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上海市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加快集聚和培養人工智能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建設人工智能人才高地,根據《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關于本市推動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17〕66號),及《上海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滬人社規〔2021〕30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專業(技術基礎類)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機構
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專業(技術基礎類)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高評委”),負責本市人工智能專業(技術基礎類)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工作。高評委下設AI硬件研究與總體架構、AI軟件與算法技術、AI安全隱私與倫理3個學科組。
序號 | 學科組 | 專業 | 評審職稱 |
---|---|---|---|
1 | AI硬件研究與總體架構 | AI硬件研究與總體架構等 | 高級工程師、 正高級工程師 |
2 | AI軟件與算法技術 | 計算機視覺與生物特征識別、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深度學習與算法、智能調度與指揮、機器感知與智能傳感器、自然語言處理、知識圖譜與專家系統、智能語音、智能控制與機器人等 | |
3 | AI安全隱私與倫理 | 人工智能產品與服務分析(安全、倫理、隱私)等 |
二、申報范圍
(一)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至申報截止當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
1.具有本市戶籍。
2.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二)下列情況者不在申報范圍內:
1.已辦理退休手續或當年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延長退休手續的除外)。
2.上一年度參加本市職稱評審未獲通過者(當年度有重大業績的除外)。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
(二)學歷、資歷要求
1.基本要求
高級工程師:
(1)具有理工科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受聘工程師職稱滿2年。
(2)具有理工科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受聘工程師職稱滿5年。
(3)具有理工科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受聘工程師職稱滿5年。
(4)對于先評聘工程師職稱,后取得相關專業在職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取得在職學歷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一年方可按在職學歷計算資歷年限。
正高級工程師:
具有理工科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受聘高級工程師職稱滿5年。
2.任職資歷自按規定聘任工程師或高級工程師職稱起算,任職資歷計算到2024年12月31日。本市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交單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以示證明(可到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便民服務→表格下載→人事人才下載)。非公企業人員如滿足資歷年限要求,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聘任的相關證明材料。
3.對從高技能崗位轉到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按滬人社專〔2021〕312號文件規定執行。
4.非就業狀態、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計算時,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需相應扣除。
(三)專業能力要求
高級工程師:
聘任工程師職稱以后,具備以下能力之一:
(1)負責或主要參與的工程項目取得局級及以上技術創新發明個人或集體獎項(集體獎項需說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內容和承擔的角色)。
(2)取得與本專業相關的發明專利授權且應用較好的前三位發明者。
(3)負責或主要參與省部級及以上重點攻關項目、產學研項目,并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負責或主要參與本單位、行業協會或政府部門主導的技術項目,包括技術研究、改造、標準制定等,經有關權威機構評定、驗收,取得一定業績成果。
(5)在負責或主要參與的本專業有關的工程項目(包括科研、生產、技術服務項目)中解決關鍵技術問題,或經有關機構評定、驗收確認有重大技術創新或取得顯著的降本增效成果。
(6)在負責和主要參與的工程項目中,應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對工程項目管理、產品技術服務方面有突出技術貢獻。
(8)高技能人才評審重點:解決生產難題、參與技術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貢獻,著重考察技能技藝、工作實績、生產效率、技術和專利發明、科研成果、技能競賽成績等。
正高級工程師:
聘任高級工程師職稱以后,具備以下能力之一:
(1)主持或為主承擔的科技項目或工程項目獲國家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
