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等職業大專院校(教授)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教授職稱:
(一)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且擔任副教授職務滿5年。
(二)不具備規定學歷,具備大學??茖W歷,且擔任副教授職務滿8年;或獲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且擔任副教授職務滿3年,任現職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第1條和第2、3、4、5、6、7條中的2條:
1.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為“優秀”。
2.獲得過國家級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或省(部)級教學、科研成果一等獎1項以上(排名前5)。
3.擔任國家級教學團隊、品牌專業、特色專業、精品課程、雙語教學示范課程等項目主要成員2年以上(排名前2)。
4.本人或直接指導的學生在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比賽中獲國家級一等獎1項以上。
5.主持國家級教科研課題1項以上,課題通過鑒定;獲得國家授權并轉化的發明專利2項以上(排名第1)。
6.主持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橫向科研項目,創新程度高、技術先進并取得特別突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7.獲得國家級優秀教師等綜合性表彰。
教育教學工作要求:
治學嚴謹,遵循教育教學規律,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優良,形成有較大影響的職業教育理念和教學風格,在教學改革、課程建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承擔過公共課、基礎課或專業課的系統講授工作,教學水平高超。將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在學生培養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任現職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1年以上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經歷(含兼職輔導員、班主任等),或支教、扶貧、參加孔子學院及國際組織援外等工作經歷,且考核合格。
(二)近5年來系統擔任過2門課程全部教學工作,完成學校規定教學工作量。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在全省本專業領域內有一定的影響,近5年學校年度教學質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為“優秀”。
(三)獲得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以上或獲得省級以上教學成果獎1項以上或獲得省級以上教學類競賽二等獎1項以上。
(四)擔任省級以上團隊建設、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驗實訓基地建設等項目主要成員1項以上(排名前3)。
(五)在指導青年教師或教師發展中心建設方面承擔重要工作,起到示范帶動作用,成績突出。
專業實踐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中的第(一)條和第(二)(三)(四)(五)(六)條中的1條:
(一)專業課教師在企事業單位實踐累計6個月以上(公共課、基礎課教師指導與本專業相關的學生專業社團6個月以上);或具有企事業單位本專業2年以上工作經歷。
(二)擔任省級以上實訓基地、科技平臺、工程中心等建設項目的主要負責人1項以上。
(三)本人或直接指導的學生,在各類專業比賽中,獲得省級二等獎1項以上。
(四)主持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橫向科研項目,創新程度高、技術先進并取得重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主持市(廳)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以上,課題通過鑒定;或獲得市(廳)級以上科研成果一等獎1項以上;或獲得國家授權發明專利2項以上。
(六)學校認可的其他專業實踐成果。
代表性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取得以下代表性成果累計8項以上:
(一)以第一作者在本專業省級以上刊物發表的高水平學術論文,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的高水平教學研究或教改論文;或撰寫正式出版的本專業高水平專著10萬字以上;或作為主編編寫正式出版的省級以上規劃教材、重點教材、精品教材且本人編寫10萬字以上。
(二)藝術教學類教師出版高水平的個人作品集。
(三)本人或直接指導的學生,在各類專業比賽中,獲得省級一等獎(排名第1)以上獎勵。
(四)獲得省級教學成果二等獎(排名第1)或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前3)以上獎勵。
(五)主持省級以上教育教學改革課題,或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課題通過鑒定。
(六)主持省級以上教學團隊、品牌專業、特色專業、精品課程、雙語教學示范課程等項目(限2項)。
(七)從事科技開發、轉化工作以及相關領域的創造、創作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八)學校認可的其他本專業代表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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