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本市高層次翻譯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文件規定,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2022年度本市翻譯系列高級職稱申報和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專業和范圍
(一)申報專業
英語一級翻譯、英語譯審。
(二)申報范圍
在本市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體經濟組織中從事翻譯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或符合要求的自由職業翻譯人員。
上述人員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方可申報:
1、本市戶籍;
2、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已辦理退休手續或當年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接受申報(按國家規定辦理延長退休手續的除外,申報時須提供延長退休年齡審批表)。
事業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實行崗位缺額推薦申報。崗位缺額情況須根據管理權限由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實蓋章。
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化翻譯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鼓勵高校從事翻譯教學與研究的教師參加翻譯系列職稱評審的有關精神,市屬高校已具備教授職稱的人員申報譯審資格、副教授申報一級翻譯資格,經單位人事部門批準,可直接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具有推動翻譯行業發展的職業使命感,具備相應的翻譯專業能力和業務技能;
3、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參加繼續教育;
4、任現職期間,近三年翻譯業務考評和年度綜合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一級翻譯資格(水平)考試成績
申報英語一級翻譯評審者,必須先參加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英語一級口譯或筆譯考試(以下簡稱一級翻譯資格(水平)考試),并達到國家統一確定的合格標準或評委會規定的2022年參評分數線。達到國家統一確定的合格標準的考試成績長期有效,只達到評委會規定的參評分數線的考試成績當次評審有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上海2022年上半年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未能如期舉行。鑒此,在2021年6月一級翻譯資格(水平)考試中達到55分(含55分)且不足60分的人員,在符合2022年上海市翻譯系列職稱評審文件中規定的相關要求的情況下,可申報參加2022年英語一級翻譯評審,且此次成績僅在本次評審中有效。對于在外省市參加2022年上半年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人員,參評分數線參照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官網的說明。
(三)學歷、資歷條件
1、一級翻譯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二級翻譯職稱后,從事翻譯工作滿2年;或具備翻譯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取得二級翻譯職稱后,從事翻譯工作滿3年;或具備翻譯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取得二級翻譯職稱后,從事翻譯工作滿4年;或具備非翻譯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二級翻譯職稱后,從事翻譯工作滿5年;或取得同聲傳譯翻譯專業資格證書且滿足上述學歷和年限要求。
翻譯相關專業指外國語言文學學科和翻譯學科所包含的各專業,及中國語言文學學科下的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
2、譯審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翻譯系列副高職稱滿5年;
(2)具備其他系列副高職稱,并從事翻譯工作(履行翻譯副高職稱職責)滿4年,且與原系列副高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7年;
(3)具備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已按規定轉評為翻譯系列副高職稱并從事翻譯工作滿3年,且與原系列副高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
(4)具有其他系列正高職稱且從事翻譯工作(履行翻譯正高職稱職責)滿1年。
3、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
(四)業績和貢獻條件
1、一級翻譯
(1)筆譯
二級翻譯任職期間,同時具備以下兩項條件:
——完成20萬字以上的筆譯工作,或完成15萬字以上的省部級重點項目筆譯工作(由使用單位出具證明,并附明細清單);
——正式出版譯著1部(獨著或第一作者),或公開發表譯文3篇(獨著或第一作者)。
(2)口譯
二級翻譯任職期間,完成不少于100場次(每場不少于30分鐘)正式場合的口譯工作(由使用單位出具證明,并附明細清單),并提供不少于3場次(每場不少于30分鐘)的口譯現場錄音材料。
2、譯審
一級翻譯任職期間,具備以下條件中的兩項:
(1)審定正式出版物30萬字以上,或完成30萬字以上的筆譯文稿的審定工作(由使用單位出具證明,并附明細清單);
(2)承擔國際會議、涉外會談等重要場合的口譯工作30場次以上(每場不少于60分鐘),并提供不少于5場次(每場不少于30分鐘)的口譯現場錄音材料;
(3)正式出版譯著2部(獨著或第一作者),或公開發表譯文6篇(獨著或第一作者);
(4)出版翻譯理論研究著作1部(獨著或第一作者),或公開發表翻譯理論研究論文3篇(獨著或第一作者);
(5)主持省部級翻譯類研究課題1項;
(6)主持省部級外譯項目1項。
(五)繼續教育條件
鼓勵翻譯專業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更新知識,提高水平。翻譯專業人員取得現有職稱后,每年應完成規定學時的繼續教育。
(六)破格條件
對翻譯專業工作業績突出、成果顯著,但不具備相應學歷、經歷等基本條件的人員,可放寬學歷要求和任職年限要求。破格申報一般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任現職以來,在年度考核中兩年達到優秀或相當于優秀等次。
2、在工作質量、數量、業務水平等方面都已達到或超過了申報專業技術級別所要求的條件,并出版過有學術價值的著作(譯著)、論文(譯文)或其他相關作品。
3、在業務工作中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的獎項。
4、業務水平得到同行的認可,須提供兩名同行正高級專家的推薦意見。
破格申報人員須根據上述條件由所在單位出具破格申報報告,并附相關材料證明。
(七)“直通車”條件
對在外交、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推動翻譯行業發展取得重要成果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業績貢獻突出的民營企業高層次人才,可適當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直接申報評審正高級職稱。具體申報可向上海市外事翻譯工作者協會或市、區人才服務中心咨詢。
(八)答辯要求
以下情況需進行答辯:
1、破格申報者;
2、近3年內曾參加過評審而未通過的;
3、評委會認為其他需要通過答辯進一步了解情況的申報者。
(九)公示及頒證
評審結果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頒發相應級別職稱證書。
三、評審程序
(一)單位審核推薦
用人單位根據申報要求,對符合條件擬申報的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切實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并將申報材料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單位為申報人員出具同意其參加翻譯高級職稱評審的推薦意見。(見附件1)
關于自由職業者申報可先咨詢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二)網上申報
申報人員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政務公開→職稱專家→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申報一級翻譯選擇“上海市翻譯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申報譯審選擇“上海市翻譯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填寫基本資料,按照要求填寫規定的申報材料并上傳附件,完成申報。
網上申報的材料和要求,見附件2。
(三)材料審核
評委會辦公室將對申報對象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網上審核。對需要進行修改或補充材料的,寫明修改意見后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退回,申報人根據意見修改后可重新提交。請申報人員密切關注系統信息。
(四)受理號分配
對通過審核的人員,通過職稱服務系統分配受理號,申報對象憑受理號按規定時間報送實體材料。
審核未通過的,不發放受理號,無需遞交實體材料,本次職稱評審申報流程至此結束。
(五)線下實體材料報送
線下實體材料報送內容及要求請見附件3。實體材料須由申報人本人送至指定受理點。
(六)評審費用
評審費按1000元/人標準,在報送線下實體材料時收取。
四、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地點
1、網上申報時間: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
2、線下實體材料報送時間:2022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
3、線下實體材料受理地點:上海市外事翻譯工作者協會,靜安區北京西路1277號國旅大廈16層16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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