(2)主持或為主承擔的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工程項目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二項以上,其中一項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3)在新產品、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的設計、推廣應用和新能源的研究開發中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國家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4)在生產科研實踐中,有較大的技術性突破,解決過重大關鍵技術難題或填補國內同行業某一技術領域的空白,為國內同行專家與國家主管部門認可。
(5)在大型企業的生產科研工作中,對企業重大發展規劃、采取重大生產技術措施、解決企業的產品質量等重大問題起過關鍵性作用,明顯提高了企業的經濟效益,為國內同行專家和國家主管部門認可。
以上專業能力成果均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四)學術成果要求
高級工程師:
聘任工程師職稱以后,取得以下學術成果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專業論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在省部級及以上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
2.作為主要作者撰寫并正式出版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專著(不含編著、教材)1本及以上,其中本人撰寫的字數不少于4萬字。
3.獨立撰寫由本人主要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設計項目的技術工作總結2篇及以上,并由2名同行正高級職稱專家(在職)評議具有較高學術技術水平。
正高級工程師:
聘任高級工程師職稱以后,取得以下學術成果之一:
1.獨立撰寫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專業論文3篇及以上,其中2篇在省部級及以上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
2.獨立撰寫并正式出版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專著(不含編著、教材)2本及以上,字數不少于10萬字。
3.獨立撰寫由本人主要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設計項目的技術工作總結3篇及以上,并由2名同行正高級職稱專家(在職)評議具有突出學術技術水平。
提交學術成果材料要求:
(1)全日制高校學生在校期間發表的論文及學位論文,在職學習的學位論文不能作為職稱申報論文。
(2)申報人可提交多篇論文,但須明確一篇第一作者的論文作為“主送論文”,每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過3人(含申報人)。若以外文發表的論文作為主送的需提交全文翻譯,其他論文需翻譯概要。
(3)公開發表論文需提供以下內容的彩色掃描件:刊登的論文內容,期刊封面和期刊目錄頁(報紙上發表的專業學術文章、行業內部刊物發表的論文和網絡刊物發表的論文參照執行);專著需上傳封面、目錄及封底掃描件。未發表論文需上傳論文全文掃描件和當月度查重報告。
(4)每篇項目技術總結只能以申報人完成的其中1個項目來撰寫,并且該項目信息及佐證材料需在申報系統中“項目/課題”欄里填寫并上傳。
(5)項目技術總結需簡要闡明項目水平,明確說明申報人的專業理論水平、專業技術能力、在項目中的作用貢獻以及解決的技術難點與難題,字數一般3000字及以上。
(6)提交的項目技術總結需提供以下內容的彩色掃描件:單位審核蓋章的項目技術總結掃描件、當月度查重報告、《項目技術總結專家評閱表》(附件2)和專家職稱證書。
(7)項目(工程)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書,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以及項目技術報告、測試報告,產品標準,專利申請報告等不可作為申報的項目技術總結。
(8)評議專家實行回避制,與申報人有親屬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專家評閱意見無效。
(9)職稱申報論文材料經查實存在學術造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不予進入評審程序。
(五)擇優推薦(正高級工程師)
本市正高級工程師申報實行總量調控,事業單位按崗位缺額申報,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各區域推薦人選原則上控制在高級工程師總數的10%。對確有需要的重點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推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可逐步提高到15%。另外,兩院院士、省部級及以上高層次專家可不占本單位或本系統正高級職數。
申報正高級工程師,需在9月15日前完成系統評議推薦工作,由行業主管部門、企業集團或區人社局組織不少于3名專家組成評議小組進行評議。評議通過后,填寫《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資格人員考核推薦表》(附件3)的“系統考核推薦小組意見”欄,經評議小組組長簽字,行業主管部門、企業集團或區人社局蓋章,通過評議推薦的方能進行網上申報,申報時須附推薦單位填寫并蓋章的《推薦證明》(附件4)、《在職高級工程師及正高級工程師統計表》(附件5);事業單位實行缺額申報,僅需提交《在職高級工程師及正高級工程師統計表》。單位所在區、系統無法開展評議推薦的,所在區、系統應在9月15日前書面委托高評委會進行評議推薦。
(六)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文件要求完成公需課和專業課學時。
高級工程師:
1.公需科目:需累計完成90學時(其中必修課不少于45學時,2019年后學時可計入)。公需科目培訓課程安排和報名事宜,請登錄“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查詢《2024年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培訓實施計劃》。
2.專業科目:需累計完成90學時(2019年后學時可計入)。具體報名事宜,請查詢“上海市工業和信息化人才繼續教育”網站。
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項目培訓(高級研修班、急需緊缺培訓班、基層培訓班等)相應學時只能作為專業課學時,但不可作為公需課學時。
