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3年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徐職稱辦〔2023〕7號)要求,現將2023年徐州市藥學專業(藥品)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及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從事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以及質量監督(審評、檢驗、核查、監測與評價)的人員,具體條件如下: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市就業并繳納社保的自由職業(靈活就業)專業技術人員。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條件
(一)中級職稱申報條件
1.徐州市藥學專業(藥品)主管藥(中藥)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和評審條件執行《江蘇省藥學專業(藥品)技術資格條件(試行)》。
2.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其中,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一致人員,本科滿5年、大專滿7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不一致人員,博士滿1年、碩士滿4年、本科滿7年、大專滿9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
3.落實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要求,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二)繼續教育條件
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要求,申報人員結合實際專業技術工作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申報中級職稱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48學時。
三、申報程序
(一)自主申報
全市中級職稱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線下紙質評審、電子制證形式。申報人員實名登錄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裝入申報材料袋,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20號,逾期則無法申報。終止提交時間為2023年7月20日,逾期則不能提交修改。
(二)單位審核公示
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對申報人員提供的材料仔細審核并認真核對原件,審核無誤后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的“工作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核實情況”一欄中簽字,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上報。并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作為申報材料之一,裝訂入佐證材料。
(三)申報材料初審
各單位對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四、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其中,藥學相關專業是指醫學、醫藥化工、生物工程、分析化學等專業。具體申報材料要求如下: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
(二)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
(三)申報人情況說明書;
(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帶二維碼查詢內容的畢業證書學信網認證材料;
(五)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需提供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復印件;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需提供技術員資格證書、聘書復印件;
(六)繼續教育證書及接受有關業務培訓、學習等方面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七)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主要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八)獎勵證書、業績成果材料等復印件或證明材料;
(九)任現職或工作以來所撰寫的論文著作、專業文章等成果方面的材料;
(十)專業技術人員任期內的年度考核表或考核材料;
(十一)企業申報人員需要提供近1年的社保繳納證明(注明個人社保帳號)。其中,最近的繳納單位必須為申報單位,同時提供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十二)單位推薦意見材料及公示結果材料。
上述材料除1、2、3項外,其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由各委托受理部門在接受材料時進行審核確認,材料及復印件按照規定順序加蓋公章。復印件注明與原件一致,由審核人簽名,裝訂成冊。其中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復印件,須由同級職稱辦審核蓋章。
五、材料裝訂要求
(一)評審材料按申報材料要求順序裝訂成冊,材料復印件一律采用標準A4紙型,材料袋要有封面及目錄(附件1、2)。
(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從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下載,(A4紙)一式3份、《申報藥學專業(藥品)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3)10份,各裝訂1份,其余放在材料袋內。
六、報送工作要求
(一)報送時間。報送評審材料時請同時上報《2023年申報藥學專業(藥品)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名冊》和《職稱信息采集表》(附件4和附件5)電子文檔及EXCEL表格,報送時間為7月15日—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送地點。徐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人事處(新城區新安路11號403辦公室)現場審核。聯系人: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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