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建設工程(工程師、建筑師)中級職稱評審申報要求!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評定工程師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可初定工程師(建筑師)職稱。
(二)具備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助理建筑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2 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建筑師)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助理建筑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4 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建筑師)職稱。
(四)具備大專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助理建筑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4 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建筑師)職稱。
(五)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 3 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建筑師)職稱。
(六)非事業單位人員,符合上述學歷資歷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助理建筑師)職稱年限不作要求。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國家有關的法律、技術法規和政策;掌握本專業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規章;基本掌握相關專業的有關知識;能對一般技術進行總結和分析,能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新技術應用和技術開發的設想。
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 2 條以上:
(一)參與完成 1 項以上區(局)級科研項目,并通過鑒定。
(二)參與編制完成 1 項以上省級以上標準、規范、規程,并已頒布實施。
(三)參與完成 1 項以上中型工程項目或 2 項以上小型工程項目的工程設計、工程施工或科技管理專業技術工作。
(四)參與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 1 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 2 項以上,或參與開發、推廣具有一定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 3 項以上。
(五)參與完成 1 項以上省級工法或 2 項以上企業工法,并已頒布實施。
(六)在建設工程項目中解決較為復雜、疑難技術問題 2項或解決具有一定難度的技術問題 3 項以上,或在處理重大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效果顯著。
(七)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建設工程領域發明專利 1 項或實用新型專利 2 項以上,并已實施,且取得較好社會、經濟效益。
(八)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 2 項以上本行業內具有指導性、規范性政策文件的起草及應用推廣,促進或推動本地區建設行業社會經濟發展,被主流媒體宣傳報道或被主管部門及第三方好評。
(九)參與國家戰略、“一帶一路”工程建設項目,并獲得1 項以上項目所在國政府部門頒發的榮譽或獎勵。
(十)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本行業科學技術進步獎 1 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十一)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市(廳)級優秀設計獎三等獎 1 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十二)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市(廳)級優質工程獎 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十三)任現職(從業)以來,論文、論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作為主要編著者,出版本專業著作 1 部(本人撰寫 2 萬字以上)。
2. 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須有ISSN 和 CN 刊號)上發表或在市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論壇)上報告本專業論文 1 篇以上。
3. 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有一定難度的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立項研究(論證)報告 1 篇以上(不少于 2000 字)。
破格條件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建筑)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4 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建筑)師資格后,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 1 年申報:
(一)獲得市(廳)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 1 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獲得省優秀設計獎(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 1項以上,或市(廳)級優秀設計獎一等獎 1 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三)獲得省優質工程獎 1 項以上,或市優質工程獎 2 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四)獲得勞動模范等市(廳)級以上綜合表彰。
(五)負責完成市(廳)級以上重點項目的研究、設計或發明、引進、轉化技術創新成果(專利)并用于生產實踐,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經市(廳)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的社會組織)認可。
(六)在我市建設工程領域基層一線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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