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數字經濟(人工智能)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一)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二)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條件,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且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
1. 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二等獎1項以上或三等獎2項以上(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 主持國家重點項目或解決國家技術攻關項目的關鍵性技術問題,填補國內空白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3. 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金獎、優秀獎,或江蘇省專利獎(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 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吳文俊人工智能科學技術獎(及“CCF—ACM人工智能獎”等相應獎項)二等獎1項以上或三等獎2項以上(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5. 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30年。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精通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全面掌握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并能分析本專業國內外最新發展趨勢;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創新方面作出重要貢獻并發揮引領和示范作用;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能夠有效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省(部)級以上人工智能規劃咨詢、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1項以上或主持完成過市(廳)級規劃咨詢、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市(廳)級以上成果鑒定。
(二)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省(部)級以上人工智能重點建設項目的總體設計、技術指導、質量論證、測試驗收等專業技術工作。
(三)作為主要起草人,主持完成過1項以上國家或行業標準、定額或倫理規范的制訂或修訂,或2項以上省、地方(團體)技術標準、規程、規章的制訂或修訂,并已公布實施。
(四)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過對行業發展有一定影響的重點項目或系列產品主要部分的設計、研發、測試和管理工作。
(五)主持解決過本專業重大疑難問題或關鍵性的技術問題,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同時具備下列(一)至(十)和(十一)至(十二)中各1項:
(一)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優秀設計獎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三)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獎1項或省級優質工程獎3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四)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吳文俊人工智能科學技術獎(及“CCF—ACM人工智能獎”等相應獎項)三等獎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五)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與專業相關授權發明專利2項以上,已實施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六)作為項目負責人,研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應用3項以上,且推廣應用,其技術指標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七)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省級以上人工智能行業主管部門成果鑒定或認證的新產品、新技術等2項以上。
(八)主持省(部)級以上與專業相關的技術改造升級項目、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1項以上或以上類型市(廳)級項目2項以上,已投入應用,經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驗收評估,項目建設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九)作為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的項目獲國家部委授予人工智能領域試點示范建設項目1項,或獲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授予人工智能領域試點示范建設項目2項。
(十)作為主要執筆人(排名前2),發表人工智能行業相關建議、提供決策咨詢等,獲得省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采納2篇以上。
(十一)作為主要編著者,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譯著1部以上(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
(十二)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行業核心學術期刊上發表或在國家級/國際專業學術會議(論壇)上報告的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主持完成并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行業標準、倫理規范、規程、圖集、導則、指南、工法、專業教材等1項可替代1篇論文;授權發明專利可替代1篇論文。
本文鏈接:http://www.tiancaifz.cn/zcps/zgjzc/2010.html
版權聲明:部分素材來自網絡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