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石油化工工程(中級工程師)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評定工程師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可初定工程師職稱。
(二)具備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四)具備大專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五)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六)非事業單位人員,符合上述學歷資歷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年限不作要求。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的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能對一般性技術問題進行總結和分析,并能結合本單位實際提出新技術應用方案。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加完成過 1 項以上省(部)級或 2 項以上市(廳)級行業政策研究、標準規范研究等課題(排名前十)。
(二)參加完成過 2 項以上大型或 3 項以上中型工程項目的預可行性研究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排名前十)。
(三)參加完成過 1 項以上大型或 2 項以上中型工程建設管理、施工、監理或試驗檢測等(排名前十)。
(四)作為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石油化工行產品的研發設計、制造或技術管理、技術改造(排名前八)。
(五)主持或參與的科研、設計、技改項目在市以上推廣并取得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排名前十)。
(六)參加過對行業發展有影響的重點項目或系列產品主要部分的研究、設計、制造和生產管理工作(排名前十)。
(七)完成企業中關鍵設備或復雜設備維修工作的全過程或成套設備的養護、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行(排名前十)。
(八)主持或獨立承擔的技術分析和市場分析預測,被主管部門或單位采納,并經實踐驗證基本準確。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 2 條以上:
(一)市(廳)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的完成人之一(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市(廳)級優秀工程咨詢、勘察設計獎三等獎 1 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八,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三)市(廳)級優質工程獎 1 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八)。
(四)市(廳)級以上本專業重點項目或單位主導項目的開發、設計、制造、試驗檢測、生產技術管理等相關任務的主要完成者,其成果通過鑒定或驗收(排名前十)。
(五)參加完成石油化工工程領域的發明專利 1 項以上,或實用新型專利 2 項以上(排名前二),且已實施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六)參加完成的本專業規劃咨詢、政策研究、科研與技術開發、標準規范制定等項目已通過評審或成果得到應用,對本專業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或推廣應用價值(排名前五)。
(七)參加完成過 1 項以上中型或 2 項以上小型石油化工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文件、勘探測量報告,已通過評審或交付使用(排名前八)。
(八)參與開發與本專業相關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經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的社會組織)鑒定,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成功地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 2 項以上,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排名前八)。
(九)參與完成 1 項市(廳)級以上確認的本專業定型或優秀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并在行業或市場中有較好的使用(排名前十)。
(十)參與解決本專業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2 項以上,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排名前五)。
(十一)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較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立項研究(論證)報告、實例材料 1 篇以上(不少于 2000 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專業期刊上或市級以上專業性學術會議上發表與本專業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專業論文 1 篇以上。
破格條件: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4 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 1 年申報:
(一)獲得市(廳)級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 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在我市石油化工工程領域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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