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試行辦法》精神和要求,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開展2022年高級社會工作師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持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頒發的2019年、2020年及2021年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合格證明,在本市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中從事社會服務或社會治理相關工作的在職人員。當年度達到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受理申報(按規定已辦理延長退休手續的除外,申報時需提供延長退休審批表)。
二、申報條件
詳見《上海市高級社會工作師申報條件》(附件2)。
三、申報流程
(一)現場提交申報材料
詳見《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申報材料目錄》(附件3)、《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申報材料要求》(附件4)。
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期間,申報人員至上海市社會工作者協會(地址:徐匯區漕溪北路41號匯嘉大廈24D)提交書面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時間為每天的9:00—17:00,聯系電話:64187030。
(二)資格審核
上海市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社工高評委)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15個工作日內對通過審核人員反饋受理號,并通知申報人員支付評審費用。
(三)繳費
評審費為900元。申報人員收到市社工高評委辦公室受理號后,在5個工作日內,將費用轉入以下賬號,并保留轉賬憑證原件。
轉賬時請務必在備注欄注明:申報人員姓名+高級社工師評審費。評審未通過者,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四、申報要求
(一)對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的要求
1.用人單位應認真填寫推薦意見,對申報人員的業績水平和工作績效做出全面、客觀的評價,以供專家評審時參考。
2.事業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實行崗位缺額推薦申報。市屬事業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核實該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空缺情況;區屬事業單位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實該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空缺情況。
(二)對申報人員的要求
1.應嚴格按照《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材料目錄》(詳見附件3)和《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申報材料要求》(詳見附件4),整理好申報材料。
2.有違反評審紀律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五、相關說明
(一)評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未參加面試答辯者,視同放棄評審,所繳費用不予退回。
(二)2020和2021年度評審未通過,2022年繼續要求申報的人員,必須在上次評審后取得以下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之一,否則不予受理:
1.獨立撰寫并公開出版與社會工作專業相關的專著,或在省市級及以上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行社會工作專業相關論文。
2.取得省部級以上社會工作類課題或研究項目成果獎,集體獎項須是主要完成人。
3.獲省部級以上榮譽。
(三)本通知及相關內容和有關附件在上海市民政局官網、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海社工”微信公眾號可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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