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本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推進科創中心建設,根據《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上海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滬人社規[2021]30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2022年度上海市經濟系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機構
上海市經濟系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高評委”)。
二、申報范圍
(一)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中,以促進科技成果應用為目的,為促進技術與產業、研發、人才和資本等要素資源有機融合與高效配置,提供技術轉移轉化全鏈條、專業化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取得國家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后聘任經濟師職務(崗位)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至申報截止當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
1.具有本市戶籍。
2.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二)下列情況者不在申報范圍內:
1.已辦理退休手續或當年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延長退休手續的除外,但申報時需提供延長退休審批表和近一年社保繳費記錄)。
2.上一年度參加本市高級職稱評審未獲通過者(當年度有重大業績的除外)。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
(二)學歷、資歷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學位,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滿2年。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滿5年。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職稱后聘任經濟師職務(崗位)滿5年。
(4)具有大學專科學歷、負責企事業重要經濟部門工作,取得經濟師職稱后聘任經濟師職務(崗位)滿10年。
對先聘任或取得經濟師職稱(崗位),后取得上述1-4項學歷的,則取得學歷后的任職資歷不得少于1年方可按以上計算年限。
(5)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職稱,現已轉到經濟師崗位,轉聘經濟師崗位須滿1年;取得相關其他中級職稱,現已轉到經濟師崗位,轉聘經濟崗位須滿3年,且總的中級職稱任職年限達到相應規定。
2.任職資歷自按規定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起算,任職資歷計算到2022年12月31日。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需提交單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制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可到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便民服務→表格下載→人事人才下載)。
3.非就業狀態、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計算時,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需相應扣除。
(三)專業能力要求
受聘經濟師職務以來,具備以下能力之一:
1.作為科技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實施技術轉移項目3項及以上,成功將技術成果從技術供給方向技術需求方轉移,形成較好的經濟收益,累計到賬金額不少于3000萬元;或作為成果轉化項目實施人,成功將科技成果項目(產品)實施產業化,并完全符合預期目標,累計實現銷售額不少于3000萬元。
2.作為高校院所技術轉移項目主要負責人,在技術需求挖掘與分析、技術評價服務、技術中試孵化、技術成果運營、技術投融資、轉移轉化方案策劃、轉移轉化咨詢服務等方面,提供技術轉移轉化的資源配置服務,實現資源的凝聚、整合與利用,落實并完成技術轉移項目5項及以上,累計實際到賬金額不少于3000萬元。
3.作為技術轉移機構人員,提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做出較大貢獻,累計收取的技術轉移服務費不少于300萬元。
以上專業能力成果均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四)學術成果要求
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以來,取得以下學術成果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專業論文二篇及以上,其中一篇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有書刊號)公開發表。
2.作為主要作者撰寫并正式出版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專著或譯著1部,其中本人撰寫的字數不少于4萬字。
3.獨立撰寫由本人承擔的或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的項目(課題)總結報告2篇及以上,在報告中須簡要闡明項目中的作用和貢獻,明確說明本人的專業理論水平、經營管理能力,以及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由兩名同行正高級職稱專家(在職)評議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并提交《專家評閱表》(附件2)。
提交論文、專著應注意以下要求:
(1)全日制高校學生在校期間發表的論文及學位論文,在職學習的學歷、學位論文不能作為職稱申報論文。
(2)申報人提交多篇論文,須明確一篇作為主送論文,字數不少于3000字。若以外文發表的論文作為主送的需提交全文翻譯,不作為主送的可翻譯概要。
(3)公開發表論文需提供以下內容的彩色掃描件:刊登的論文內容,期刊封面和期刊目錄頁(報紙上發表的專業學術文章、行業內部刊物發表的論文和網絡刊物發表的論文參照執行);專著(譯著)僅需上傳封面、目錄及封底掃描件。
(4)職稱申報論文材料經查實存在學術造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不予進入評審程序。
(5)未發表論文請提交申報當月查重報告。
提交個人項目(課題)總結報告要求:
(1)提交的個人項目(課題)總結報告字數一般3000字以上。除提交《專家評閱表》(附件2)外,還需提交經單位審核蓋章的總結報告掃描件以及該總結報告當月查重報告。
(2)評議專家實行回避制,與申報人有親屬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專家評議意見無效。