正高級工程師:
1.公需科目:需完成2門及以上公需課必修科目培訓(創新知識基礎、項目管理基礎、人工智能及應用、數據分析基礎、數字化技術基礎等)。
2.專業科目:需完成1個及以上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項目培訓(高級研修班、急需緊缺培訓班等)。
公需科目和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項目培訓具體報名事宜,請查詢“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
(七)其他事項
1.對于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及上一年度申報未通過的人員,如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本市科技創新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滬人社專〔2023〕111號),經相關程序審核后,可破格申報。
2.對于海外留學高層次人才、業績突出的民營企業高層次人才,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本市科技創新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滬人社專〔2023〕111號),經相關程序審核后,可破格申報。
3.事業單位人員按照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實行缺額申報,缺額申報的情況由單位人事部門填寫在《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表》(申報系統生成)“單位意見”欄內,并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實蓋章。
4.為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申報人所在單位須對本單位申報人職稱申報情況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供證明材料。
四、申報評審程序
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級職稱實行網上申報。
1.用手機“隨申辦市民云”APP進行注冊用戶信息。
2.登錄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網上辦事——職稱申報)進行網上申報。
3.評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有異議的材料退回修改,請申報人員密切關注系統信息。
4.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評委會分配受理號,申報人完成網上繳費,打印受理憑證,根據《2024年度送審材料目錄》(附件1)要求遞交書面材料。
5.評委會組織召開職稱評審會議。
6.評審會議結束后,評審結果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電子證書。
五、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1.“基本信息”欄:除必填項外,其他欄目也應填寫完整,若空缺,評審時將視此項為“無”。單位名稱填寫與繳社保單位名稱一致,如人才派遣,單位名稱應該寫為勞動合同簽訂單位(派遣至某某單位)。
2.“學習經歷”欄:從高中開始填起,若高中證書遺失,可在附件上傳遺失說明(需手寫)。
3.“工作經歷”欄,工作經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與繳社保經歷相符合。
4.“工作業績”欄:撰寫聘任現職稱以后的工作業績,需在文本框內填寫,如超過字數限制,可另外在附件欄上傳完整的電子文檔。
5.“項目/課題”欄:填寫的項目或課題需已經完成并與工作業績描寫相符合,填寫的項目或課題需在附件上傳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一般是立項任務書、合同、驗收報告、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項目論證結論填寫時應與驗收報告結論相一致,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不得隨意填寫“國際先進”、“國內領先”等主觀結論。驗收通過的項目需上傳驗收證明。
6.“專利/課題”欄:僅上傳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填寫的專利須是已授權的專利并上傳授權證書,處于受理或公示階段的專利都不作為評審依據,若填寫一律退回。
7.“論文專著”欄:每篇論文或項目技術總結上傳一個附件,發表論文附件里包括期刊封面、本人文章所在目錄頁及全文,外語論文需附上中文翻譯。未發表論文附件里包括論文全文掃描件和查重報告。項目技術總結附件里包括完成該項目時所在單位蓋章的項目技術總結全文掃描件、專家簽字的《項目技術總結專家評閱表》、專家職稱證書和查重報告。提交多篇論文或項目技術總結需注明1篇為主送。
8.“附件資料”欄,上傳職稱資格證書、繼續教育學時證明、公示證明、獲獎證書等其他評委會要求上傳的材料以及無明確上傳欄的材料。
六、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實行個人承諾制,如發現弄虛作假,實行“一票否決”。
2.申報材料須經所在單位核實并加蓋公章。
3.申報書面材料時需審核學歷、技術資格、聘任、獲獎、專利等證書原件,核實后即交還本人。
七、申報時間、地點
1.申報時間安排
(1)自評審通知發布之日起接受電話咨詢。
(2)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9月1日至9月23日。9月23日前申報人須在“隨申辦市民云”注冊并在“上海市職稱申報系統”中成功上報提交過一次申報材料,逾時無法申報。
(3)書面材料遞交時間:另行通知(網上材料審核通過后由評委會短信通知)
2.書面材料申報地點
計算所受理點:靜安區愚園路546號8號樓207室
聯 系 人:萬老師、徐老師
科協受理點:黃浦區雁蕩路84號2號樓311室
聯系人:龔老師、陳老師
上科院受理點:科苑路1278號5樓
聯系人:張老師
上海市現代服務業聯合會受理點:金海路18號科創天地5號樓206室
聯系人:顧老師
閔行區行政服務中心大零號灣分中心大零號灣受理點:閔行區劍川路940號E幢1樓
聯系人:朱老師,楊老師
八、評審費用
申報評審費用:900元(高級工程師)、1200元(正高級工程師)
未參加面試答辯、評審未通過不退還評審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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