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揚州市船舶與海洋工程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船舶與海工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2023年度揚州市職稱評審工作部署,現就做好2023年度揚州市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中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我市船舶與海工裝備行業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并繳納社保的自由職業(靈活就業)專業技術人員。
(二)在我市船舶與海工裝備行業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
二、申報條件
根據中央和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有關精神,克服“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等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注重考察各類人才的專業性、創新性和履責績效、創新成果、實際貢獻。
(一)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學風端正,恪守科研誠信,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獻身精神,專業技術工作方面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三)學歷、資歷要求
1、本專業及相近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工程類碩士學位滿1年);大學本科學歷或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2、非本專業及相近專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碩士研究生滿4年、本科滿7年、大專滿9年,同時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滿4年。
3、根據市職稱辦文件精神,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中級職稱。其中,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一致人員,本科滿5年、大專滿7年;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不一致人員,博士滿1年、碩士滿4年、本科滿7年、大專滿9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
4、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本專業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
(四)破格申報要求
1、不具備上述學歷(學位)規定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學歷(學位)規定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提前1年破格申報:
(1)市(廳)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證書為準)。
(2)省(部)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1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相應證明文件為準)。
(3)在艱苦邊遠地區或在基層一線從事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10年。
2、根據市職稱辦印發《關于開展2023年度揚州市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揚職稱辦[2023]7號)規定,符合急需緊缺人才考核認定資格的可直接申報考核認定中級職稱。其中,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須桉正常申報渠道報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參加職稱評審,不得申報考核認定。
三、申報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報送材料內容
1、紙質材料報送和網上申報同時進行,申報人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人事人才-職稱評審申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信息填報成功后,通過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與申報評審紙質材料一并上報。
2、《揚州市申報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工程師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見附件l)一份及Word電子版。
3、《職稱信息采集匯總表》(見附件2)個人填報、單位匯總上報Excel電子版。
4、申報人情況說明書(附件3)。
5、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總結。
6、反映主要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學術報告、成果文件、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專利證書、任命文件、協議合同、竣工驗收單、圖紙以及公開發表的論文、成果鑒定證書等)。對科研立項課題,應提交立項申請表、階段性進行情況報告書(含主管部門組織的3位以上同行專家的審查和鑒定意見)。
7、提交論文、著作或實例。
8、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9、提交帶二維碼查詢內容的畢業證書學信網認證材料和近1年的社保繳納證明(注明個人社保賬號、最近的繳納單位必須為申報單位)。
10、《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及參加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材料(平均每年脫產或半脫產接受繼續教育不少于40學時,可以累計計算)。
11、巳實施執業資格考試制度管理的專業,需提交執業資格證書及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二)報送材料格式
1、上述報送材料除l、2、3項外,其他材料均須桉目錄順序編碼裝訂成冊并編制分冊目錄。材料袋正面貼有《申報材料目錄》(見附件4)。
2、報送的材料除個人在工作總結中詳細闡述外,還必須有充分的證據(單位證明、文稿以及有關旁證等)。
(1)設計圖紙。一般只需附圖簽。要能夠表明項目名稱、規模、日期以及申報者在該項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論著、譯著、雜志。合著的著作、譯著以及季刊雜志只需附封面、目錄、前言、有關編審人員的說明、出版刊號,以及申報人參與編寫章節的全文等復印件,復印件應由單位蓋章。雜志應附原件。
(3)業績部分。個人所承擔項目(課題、工作)的規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須附文件、單位證明、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等材料;該項目(課題)階段性報告、鑒定報告;獲獎證明(獲獎文件、獎勵證書、獎狀)或取得效益(如節省材料、獲得經濟效益、縮短工期等)、效果的證明;有關提出合理化建議、采取某些措施,從而確保了質量(施工質量、檢測質量等)的證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證書以及專利實施單位有關取得經濟效益的證明等。
3、工作總結要全面、客觀地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
一般可分為五部分:個人簡歷;參加過何種再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識水平;主要工作業績及獎勵情況;論文、論著、譯著等作品情況;申報理由,說明符合《江蘇省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中的哪些條款。
4、《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封面上“申報評審專業(學科)”欄(應與職稱信息采集匯總表“送審專業"、申報材料目錄、簡介表“專業類別”欄一致)要填寫準確,報送材料內容應與申報評審專業(學科)一致(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職稱分設結構物設計與制造、動力裝置與設備、電氣與自動化和科技管理四個子專業)。
5、申報人員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其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6、申報人員在報送材料時,需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備用一寸免冠照片1張(近期、未使用過,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單位、姓名),可和社保繳納證明、公示證明一起由各單位另行匯總報送。
四、報送程序
(一)個人申報
申報個人對照《江蘇省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和本通知所列申報條件,符合要求的,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按照相關要求提供申報材料。
同時,登錄上述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端口在線填報相關申報信息。提醒:所有申報單位在申報基本信息頁面中”所屬行政區劃”統一選擇單位注冊地所在縣市區、功能區,不要選“揚州市本級”;“行政主管部門”如無特殊情況正常選“無”;“申報評委會“統一選擇“揚州市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正常申報人員在“申報類型”中選擇“正常申報",急需緊缺人才選擇“考核認定”。
(二)所在單位審核
所在單位要對個人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嚴格審查原件,原件與復印件必須一致,對提供的復印件由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審核人所在單位公章。申報、核實過程中,要做到申報名單公開,業績成果公開,考核結果公開,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個人簡歷、工作業績、科研成果等材料要在本單位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證明(注明公示時間、公示方式、公示結果等并加蓋單位公章)隨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評審材料的審查工作。學歷、資歷要符合要求;材料書寫要清晰、工整;申報手續要完備齊全;材料裝訂要規范。務必請各單位嚴格審查把關,凡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我局不予受理。
(三)各縣(市、區)、功能區受理
各單位的報送材料由屬地縣(市、區)工信局、各功能區經發(工信)局統一受理,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蓋章、匯總,經各縣(市、區)職稱辦、各功能區人社局辦事處復審蓋章后,按照時限統一上報。
(四)組織評審
在市職稱辦的監督指導下,市工信局對各縣(市、區)、功能區工信部門上報的申報材料適時組織評審。
五、有關事項
(一)相關文件及下栽
《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中級職稱工作的通知》《江蘇省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揚州市申報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工程師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職稱信息采集匯總表》《申報材料目錄》《關于開展2023年度揚州市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可從揚州市工信局官方網站下載中心下載,壓縮包名稱:2023年揚州市船舶與海洋工程中級職稱申報。
(二)報送時間
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23年6月13日,網上申報結束時間為2022年8月10日,退回修改終止提交時間為2023年8月15日,請于8月18日前將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匯總表電子檔和紙質申報材料及照片報送揚州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收費標準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文件精神,申報人員每人收取評審費300元,請各單位在報送評審材料前統一繳清相關費用,繳費憑證隨評審材料一并報送。
(四)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揚州市文昌西路8號市政府大院3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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