(五)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文件要求,需完成公需、專業課程不少于12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專業科目必修課程完成不少于60學時,2017年至申報截止日前的學時可計入)。考慮到受疫情影響,今年部分學時不足的,允許“先參評后補訓”。
(六)經濟專業高級考試要求
申報人應參加國家經濟專業高級考試筆試。本市逐步將筆試成績合格作為參加評審的條件。今年本市因考試暫停,臨時允許“先參評后補考”。
四、其他事項
(一)事業單位人員按照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實行缺額申報,缺額申報的情況由單位人事部門填寫在《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表》(申報系統生成)“單位意見”欄內,并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實蓋章。
(二)破格申報
對于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如確有真才實學,取得經濟效益顯著,貢獻突出的,經單位推薦,滿足破格條件,可提出申報。
1.破格范圍
(1)不具備規定學歷,高中或中專畢業,累計從事經濟管理工作20年以上或連續從事經濟管理工作15年以上。
(2)不具備規定資歷,具有博士學歷或學位,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滿1年但不足2年;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滿3年但不足5年;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滿3年未滿5年;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受聘經濟師職務(崗位)滿8年未滿10年。
(3)上一年度評審未通過。
(4)對于海外留學高層次人才、業績突出的民營企業高層次人才,經單位推薦,并經相關程序審核后,可直接申報相應層級的職稱。
2.破格條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技術轉移轉化項目主要負責人,實現1項省部級及以上重大科技項目研發成果的轉移轉化,產生重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累計實現到賬金額6000萬元以上或銷售收入6000萬元以上。
(2)作為技術轉移機構人員,在提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過程中,貢獻突出,經濟效益顯著,累計收取技術轉移服務費600萬元以上。
(3)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榮譽(如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列入上海領軍人才培養計劃等)。
以上均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三)對疫情防控中,在疫苗與新藥、臨床診療技術、智能防控、新材料與防疫用品等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研發與應用中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予以傾斜支持。
(四)為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申報人所在單位須對本單位申報人職稱申報情況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申報評審程序
2022年度上海市經濟系列高級職稱實行網上申報。
1.用手機“隨申辦市民云”APP進行注冊用戶信息。
2.登錄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網上辦事——職稱申報)進行網上申報。
3.評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有異議的材料退回修改,請申報人密切關注系統信息。
4.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評委會分配受理號,申報人根據《2022年度送審材料目錄》(附件1)要求遞交書面材料。
5.評委會組織召開評審會議,對申報人進行面試。申報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參加面試,無故缺席視為放棄申報。面試內容不局限于論文,凡申報材料中涉及的內容均在面試范圍內。根據防疫工作要求,今年可采取線上面試形式,具體安排由評委會通知。
6. 評審會議結束后,評委會及時將評審結果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并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電子證書。
六、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1.“基本信息”欄:除必填項外,其他欄目也應填寫完整,若空缺,評審時將視此項為“無”。
2.“學習經歷”欄:從高中開始填起,若高中證書遺失,可在附件上傳遺失說明。
3.“工作業績”欄:在文本框內填寫,如超過字數限制,可在附件欄上傳電子文檔。
4.“項目情況”欄:填寫的項目需在附件欄上傳項目證明,一般是項目立項報告、驗收報告、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項目論證結論填寫時應與驗收報告結論相一致,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不得隨意填寫“國際先進”、“國內領先”等主觀結論。
5.“專利、課題”欄:填寫的專利須是已授權的專利并上傳授權證書,處于受理或公示階段的專利都不作為評審依據,若填寫一律退回。
6.“論文、專著”欄:每篇論文或項目工作總結上傳一個附件,論文附件包括期刊封面、目錄及內容,外語論文還需附上中文翻譯,項目工作總結附件包括單位蓋章的項目工作總結內容、專家評閱表、專家職稱證書和查重報告。
7.“附件資料”欄:上傳職稱資格證書、繼續教育學時證明、獲獎證書等其他評委會要求上傳的材料以及無明確上傳欄的材料。
七、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實行個人承諾制,如發現弄虛作假,實行“一票否決”。
2.申報材料須經所在單位核實并加蓋公章。
3.申報書面材料時需審核學歷、技術資格、聘任、獲獎、專利等證書原件,核實后即交還本人。
八、申報時間、地點
1.申報時間安排
(1)自評審通知發布之日起接受電話咨詢。
(2)網上申報時間: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8月31日前申報人須在“隨申辦市民云”注冊并在“上海市職稱申報系統”中成功提交申報材料,逾時無法申報。對于因申報人材料不全、經評委會駁回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修改的,評委會辦公室不再審核受理。
(3)書面材料遞交時間: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30-4:30)。
2.書面材料申報地點
上海市科技創業中心(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上海市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
地 址:靜安區華盛路76-82號(恒盛大廈)6樓政策服務部
九、評審費用
申報評審費用:900元。付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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