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職[2024]6號)要求,為做好2024年南京市經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副高)評審工作,現就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條件
(一)高級經濟師資格條件按照《江蘇省經濟專業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21]67號)規定和要求執行。高級經濟師采取“考評結合”,申報人員須提供考試合格證明或參加2024年度全國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佐證材料,考試成績達省年度評審使用線的僅可參加當年度評審。人力資源管理、知識產權、農業經濟等專業職稱申報由省相關評委會受理,不在我局受理范圍。
(二)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三)正高級經濟師資格條件按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數字經濟、石化工程和經濟、工藝美術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蘇工信人事[2024]207號)要求執行。請申報人員認真對照資格條件,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申報網站提交后,8月31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及時報送我局組織人事處,由我局組織人事處匯總審核,經南京市職稱辦同意后,集中報送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申報對象和范圍
(一)在我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南京人才居住證、紫金山英才卡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四)中央企業在寧三級以下子公司(非國有控股)和外省市民營企業在寧子公司,在南京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申報人員在寧繳納社保,其專業技術人員可直接在我局申報職稱。
(五)其他中夾、外省市及部隊駐寧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在我局申報職稱,須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經市人社局核準同意后,由我局職稱評委會辦事機構受理。
三、申報方式及要求
(一)申報方式
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申報材料網上錄入時間為2024年8月1日至9月20日,逾期系統關閉。筆試成績未公布時,可上傳準考證先行申報。
申報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完成網上申報,并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手機APP首頁"辦件”欄目查詢審核進度。具體操作可參考《南京市職稱評審申報操作指南(高級經濟師)》(見附件2)。
經我局網上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員可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份),并按要求簽字蓋章后遞交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人事處。其余申報材料原則上均在線上傳(僅支持PDF格式),無需遞交紙質材料。
(二)相關要求
1.上傳筆試材料。申報高級經濟師的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巳報名參加2024年全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在申報我市高級經濟師評審材料時`須將電子版筆試準考證上傳至職稱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模塊,待筆試成績公布后,再進一步審核是否可以參加評審;如5年內巳通過筆試,則上傳筆試合格證明。
2.學歷驗證。職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完成比對的人員須在線提交以下材料:國內學歷提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內學位證書提交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江蘇省大學生信息服務中心出具的《江蘇省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黨校、軍隊院校取得的學歷,提交檔案保管部門簽章確認的《畢業生登記表》。
3.社保繳納。職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社保繳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通過系統校驗的申報人員,須按要求在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工作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人員申報職稱,需提供用工單位的工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及用人單位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企業總部在寧的外地分公司申報人員,須提交分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和單位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4.論文和工作業績材料提交。申報人員需提交取得經濟師之后、2024年3月31日之前公開發表的論文論著等材料,要求3000字以上,且申報人為第一作者。我局將對上傳的論文論著等材料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1)所提交的論文如能在中國知網檢索到,需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
(2)所提交的論文無法在中國知網檢索到的,應將國家新聞出版署期刊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傳,并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版本,WORD版本須與期刊內容一致,不得增刪。
(3)工作業績材料需保證掃描上傳的PDF文件清晰可辨,在文件首頁編制目錄便于評審時查閱。
5.繼續教育。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要求,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每學時不低于45分鐘),其中公需科目一般為30學時,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
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點擊“用戶登錄”后,按步驟在線免費學習公需科目,學習完成且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在平臺打印學時證明單;專業科目學時由用人單位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培訓、進修、研討交流、學術會議等情況進行學時計算,并填寫《南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時認定表(2024年版)》見(附件l),申報時一并上傳學時計算證明材料;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申報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任現職以來需完成1個知識更新工程高級研修項目學習,該課程學時可計入專業科目總學時。
6.職業資格與職稱證書對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和《關于開展國(境)外職業資格比照認定工作的通知》(寧人社[2023]113號)有關規定執行,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對應目錄中所列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次的職稱。申報所對應層次的其他系列職稱,按照同級轉評有關要求執行。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公示要求
1.單位審核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負責對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初審,并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申報人須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公示證明材料。
2.評審前公示。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前將審核通過人員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通知公告欄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3.評審后公示。評審委員會將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通知公告欄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按照《關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寧財綜[2023]193號)規定執行,根據評審前公示名單人數按標準收取:人數1-100人,收取評審費400元/人、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100元/人,共計500元/人;人數101-200人,收取評審費300元/人、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100元/人,共計400元/人;201人以上,收取評審費200元/人、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100元/人,共計300元/人。
(三)個人誠信要求
申報人員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一經查實,撤銷職稱并記入個人職稱誠信檔案,記錄期限為3年。今年將繼續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學術成果材料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查重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聯系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65號新城大廈D座17F106室。
本文鏈接:http://www.tiancaifz.cn/zcps/gjzc/3271.html
版權聲明:部分素材來自網絡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