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關于報送2024年度全省紡織工程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蘇紡學〔2024〕26號)等有關政策文件的要求,經南通市職稱辦同意,現就報送2024年度南通市紡織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工程師)評審材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紡織工程專業(含紡織、染整、服裝、針織、化纖、絲綢、毛麻、家用紡織品、產業用紡織品、紡織機械、紡織空調除塵)的應用科學研究、產品開發設計、紡織工程設計、紡織工藝設計、生產技術管理、質量管理、設備管理、技術推廣、產品檢測、產品標準制修訂與科技信息等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根據中央和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有關精神,克服“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等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注重考察各類人才的專業性、創新性和履責績效、創新成果、實際貢獻;認真執行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江蘇省紡織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辦〔2021〕16號)等相關文件。
(二)按照《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蘇職稱〔2021〕132號)的規定,在紡織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具備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紡織工程專業職稱。
(三)外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委托我省、市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需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同意后方可申報。
(四)繼續教育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2/3。
(五)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六)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七)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在紡織工程行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專業技術崗位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高于《江蘇省紡織工程專業資格條件(試行)》的破格申報條件,并得到社會和業內專家廣泛認可的,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直接申報高級、正高級職稱評審。
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八)今年紡織工程高、中、初級職稱申報采取網上填報,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報人員可登錄江蘇人社網辦大廳中“人才人事”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電子申報時間為6月1日—7月31日)。同時,根據自己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對照省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一并提交個人業績等全部紙質材料。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紙質材料要求
1.經縣(市、區)和市、廳(局)職稱主管部門、省直單位人事主管部門等核實確認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網上申報成功后下載,一式3份(A3紙雙面小冊子打印,對折后用騎馬釘方式裝訂,最后一頁為評審、登記備案情況)。
2.《申報正高、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20份(A3紙單面打印);《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5份(A3紙單面打印);申報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無需提供。
3.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技術工作總結。主要內容:基本情況(姓名、性別、畢業學校、現專業技術資格、簡歷等)、開展工作情況(如科研、帶教、參與學術交流、新品種或新技術推廣應用、繼續教育等)、取得業績(按工作內容分述)、專業特長(經驗)、今后努力方向等,一般在2000字左右,并需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4.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成果及其獲獎情況(集體獲獎證書,需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材料)、專利證書(發明專利需提供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證明)、項目成果鑒定驗收報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情況、新產品開發、標準制定、推廣應用等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工作業績和職業道德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5.任現職以來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上發表或在省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刊登在會刊、論文集)或省級行業專業期刊(省準印期刊)上發表的有較高專業價值的本專業論文、著作或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等理論研究成果(復印件)。
6.學歷(學位)證書、職稱(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材料(復印件)。近五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材料、繼續教育(近五年平均每年接受繼續教育的累計時間不少于90學時)等證明材料(原件)。
7.所在單位公示或推薦材料(原件)。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好評前審核、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8.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或省直單位人事主管部門應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報送至江蘇省紡織工程學會。
(二)電子申報材料要求
將紙質申報材料(復印件須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掃描成PDF格式文件,上傳到申報平臺相關欄目。上傳平臺的電子申報材料必須與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一致。
四、材料裝訂要求
為方便審核申報材料,避免申報材料遺失或漏審,提高申報材料規范度和工作效率,除明確要求散裝的申報材料外,其他成冊申報材料需按要求裝訂,說明如下:
第一分冊裝訂順序:
1.目錄;
2.取得現任專業技術資格以來近五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
3.單位公示文件(原件)、公示結果證明(原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6.技術職務聘書(復印件);
7.繼續教育證書、專業研修班結業證書以及參加相關業務培訓、學習的有效證明材料;
8.個人獲獎證書(復印件);
9.專利證書(復印件)以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證明(原件);
10.相關破格材料(原件)
11.專家推薦意見(原件,僅申報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需提交)。
第二分冊裝訂順序:
1.目錄;
2.任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技術工作總結;
3.發表的論文、論著或譯著的期刊封面、目錄、文章等復印件;
4.個人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個人項目或集體項目成果材料(集體項目須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材料),對重大項目和關鍵技術問題的總結、分析、報告等材料,技術標準、產品研發和技術文件的編寫、發布、實施等材料,主持或承擔項目獲得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材料等。
以上材料按分冊目錄標注順序分別裝訂成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1)和《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2)不需要裝訂。每分冊應該有封面(附件4)、封底、目錄和頁碼,頁碼與目錄對應。各分冊裝訂成冊后集中在一個材料袋內,材料袋應有完好的封面(附件3)。
相關申報表格及有關政策,請在江蘇省紡織工程學會官方網站“職稱申報”欄目中下載。
五、有關事項說明及要求
(一)高級職稱申報材料經市人社局委托由南通市紡織工業協會負責統一辦理后,報送至省紡織工程學會。中級職稱評審由南通市紡織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織開展。
(二)對存在偽造學歷、資格證書、任職年限等,以及提供虛假業績、虛假論文論著、剽竊他人技術成果或偽造試驗數據等學術不端、弄虛作假和職業道德失范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三)面試答辯:申報正高級職稱和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須進行面試答辯,成績作為高評委評審的依據之一。面試答辯內容主要依據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情況以及發表的論文、著作等確定。
(四)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或者代為管理部門要及時將其評審申報表歸入本人檔案。評審結束后,所有申報材料(不含通過人員的評審申報表)由評審委員會保存一年后銷毀,不退回申報人。
六、材料報送時間及地點
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6月1日至7月31日
紙質材料報送時間:2024年8月8日前,逾期將不接受報送、信息修改和材料補充。
報送地點:南通市紡織工業協會(南通市人民中路95號紡織大廈1908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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