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什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精神,現就做好2022年度江蘇省林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1.在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林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木人才;在我省就業的自由職業林業技術人才。
2.在我省就業從事涉林工作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3.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
二、評審申報條件和政策規定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和《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以及《江蘇省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15號)執行。
(一)申報人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中報職稱評審()4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品德能力業績特別突出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可根據《江蘇省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辦法(試行)》(蘇人社規[2018]4號)有關規定直接申報考核認定高級職稱,相關工作另行通知l,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中級職稱(“以考代評"的職稱除外)。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賈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慣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要求任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平均每年參加繼續教育不少于72學時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四)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五)往年評審未通過的人員,如沒有新的補充材料,如申報條件(學歷、資歷)或評審條件(能力、業績、論文)等,不得再次申報。
(六)外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委托我省評審的,需向江蘇省職稱辦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函。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林業工程高級職稱的,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向江蘇省職稱辦辦理有關委托手續后方可受理。
三、申報方式及審核要求
根據省職稱辦通知要求,從今年起,全面推行全省職稱申報、審核、證書下載查詢服務”一網通辦"。請各地各單位切實了解和掌握評審申報審核的方法要求,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通過所在單位申報,并逐級審核報送至省林業局職稱辦仁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磯(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3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申報人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屬地申報。
(一)下發評審申報通知。請各設區市林業主管部門和省有關單位根據本通知要求,于4月底前完成林業工程職稱評審申報的布置工作;同時按照規定的時序進度,完成2022年度職稱評審申報、復核工作。
(二)申報審核要求
1.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人才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進行申報,務于5月20日前完成。
2.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務千6月5日前完成申報材料的審查,并做好上報前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千5個工作日。
3.縣、市主管部門復核。縣、市林業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在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上完成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符合申報條件的逐級上報,務必千7月5日前由設區市集中統一上報省林業局職稱辦;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4.省林業局職稱辦審核。于8月5日前完成申報材料線上審核和評前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個人提交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按程序審核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后,符合提交高評委會評審的申報人員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人才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A3紙小冊子打印,對折后用騎馬釘方式裝訂,最后一頁為評審、登記備案情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須經縣(市、區)、設區市職稱管理部門,或省有關單位蓋章確認。
2.《江蘇省申報林業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A4紙一張正反打印,不增附紙張,一式l份,“單位推薦意見“欄須填寫單位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3.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一式2份)。主要內容:基本情況(姓名、性別、畢業學校、現專業技術資格、簡歷等)、開展工作情況(如科研、帶教、參與學術交流、新品種或新技術推廣應用、繼續教育等)、取得業績(按工作內容分述)、專業特長(經驗)、今后努力方向等,一般在2000字左右,并需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4.理論成果資料。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能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的專著、論文、專項研究報告等理論成果,一般不超過5篇。請提供刊物的封面、目錄、本人刊發文章的復印件或原件,并在目錄中將自己的文章標題劃線標出。
5.有關證明材料
(1)學歷和學位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或江蘇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復印件。
(2)繼續教育證明材料。需提供任現職以來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3)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人基本情況及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資格等信息公示結果報告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
五、報送要求
申報材料以各設區市或省有關單位為單位統一集中報送,不受理個人報送材料。請務于2022年8月31日前將審核通過、下載打印的紙質評審申報材料報送至省林業局職稱辦,逾期不予受理。
1.個人申報材料。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內容詳實,手續完整。除評審表、簡介表等原件不裝訂外,其余材料均需桉規定的裝訂順序裝訂成冊并編頁碼(裝訂要求附后),然后裝在制式檔案袋內,同時要在材料袋底部貼好寫有姓名、單位、申報資格層級、編號的標簽(編號標簽不用填寫,由省林業局職稱辦統一編寫)。
2.《申報林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情況一覽表》(紙質稿1份,由設區市林業主管部門匯總并加蓋公章,并將電子稿發送至郵箱179507869@qq.com)。
3.經物價部門核準,申報人員在報送材料時需一并交納相關評審費用。評審費桉照省物價局和省職稱辦有關標準和規定執行U申報正高級資格評審費700元/人,申報高級資格評審費400元/人。
4.報送的各種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清晰,未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和林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核實蓋章的材料不得上報。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上述相關申報評審條件和表格可從江蘇林業局網站-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欄目中查閱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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