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職稱辦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組織申報2023年度南通市自然資源工程、林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自然資源工程、林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然資源工程、林業工程專業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從事自然資源工程、林業工程工作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評審條件
南通市自然資源工程、林業工程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主要依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以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等文件執行。
(一)申報南通市自然資源工程、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按照《江蘇省自然資源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35號)、《江蘇省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15號)設定的專業分類和評審條件申報。資格條件中要求的項目規模等級,有國家、行業等相關標準的,按相關標準確定;暫無相關標準的,按照《項目規模劃分參考表》確定。
(二)申報人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或認定相應職稱。
(三)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四)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蘇人社發〔2019〕183號)所列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自然資源工程、林業工程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自然資源工程、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五)繼續教育條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正的《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七)2022年評審未通過者,2023年申報須提供新增業績成果(產生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業績成果必須突出且符合資格條件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工作業績成果沒有明顯改善的,今年不得重復申報,請各單位嚴格把關。
三、申報評審材料
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申報。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一)資格材料
申報人登錄“江蘇人社網辦大廳”網站(建議使用Firefox(火狐瀏覽器)、Chrome(谷歌瀏覽器)及其更高版本瀏覽器),進行個人實名認證,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網站網上申報并下載評審表申報表雙面印制。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20日,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得補報。同時,按本通知要求,根據申報人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對照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一并提交個人業績等全部紙質材料,網上提交的掃描件、上報的紙質材料要與原件一致。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系統生成、申報表雙面印制,一律用A3紙小冊子方式打印,對折后用騎馬釘方式裝訂,不得放大或縮小,封面、封底不得使用硬質紙張。申報表中“評審、登記備案情況表”必須在最后一面)一式3份,一份裝訂入冊,余下不入冊裝盒。
2.《江蘇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A3單面印制,一式20份,一份(原件)裝訂入冊,余下19份可用復印件不入冊裝盒)。
3.所在單位法人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書(復印件)、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公示證明各一份。
4.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5.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6.近幾年(資格年限內)的年度工作人員考核登記表各一份(復印件)。
7.符合《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要求,由政府人事部門審驗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及有關業務培訓、學習等方面的有效證書、證明材料各一份(復印件)。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8.社保繳納清單(個人)(資格年限內)、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各一份。
9.工作經歷、主要業績成果證明、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10.《江蘇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一份,附電子表(2023年版,Excel文件,按要求格式填寫)。以上3-10項只須申報1份,提交復印件的材料需在報名時攜帶相關原件。
(二)業績成果材料
1.任期內業務工作總結1份。一般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及工作經歷、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及技術水平(含主要業績及獎勵情況)、繼續教育情況(參加培訓、學術交流等)、專業特長及科研水平(含論文、論著發表及獲獎情況)、今后努力方向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2.任期內取得的業績成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及其對應的科技成果、鑒定書,著作、論文、專業文章,技術報告及有關證明材料等)各1份(復印件)。科研課題須提交課題立項申請表、科技項目合同、鑒定或驗收證書、應用轉化等有關證明材料,著作須提交封面、版權頁、目錄、內容提要、編審人員說明等有關材料,公開發表的論文須提交封面、版權頁、目錄及相關文章正文等材料,學術會議發表的論文須提交宣讀證明等相關材料。業績成果材料要簡要、準確,精選質量較高、有代表性的申報材料。長篇幅的技術報告等要控制頁數,提交關鍵部分,著作、論文只提交與申報者本人相關的篇幅。不能體現專業能力、水平和業績的材料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報。
3.專業技術人員提交的標準、法規、規章等業績材料替代論文要求時,相關業績不得重復使用。
(三)材料裝訂要求
1.評審材料分“資格材料”和“業績成果材料”兩部分,分別制作封頁、目錄,按前述順序裝訂成冊(首頁加貼目錄)。
2.評審材料的規格、份數等,要嚴格與通知及附件要求保持一致。評審材料用硬質檔案盒(不得使用紙質文件袋)封裝,《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和成冊材料一并裝入,檔案盒封面貼《江蘇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登記表》。
3.評審結束后,申報材料(不含通過人員的評審申報表)不退回申報人,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不得放入申報材料。裝訂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一律退回,限期重新裝訂報送。
4.申報人應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
四、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1.各單位在審查各種復印件時,應嚴格審查核對原件,審核人須在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材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申報人評審資格,已經取得的職稱予以撤銷,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信用庫,記錄期3年,記錄期內暫停申報人職稱申報資格,所在單位申報資格視情處理。
2.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3.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采用面試和評審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評定,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自2020年起,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通過網站自主打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編號和用印的電子職稱證書。
5.材料接收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25日,請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報送地點:南通市工農南路101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1014室。
6、根據省物價局蘇價費函〔2002〕62號文規定,工程師評審費為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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