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文件規定,按照徐州市職稱工作的統一部署,現將報送2024年度徐州市機械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與對象
(一)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從事機械工程專業的機械設計、機械制造、技術管理、設備管理、試驗檢測等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從事機械相關行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機械設計包括產品設計、規劃、機電一體化;機械制造包括生產工藝、工裝夾具、智能制造、機電控制、增材制造;技術管理包括新技術推廣應用、標準化與科技情報信息、技術改造、技術咨詢、產品質量管理、產品營銷與招投標技術支持;設備管理包括設備安裝、維修、安全管理;試驗檢測包括試驗測試及論證、檢驗、計量等。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高級工程師
1.學歷、資歷條件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4)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高級技師(一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
2.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條件,取得工程師職稱后,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在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報:
(1)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及相應獎項) 三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主要發明人,或江蘇省專利發明人獎獲得者(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長期在基層一線或在經濟薄弱地區從事機械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20年。
3.對為國家經濟發展和重大戰略實施做出突出貢獻,具有絕招、絕技、絕活,并長期堅守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工作的高技能領軍人才,采取特殊評價辦法,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其中:
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擔任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或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或入選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的高技能人才,江蘇大工匠,經省人社廳認定的特級技師,世界技能大賽金牌、銀牌、銅牌獲得者及指導教練(1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金牌獲得者及其指導教練(1人),江蘇技能狀元大賽(職工組)等,可直接申報評審副高級職稱;已有副高級職稱的,可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
省級一類技能競賽前三名、省級二類技能競賽第一名、江蘇工匠,世界技能大賽優勝獎獲得者及其指導教練(1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銀牌、銅牌獲得者及其指導教練(1人)等可直接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最高到副高級)。
(二)申報正高級工程師
1.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2.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條件,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在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報:
(1)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及相應獎項) 二等獎1項以上或三等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長期在基層一線或在經濟薄弱地區從事機械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30年。
(三)計算機、職稱外語和年度考核要求
1.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機械工程專業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申報時不提交相應材料。
2.任現職期間,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高技能人才需近4年年度考核合格)。
(四)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專業技術工作需要,參加繼續教育,達到規定要求。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每年脫產或半脫產接受繼續教育的累計時間不少于72學時(其中公共課不少于24學時,專業課不少于48學時,公共課需登錄徐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學習),2022年及之后脫產或半脫產接受繼續教育的累計時間不少于90學時(其中公共課不少于30學時,專業課不少于60學時)。
(五)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
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納入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結合實際情況,對在本專業領域內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其專業技術崗位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符合正常職稱晉升條件基礎上,達到相應層級專業技術資格破格申報業績要求的,可通過“綠色通道”申報相應職稱。
申報認定高級工程師的,還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或二等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獎排名前5、二等獎排名第1,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申報認定正高級工程師的,還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注:學歷、資歷等符合正常申報職稱評審的不得申報(含可以破格1年申報的)。
三、申報渠道
(一)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采取網上申報,線下同步報送紙質材料的方式進行。
申報人員應實名注冊并登錄“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或“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人才人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專欄進行網上申報。受理部門選擇“徐州市機械工程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二)如實填寫申報信息,網上申報需注意以下事項:
1.單位選擇所屬行政規劃區劃時,主城區單位如選擇某區,則需聯系區職稱辦進行網上審核,市屬單位應直接選擇“市本級”;
2.本系統自動管理學信網、社保信息庫,請務必如實填報。申報人員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申報,應在屬地繳納社保。單位未繳納(或外地參保在徐分公司工作)的申報人員,須提供單位(或徐州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工作證明以及三個月的工資流水憑證復印件,以上材料須單位確保真實性后蓋章負責。
3.信息填報完畢后請確認無誤再點擊提交,提交后一般不予退回修改,待現場報名資格初審后,如有問題方予以退回修改。
(三)信息填報提交成功后,通過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根據自己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對照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一并提交個人業績等全部紙質材料。
四、單位審核
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審核推薦程序,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嚴格審查核對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加蓋單位或人事部門公章,杜絕弄虛作假。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為其出具公示結果證明。對于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騙取推薦資格的,視情況在全行業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申報材料及裝訂要求
(一)紙質材料要求
1.經單位核實確認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A3紙小冊子方式打印,對折后騎馬釘裝訂);
2.《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20份(A3 紙單面打印);
3.任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4.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成果及其獲獎情況(集體獲獎證書,需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材料)、專利證書(發明專利需提供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證明)、項目成果鑒定驗收報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情況、新產品開發、推廣應用等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工作業績和職業道德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5.任現職以來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上發表或在省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刊登在會刊、論文集)或省級行業專業期刊(省準印期刊)上發表的有較高專業價值的本專業論文、著作或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等理論研究成
果(復印件);
6.學歷(學位)證書、職稱(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近 5 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繼續教育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7.所在單位公示、推薦材料。
(二)材料裝訂要求
1.第一分冊裝訂順序
(1)目錄;
(2)近5年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和單位公示、推薦材料;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5)技術職務聘書復印件;
(6)繼續教育證書、專業研修班結業證書以及參加相關業務培訓、學習的有效證明材料;
(7)個人獲獎證書復印件;
(8)專利證書復印件以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證明。
2.第二分冊裝訂順序
(1)目錄;
(2)任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技術工作總結;
(3)發表的論文、論著或譯著的期刊封面、目錄、文章等復印件;
(4)個人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個人項目或集體項目成果鑒定材料(集體項目應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工作的材料),對重大項目和關鍵技術問題的總結、分析、報告等業績證明材料,技術標準和技術文件的編寫、發布、實施等業績證明材料,項目招投標、承包、施工、驗收等業績證明材料,主持或承擔項目獲得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等業績證明材料等。
3.材料分裝要求
(1)材料袋:將第一分冊、第二分冊所需材料按照目錄標注順序分別裝訂成冊,裝訂后按順序放入同一個材料袋中,需打印并粘貼申報材料袋封面目錄(附件4)。
(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不需要裝訂。)
(2)原件材料袋:各類證書等原件單獨放入原件材料袋,原件材料袋外,需打印并粘貼申報材料袋封面目錄(附件4)。
六、其他事項說明
(一)對存在偽造學歷、資格證書、任職年限等,以及提供虛假業績、虛假論文論著、剽竊他人技術成果或偽造試驗數據等學術不端、弄虛作假和職業道德失范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二)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或代為管理部門要及時將其評審申報表歸入本人檔案。
(三)評審結束后,所有申報材料(不含人員的評審申報表、證書原件)由評審委員會保存1年后銷毀,不退回申報人。
七、材料報送
(一)報送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5日,逾期系統將關閉,不再接收報名。
紙質材料報送時間: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30日,每周五、周六集中辦理,逾期按放棄處理。
(二)紙質材料報送地點、聯系方式
報送地點:徐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馱藍山路1-1號,徐州工程機械集團國際事業總部。
(三)評審費用
評審費用600元/人,申報所需表格詳見附件1-6。
(注:今年所有申報高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需參加9月中旬徐州市機械工程職稱工作辦公室組織的高級研修班,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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