常人社職〔2024〕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就報送2024年度常州市建設、機械、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化工工程4個專業高級工程(建筑)師評審材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建設、機械、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化工工程4個專業高級工程(建筑)師評審材料網上申報時間和現場紙質材料提交時間詳見《常州市2024年職稱申報、評審計劃安排表》,逾期不再接受補報。
二、申報條件
(一)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高級建筑師職稱申報:執行《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號)。
(二)機械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申報:執行《江蘇省機械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7號)。
(三)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申報:執行《江蘇省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6號)。
(四)化工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申報:執行《江蘇省石油化工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9號)。
(五)為推動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與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效銜接,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申報高級職稱。
(六)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文件精神,取得可對應工程師職稱的職業資格,同時滿足學歷、資歷等要求的即可直接申報相應專業高級工程師或高級建筑師職稱評審。
(七)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如能力業績等已達到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中高級工程(建筑)師破格條件要求的,可以通過“考核認定”通道直接申報高級工程(建筑)師職稱評審。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且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等達到高級工程(建筑)師評審標準的,可以通過“考核認定”通道直接申報高級工程(建筑)師職稱評審。
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是一種特殊的職稱評價通道,是對現行職稱評價體系的有益補充,僅滿足在基層一線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20年及以上的不得申報。
申報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的,需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提供專家的正高級職稱證書復印件)實名推薦。
三、申報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申報人員登錄“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首頁將定位改為“常州”,點擊“個人辦事——人才人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職稱評審申報",即可在線填報相關職稱申報信息,通過審核后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或《高級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
(二)申報人員通過“職稱評審申報”模塊上傳相應附件材料。
基本信息: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填寫從開始工作至2023年12月31日的累計工作年限。
學歷學位信息、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須原件掃描上傳。系統可以比對到的學歷學位(包括國、境外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等證書信息則不再需要掃描上傳。
工作經歷:從開始工作撰寫至今,根據實際社保繳納情況撰寫。
繼續教育情況:對申報“考核認定”的人員繼續教育不作要求,其他人員撰寫取得中級職稱后進行的繼續教育情況,可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模塊登記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時,也可在“職稱評審申報”模塊撰寫相關繼續教育情況,其中公需科目附件請上傳《常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合格證書》(匯總表格式)。
學術成果信息:撰寫并上傳論文著作,如論文著作系公開出版的,則將出版物的封面、目錄及正文整合成1個PDF文件掃描上傳,有X篇論文著作就應上傳X個PDF文件,且附件的名稱與撰寫錄入的論文名稱一致。
工作業績:按照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附錄的要求歸類整合,1個項目合并成1個PDF文件上傳,有X個項目就應上傳X個PDF文件,且附件的名稱與撰寫錄入的項目名稱一致。
年度考核信息:企業單位申報人員不作要求,事業單位申報人員需撰寫并上傳最近5年的《事業單位年度考核表》(不滿5年的按照實際情況上傳),每個年度的考核表合并成1個PDF文件掃描上傳,X年就需上傳X個PDF文件。
(三)提交的學歷學位信息、學術成果信息、工作業績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四)申報“考核認定”的海外引進人才、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需掃描上傳《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相關任免文件或《常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呈批表》等材料。
四、受理部門
(一)受理部門: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地 址:常州市北直街35號1樓122室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以及《關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常人社職〔2024〕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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