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精神,現就做好2022年度江蘇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條件
(一)考慮衛生職稱改革政策平穩過渡和當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今年申報條件仍按照《關于印發江蘇省主任(醫、藥、護、技)師資格條件等4個條件的通知》(蘇職稱〔2017〕12號)執行,從2023年起,將統一按照人社部〔2021〕51號文件有關規定和今年即將出臺的《江蘇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江蘇省社區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執行。
(二)根據蘇職稱辦〔2022〕29號文件有關要求,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申報;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企業醫院、民營醫院、個體診所等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人員參照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執行。
申報人員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二、申報評審專業
2022年度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專業為15個(附件)。申報有執業資格要求專業的人員,所申報的專業須與本人執業類別相一致。凡與申報評審專業或執業類別不一致的考核專業成績,一律不作為申報評審的成績依據。其中,申報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社區全科、社區中醫全科專業的,醫師執業注冊范圍須為全科醫學;申報中西醫結合相關專業的,原則上醫師執業注冊范圍應為中西醫結合,若已取得中西醫結合專業技術資格或省級以上“西學中”結業證書的也可申報評審。
三、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要求
2022年度全省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繼續實行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申報專業應與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核專業一致,另選專業報考的應符合《關于開展2022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核的通知》(蘇衛人〔2022〕8號)有關規定。
申報評審社區專業而另選“非社區”相應專業考核的,合格標準為55分。2020年、2021年、2022年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核成績合格的,可申報2022年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未達合格標準的一律不得申報。免考和先評后考對象按蘇衛人〔2022〕8號文件執行,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根據《關于進一步落實國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人才人事激勵措施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39號)精神,對符合條件的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申報評審作如下要求:
1.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其中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獲得縣級、市級黨委政府以及省級部門表彰的,可直接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2.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時,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視同為合格,視同完成下基層服務,視同完成認定一線醫務人員當年繼續教育學時學分。
3.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論文不作硬性要求,其品德、能力、業績表現和貢獻直接作為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重要依據。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中的臨床救治情況、病案病例、診療方案、流行病學報告、病理報告、藥物疫苗研發情況、心理治療和疏導案例、工作總結,以及獲得的表彰、記功、獎勵等事跡材料均可作為評審材料。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相關政策傾斜僅限晉升高一級職稱時一次性享受。
(二)衛生專業技術工作崗位變動人員(指在醫、藥、護、技、衛管5類崗位之間變動,或社區衛生崗位變動到非社區衛生崗位),在滿足規定資歷年限要求的基礎上,須轉崗滿1年后方可申報評審現崗位同級別資格,取得資格并聘任滿1年后,方可申報評審現崗位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對于具有多個低一級資格的申報人員,如果其與申報專業類別一致的低一級資格已聘任滿1年,可以正常申報。
(三)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本文件要求統一申報,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由單位所在的設區市組織評審。
五、申報程序及時間
2022年申報工作采用網上申報方式進行,申報人員在系統內提交所有材料,除《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外,不提交其他紙質材料。
具體程序為:申報人員網上申報并提交材料、單位公示、單位或主管部門確認審核、衛生健康部門與人社部門逐級審核。
(一)個人申報:按省衛生健康委《關于開展2022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衛人〔2022〕24號)相關要求進行申報。
(二)單位公示(7天)
申報人員完成網上申報后,須經單位人事部門公示7天,對公示中反映的有關問題單位要及時核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確認審核(時間為8月15日至9月16日)
縣級及以下單位申報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申報表》和相關材料原件,到縣(市、區)衛生健康委進行確認。市級及以上單位申報人員到單位或主管部門確認。逾期未確認視為放棄申報。
工作人員對照原件,逐一審核網上提交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清晰可辨,并確認申報信息,在《申報表》相應欄目內簽名。經人社部門復核并在《申報表》上蓋章。申報條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規定的,不予通過。
申報人員確認時應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
2.申報有執業資格要求的專業的人員,應提交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
3.現資格證書及聘用合同或聘書(文);
4.業績、成果、獎勵等材料;
5.城市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資格應提交《江蘇省城市醫生到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情況鑒定表》;
6.破格申報人員須提供符合破格條件相應證明材料;
7.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四)設區市審核(截止時間為9月27日)
各設區市申報材料應經市衛生健康委、人社局審核,并在申報表上蓋章。試點省管縣(市)仍按原渠道提交。
(五)省級終審
省衛生健康委、省人社廳對申報材料進行終審,審核通過人員在江蘇衛生人才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后,提交高評委會評審。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為不具備條件的申報人員提供網上填報的環境,并幫助解決在網上填報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職稱申報工作的培訓、指導、監督、檢查,落實責任制,嚴格條件,規范程序,切實做好2022年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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