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國有企業(集團),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本市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根據《關于本市開展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滬人社規〔2018〕21號)及相關文件精神,現將2022年度上海市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評審重點
(一)服從服務國家和本市工作重點。堅持以用為本,對大上海保衛戰、“防疫情、穩經濟、保安全”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才適當傾斜。
(二)聚焦本市科創中心建設。支持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三大先導產業,電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車、高端裝備、先進材料、時尚消費品六大重點產業領域,高鐵隧道、智慧城市等建設交通領域重大科技創新項目。
(三)充分發揮人才評價“指揮棒”作用。引導工程技術人員投身鄉村振興、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基層綜合治理等本市急需緊缺項目,克服唯學歷、唯獲獎、唯論文傾向,激發工程技術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二、關于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見“滬人社規〔2018〕21號”文件,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學歷
1.具有理工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評聘高級工程師職稱5年及以上。
2.對具有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專學歷,符合滬人社規〔2018〕21號文件規定的,可通過“綠色通道”破格申報。
3.對業績特別突出的海外高層次留學專業技術人才、民營企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可通過“直通車”越級申報。
(二)任職資歷
本年度正高級工程師申報資歷年限計算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三)論文(含代表作、技術工作總結)
1.申報人提交代表作的,須由兩名同行院士對該代表作進行認定推薦,并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2.申報人提交技術工作總結的,須同時提供申報人主持(或為主參與)的項目相關材料(立項、結項、驗收、鑒定等)。總結須簡要闡明項目水平,重點說明申報人的專業理論水平、專業技術能力、在項目中的作用貢獻以及解決的技術難點與難題。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為同行專家或主管部門認可(提交由兩名及以上本專業領域在職正高級專家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以及項目技術報告等不作為個人評審職稱的依據。
3.高評委辦公室對申報人所提交的論文或技術工作總結(著作除外),將抽取部分進行重合度檢測。提交論文(含技術工作總結)的,需上傳封面、目錄、內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論文的WORD版本,并確保與所提交的書面材料完全相同。提交著作(含譯著)的,僅需上傳封面、目錄及封底(PDF格式,打包成一個文件作為論文附件上傳)。
(四)繼續教育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
1.公需科目要求:完成其中2門及以上公需科目培訓(知識產權、創新知識、項目管理、人工智能及應用等)。
2.專業科目要求:具有參加本市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項目培訓(高級研修班、急需緊缺培訓班、基層培訓班等)。
3.申報人參加本市專業科目現場講授、網上課程錄制,或作為本市中、高級職稱評委專家參與職稱評審工作的,經認定可適當抵扣繼續教育學時。
4.考慮到受疫情影響,今年專業科目臨時允許“先參評后補訓”。
各類課程安排和報名事宜,請查詢“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www.sacee.org.cn)。
(五)擇優推薦
本市正高級工程師實行總量調控。事業單位按崗位實行缺額申報。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各區推薦人選原則上控制在高級工程師總數的10%(包括原高級工程師(教授級))。對科技型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推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可將比例提高到12%。另外,兩院院士、省部級以上的高層次專家等可不占本單位或本系統正高級職數。
三、關于時間安排
(一)9月20日前完成系統推薦
各市屬委辦局、國有企業(集團)、各區完成單位考核提名、系統評議推薦等工作。系統評議推薦通過人員由所在系統填寫《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資格人員考核推薦表》(附件2)的“系統考核推薦小組意見”欄。通過評議推薦的方能進行網上申報,申報時須附推薦單位填寫并蓋章的《推薦證明》(附件4)。
單位所在區、系統不開展評議推薦的,單位完成考核提名后上報所在系統,所在系統應在9月11日前書面委托其他系統進行評議推薦。
(二)9月15-30日開展網上申報
接受經系統推薦的人員網上申報,逾期申報系統將自動關閉。對未按時申報或未完成提交的申報人,不納入今年評審受理范圍。
網上申報要求:登錄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http://ggfw.rsj.sh.gov.cn)—網上辦事——職稱申報),先按要求用手機“隨申辦市民云”APP進行注冊用戶信息,然后再填寫基本資料,選擇所要申報的高評委及專業學科組,按照要求上傳規定的申報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應上傳至系統。申報材料填寫和附件上傳完成后,經檢查無誤,點擊提交,同時打印申報表(請確認上傳附件不攜帶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身份證號碼不得更改)。
(三)11月15日前完成材料審核
高評委辦公室向申報人員反饋材料受理憑證。對于因申報人材料提交不全的,由高評委辦公室網上反饋通知補正。在10月10日前未按高評委要求完成修改補充并提交的,高評委辦公室不再受理。
(四)11月22-30日書面材料報送
申報人所在委辦局、國有企業(集團)、區憑受理憑證按照要求報送,其中,工業生產類書面材料送各專業學科組,建設交通類書面材料送評委會辦公室。受理時間為工作日9:30-11:00,14:00-16:00,節假日不受理。
考慮到本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盡量減少人員接觸,部分人員書面材料改為評審完成后再報送核驗、存檔。具體人員,由評委會或學科組通過申報平臺短信通知。
四、結果公示和制證
對高評委表決通過的人員,由高評委辦公室在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通過人員,由正高級職稱評委會組建單位下達評審結果通知,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評審結果制作職稱電子證書。
五、材料要求
(一)對個人的材料要求
1.《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
2.身份證(外地戶籍人員還需提供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學歷證書》、《高級工程師資格證書》、《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聘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重要獲獎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1份,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章。評審期間原件(除身份證外)由審核單位人事部門保管,以備查驗;
3.主送論文一式3份,其他論文一式1份;
4.推薦證明、誠信承諾書、繼續教育證明、工程技術報告、設計方案、研究報告、論文、專著等復印件各1份。
上述第2-4項均須作為附件材料通過職稱服務系統上傳(專著可上傳封面及目錄,論文另需上傳WORD版本)。
(二)對單位的材料要求
1.《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資格人員考核推薦表》(附件2)一式3份;
2.《在職高級工程師及高級工程師(教授級)統計表》(附件3)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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