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機械工程中級(工程師)職稱評審申報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評定工程師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可初定工程師職稱。
(二)具備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2 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4 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四)具備大專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4 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五)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六)非事業單位人員,符合上述學歷資歷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年限不作要求。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一)較系統的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對所從事的專業工作涉及的理論發展與現狀能夠綜述和評析。
(二)熟悉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尤其涉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產品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掌握本專業相關的國際、國內、地方和行業的技術標準、規范,能較熟練地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四)熟悉本專業一般技術問題的分析框架,能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對策和技術開發的方法或路徑。
(五)掌握本專業領域的信息檢索渠道和檢索方法,如本專業期刊檢索、專利、科技成果查詢等專業網站,了解本專業國內外專業技術信息現狀和發展趨勢,尤其是自主知識產權、節能環保、效能提升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的信息。
專業能力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第(一)條和條件(二)至(九)條之一:
(一)有從事機械工程領域產品設計、開發、試制、技術改造或生產現場技術工作、系統集成和項目管理、綜合技術服務、測試與檢測工作的經歷和能力,具有解決較復雜問題的能力。
(二)具備技術創新能力,勝任對機械工程產品的開發研究、設計工作崗位,能完成研發、設計工作任務。
(三)具備分析總結能力,勝任本行業和專業的技術分析和市場分析崗位,能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四)具備熟練地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能力,勝任國家、行業和地方技術標準、團體標準或企業主導產品技術標準、規范的研討、制定工作崗位,能完成所承擔技術標準的起草、修訂及其發布與實施工作。
(五)具備獨立承擔較復雜設備運維的能力,勝任企業關鍵設備或復雜設備維修工作的全過程或成套設備的管理、養護、維修的崗位,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任務。(六)具備技術應用能力,勝任作為技術推廣應用崗位,能完成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 1 項以上,并經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七)具備測試檢驗能力,勝任檢測、檢驗、計量、安全崗位,能完成對本行業有影響的檢驗、檢測、試驗、計量、安全技術的應用并證明有效。
(八)具備技術管理能力,勝任研發管理、制造管理、技術管理、技術改造、施工管理、技術服務等崗位,能完成技術管理項目的技術路線圖、實施方案、質量控制、成本控制等。
(九)具備指導助理工程師或低等級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能力,勝任指導助理工程師或低等級專業技術人員完成論文或技術報告、指導他們分析和解決專項技術問題的工作。
業績和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中的 2 條以上:
(一)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本行業科技類獎項 1 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參與完成 1 項技術難度較高和較復雜的機電產品或機電設備關鍵零部件的研究、設計、制造或技術管理,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技術問題,達到本行業先進水平,取得有使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三)參與完成 1 項市(廳)級以上確認的定型或優秀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并在行業或市場中有較好的使用。
(四)獲得授權發明專利或授權實用新型專利(排名前二)1 項以上,并轉化為實際使用,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參加完成 1 項國際、國家、地方、行業和團體技術標準、項目鑒定及 1 項產品標準的制定,或為本企業主導產品標準的制定,并獲批準、發布,用于生產實踐。
(六)參與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 1 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 2 項以上。
(七)在機電工程項目中解決較為復雜、疑難技術問題 2項以上,或在處理重大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效果顯著。
(八)任現職以來,論文、論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較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技術報告、立項研究(論證)報告 1 篇以上(不少于 2000 字)。
2. 參與制定 1 項有關本行業或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經實施后取得較好效果;或參與提出 1 項科技建議,為區級及以上部門采納,對本行業科技進步和發展具有一定促進作用;或參與完成 2 項市(廳)級或 3 項區級有關項目的情報資料搜集、整理、匯編等工作對實際工作具有較大的指導作用。
3. 獨立撰寫由本人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設計項目、技術服務、測試檢驗項目的技術工作總結一篇(不少于2000 字)。
4. 參與編寫過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論著 1部,其中本人撰寫的字數不少于兩萬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市級及以上專業期刊、省級及以上社會團體內部刊物公開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業技術論文 1 篇;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市級及以上行業或學術會議上宣讀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業技術論文(報告)1 篇;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的有較高學術價值專業技術論文 1 篇,在參加市級及以上社會團體論文評比活動中獲評優秀論文。
5. 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生產難題、完成較復雜工作任務和參與技術改造革新等活動,撰寫操作規程、行業工法、工藝改進報告等 1 篇以上。
破格條件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4 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后,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 1 年申報:
(一)獲得市(廳)級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 1 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獲得勞動模范等市(廳)級以上綜合表彰。
(三)負責完成市(廳)級以上重點項目的研究、設計或 發明、引進、轉化技術創新成果(專利)并用于生產實踐,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經市(廳)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的社會組織)認可。
(四)在我市機械工程領域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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