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研究員)正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任現職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考核合格可申報評審研究員職稱:
(一)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副研究員職稱后,從事科普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可申報研究員職稱。
(二)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副研究員職稱后,從事科普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條件,取得副研究員職稱后,從事科普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且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
1. 獲得全國最美科技工作者、全國創新爭先獎先進個人、全國科協系統先進工作者等(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 主持完成的科普成果獲得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或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相應獎項,排名前五,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 作為主要發明人、設計人,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以及江蘇專利金獎、銀獎、發明人獎(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 在基層一線從事科普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30年。
專業技術能力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有全面系統的科普理論水平,及時研究跟蹤本學科領域發展前沿和動態,精通科普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在相應學術領域有獨到見解,是本研究領域的學術帶頭人,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科普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2篇。在經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可的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會議(論壇)、大會發表科普專業主題報告或大會交流報告1篇或權威學術期刊上發表科普專業有影響力的學術論文2篇可替代核心期刊論文1篇。
(二)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有重大學術價值和影響力的科普專業學術著作1部(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
(三)主持省(部)級科普研究課題2項并通過結項驗收。
(四)主持完成在科普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并在省(部)級以上得到有效應用的決策咨詢報告、研究報告等2項。
(五)作為主要起草人撰寫省(部)級以上科普有關法規(條例、規章)、政策性文件2項,并頒布實施。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有全面系統的實踐功底,取得的成果具有廣泛社會影響力,在業內享有很高聲譽,具有指導和培養副高級及以下人員的能力,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持策劃主題鮮明的原創大型科普展覽3個以上,在2家省級以上綜合科技館巡展,每場展期不少于1個月并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二)主持編撰且出版發行科普圖書3本(每本20萬字以上且本人撰寫不少于10萬字),并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三)主持編制省級以上技術標準或行業標準2項,并頒布實施。
(四)作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科普成果獲得省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二等獎1項或三等獎2項(排名前三,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五)主持創作(或獨立完成)的原創科普作品獲得中國科普作家協會優秀科普作品金獎(及相應獎項,排名前二,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六)獲得全國科普工作先進個人、全國全民科學素質工作先進個人、全國十佳科技輔導員(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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