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自然科學(研究員)正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一)取得副研究員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可申報評審研究員資格。
(二)取得副研究員資格后,業績水平和貢獻突出,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為優秀,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可提前1~2年申報評審研究員資格:
1.國家級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等二等獎及以上(相應獎項)1項或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等一等獎(相應獎項)1項或二等獎及以上(相應獎項)2項的主要完成人。
2.“省雙創人才”、“省雙創團隊”、省杰出青年基金項目等省級及以上人才計劃或項目支持,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獲得者(含其他相應層次及以上人才項目或榮譽稱號,其中團隊項目需為牽頭人)。
專業能力要求: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
(一)基礎研究
1.科研工作能力強,研究工作積累深厚,學術造詣深,本專業領域活躍度和影響力強,是專業領域的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2.組織帶領科研團隊從事高水平研究工作,取得具有一定影響的原創性科技成果或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科研成果;或開拓新的研究領域,創造性地解決學術問題,提出的學術觀點或研究方法被國內外學術界公認和廣泛引用,促進專業的發展。
3.具有指導、培養副高級及以下研究人員或研究生的能力并取得顯著業績。
(二)應用研究、技術開發與推廣
1.科研工作能力強,研究工作積累深厚,學術造詣深,本專業領域活躍度和影響力強,掌握和運用國際領先的科研、開發或成果推廣方法,是專業領域的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2.取得具有顯著社會和經濟效益的關鍵技術成果,或作為技術負責人主持的科技推廣項目達到顯著規模、獲得突出效益,或在解決國民經濟、國家安全和社會發展的問題上,提出有價值的新思路、新方法。
3.具有指導、培養副高級及以下研究人員或研究生的能力并取得顯著業績。
(三)科技咨詢與科技管理服務
1.科研、戰略和政策研究能力強,決策咨詢服務水平高,研究工作積累深厚,學術造詣深,本專業領域活躍度和影響力強,是專業領域的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2.主持重大科技咨詢與管理服務相關科研項目,在服務宏觀決策方面有較大影響力,在咨詢研究的理論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響的原創性成果,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3.具有指導、培養副高級及以下研究人員或研究生的能力并取得顯著業績。
業績、成果要求:
(一)基礎研究
任現職期間,須同時具備1~3和4~5中的各一項:
1.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等二等獎及以上(相應獎項)1項或三等獎(相應獎項)2項。
2.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市(廳)級及以上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等一等獎(相應獎項)1項或二等獎(相應獎項)2項。
3.主持并完成省級及以上重大科研項目1項,或主持完成重大橫向委托科研項目2項。
4.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有重大學術價值和影響力的專著或譯著1部。
5.作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3篇,或在國內外頂尖期刊發表論文1篇(被SCI1區期刊收載),或在國內外高水平論壇、大會發表主題報告或大會交流報告2篇。
(二)應用研究、技術開發與推廣
任現職期間,須同時具備1~3、4~5和6~8中的各一項:
1.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等二等獎及以上(相應獎項)1項或三等獎(相應獎項)2項。
2.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市(廳)級及以上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等一等獎(相應獎項)1項或二等獎(相應獎項)2項。
3.主持并完成省級及以上重大科研項目1項,或主持完成重大橫向委托科研項目2項。
4.作為主要負責人開展應用研究,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為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推廣作出突出貢獻,組織簽訂重大橫向合同,取得突出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5.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與自然科學研究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新藥等認定或證書2項。
6.作為主要起草人撰寫省級及以上有關法規、條例、規章等,或作為第一編制人撰寫省級及以上技術標準或行業標準2項,并頒布實施。
7.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有重大學術價值和影響力的專著或譯著1部。
8.作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2篇,或在國內外頂尖期刊發表論文1篇(被SCI1區期刊收載),或在國內外高水平論壇、大會發表主題報告或大會交流報告2篇。
(三)科技咨詢與科技管理服務
任現職期間,須同時具備1~3、4~5和6~8中的各一項:
1.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等二等獎及以上(相應獎項)1項或三等獎(相應獎項)2項。
2.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市(廳)級及以上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等一等獎(相應獎項)1項或二等獎(相應獎項)2項。
3.主持并完成省級及以上重大科研項目1項,或主持完成重大橫向委托科研項目2項。
4.作為主要負責人承擔完成科技咨詢、科技管理、科技服務等重大工作,提出重要創新思路和方法,在服務創新管理和決策方面有較大影響力。
5.作為第一作者撰寫與從事專業相關,在服務宏觀決策方面取得重要影響力的學術成果,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究報告、調研報告、咨詢報告、規劃方案等3篇,并被有關單位(部門)采納。
6.作為主要起草人撰寫省級及以上有關法規、條例、規章等,或作為第一編制人撰寫省級及以上技術標準或行業標準2項,并頒布實施。
7.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有重大學術價值和影響力的專著或譯著1部。
8.作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2篇,或在國內外高水平論壇、大會發表主題報告或大會交流報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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