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中級工程師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師職稱。
(二)具備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四)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五)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報:
1.獲得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市級相關獎項主要獲獎人(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主持制定市(廳)級相關行業標準1項以上。
4. 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10年。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智能制造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智能制造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一定的智能制造領域工作實踐經驗,具備獨立承擔較復雜項目研究設計的能力或解決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的能力;能對一般性技術問題進行總結和分析,并能結合企業實際提出新技術應用方案;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智能制造領域相關研究課題,取得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二)能夠解決智能制造領域的技術問題或參與技術密集、難度高、復雜性強的智能制造相關任務。
(三)作為智能制造子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管理、科研開發、技術推廣應用等工作中成效顯著。
(四)參與完成智能制造領域工程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工作,制定智能制造管理標準、戰略發展規劃、管理制度。
(五)完成本行業專業的技術分析和市場分析,經實踐驗證基本正確。
(六)參與制定國家、省市、行業、企業智能制造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智能制造戰略決策等相關政策、標準、規范,并獲批準、發布、實施。
(七)作為技術人員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1項以上,并經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以上:
(一)作為完成人,獲得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參與完成與專業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授權實用新型專利2項以上,已實施并取得一定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三)參與完成的與專業相關的規劃咨詢、政策研究、科研與技術開發、標準規范制定等項目已通過評審或成果得到應用,對本專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或推廣應用價值。
(四)參與完成1項技術難度較高或復雜的智能制造相關產品或關鍵零部件的研究、設計、制造或技術管理,達到本行業先進水平,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參與完成1項市(廳)級以上確認的與專業相關的定型或優秀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并在行業或市場中有較好的使用。
(六)市(廳)級以上與本專業相關的重點項目或單位主導項目的開發、設計、制造、試驗檢測、生產技術管理等相關任務的主要完成者,其成果通過鑒定或驗收。
(七)參與開發與專業相關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經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的社會組織)鑒定,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成功地推廣應用與專業相關的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并取得一定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八)參與解決本專業較復雜的技術問題2項以上,并取得一定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九)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或學術會議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
(十)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較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立項研究(論證)報告、實例材料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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