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職稱辦《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徐職稱辦〔2023〕7號)精神,結合本行業實際情況,現將2023年度沛縣建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縣企事業單位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符合職稱評定相應標準要求的專業學歷、技術資歷資格和專業技術水平等條件者,均可按規定程序申報建設工程中級職稱。
(二)在我縣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沛縣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中央駐沛單位或外省、外市駐沛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縣申報評審的,須提供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的委托評審函,并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辦理有關委托手續。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二、申報評審政策
(一)中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依據《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號)相關規定。
(二)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目錄》所列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職稱。申報人現從事建設工程專業,符合晉升條件的,可直接申報相應層級建設工程專業職稱,其資歷按職業資格證書批準日期起算,申報評審條件按現行資格條件執行。
(三)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四)繼續教育條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改的《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五)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三、申報評審條件
(一)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學風端正,恪守科研誠信,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獻身精神,專業技術工作方面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學歷、資歷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工程(建筑)師職稱:
1.在建設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建筑)師職稱。獲得江蘇省技術能手、市級勞動模范榮譽稱號或市級以上技術發明獎,省級一類技能競賽前四至六名、省級二類技能競賽前二至三名的,可直接申報工程師。
2.研究生初定中級仍按原政策執行。
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
初次認定工作應嚴格把握所學專業、所在崗位、所定資格三者一致。
3.根據省市創新職稱申報評價方式精神,住建領域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博士學位;具備碩士學歷(學位),畢業后工作滿3年;本科畢業后工作滿6年或累計工作滿12年;大專畢業后工作滿8年或累計工作滿14年;中專畢業后工作滿11年或累計工作滿17年。民營企業申報人員業績到達副高職稱評審的業績成果要求,可不受學歷、資歷限制,直接申報評審中級職稱。
(三)其他非本專業中級職稱同級轉評須轉崗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后方可申請申報評審,轉評后須繼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以上方可申報高一級職稱,原工作年限連續計算。工程系列設置的22個專業之間不需要同級轉評,符合條件即可直接評審高一級職稱。
(四)繼續教育學時要求。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關于在全市專業技術人員中開展公共科目繼續教育統一培訓的通知》(徐人社發〔2012〕354號)等文件要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為72學時/年,其中公共課24學時/年,可登錄“徐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免費學習,申報職稱時直接網上打印電子合格證;專業課48學時/年,以本系統本行業組織的業務培訓為主,可以通過下列形式取得:具有執業資格注冊類證(如一建、二建、國監等)可抵扣相應課時;學歷提升(如函授、自學考試等)可抵扣相應課時;發表論文國刊16課時/篇,省刊12課時/篇;參加培訓班、進修班或研修班;到教學、教研、生產單位進修;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和學術講座;出國進修、考察培訓;單位組織的學習和有考核的自學;接受現代遠程教育;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逐漸過渡采用繼續教育電子登記表。
取得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后,申報同一級職稱時,不受專業技術工作年限限制;申報職稱時業績需達到《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號)要求,并且統一參加面試答辯。
(五)參評的技能人才需具備江蘇省工程系列相關資格條件規定的學歷要求,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工程師。
四、專業類別
建設工程系列職稱分為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個專業。
申報專業類別選定:三大專業之一加上相應崗位(例如:工程設計—建筑設計;工程施工—建筑施工;科技管理—工程管理)
工程設計專業包括:建筑設計、結構設計、電氣設計、給水排水設計、暖通空調設計、園林綠化設計、城市燃氣設計、裝飾設計、市政路橋設計、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勘察、工程測量、防護設計、BIM設計等技術崗位。
工程施工專業包括:建筑施工、裝飾施工、給水排水施工、建筑電氣施工、建筑智能化、暖通與空調施工、市政路橋施工、城市燃氣施工、園林綠化施工、工程監理、機電設備安裝等技術崗位。
科技管理專業包括:工程管理、工程檢測、工程造價、施工圖審查、建筑材料、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技術開發、信息技術等技術崗位。
五、報送材料內容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用A3紙雙面打印,對折后用騎馬訂方式裝訂,并在單位公示后封面及最后一頁單位核實處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建設專業工程師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用A3紙打印)一式5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三)《建設專業工程師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用A3紙打印)一式2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四)《徐州市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需近4年內的考核情況(用A3紙打印,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五)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總結。
(六)項目業績材料。
1.工程設計項目。一般應提交項目合同、人員備案表、圖紙、圖簽,以及反映項目規模大小及個人所起作用等有關證明材料。
2.工程施工項目。一般應提交項目的中標通知、合同、人員備案表、竣工驗收表及項目建設過程中能反映本人參與全過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時間節點的有關證明材料(如施工組織實施方案、會議紀要、分部驗收等)。
3.科研課題。一般應提交課題立項申請表、科技項目合同、鑒定或驗收證書、應用轉化等有關證明材料。
4.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一般應提交專利證書、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單位取得經濟效益的證明及稅務證明等材料。
(七)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立項研究(論證)報告或實例材料。需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或書面推薦函(重點闡述項目情況及個人所起作用),附評價內容,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八)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證明材料、單位聘文、論文等原件及復印件。
六、報送材料要求
(一)上述報送的材料(一)、(二)、(三)項及證書原件,放入檔案袋①;其他材料一律按照目錄順序規范整理、裝訂成冊,裝入檔案袋②,正面需貼上目錄。各單位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在單位進行公示合格后再蓋章報送。
(二)學歷、資歷要符合要求;材料書寫要清晰工整;申報手續要完備齊全;材料裝訂要規范。凡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任現職以來工作總結。該總結要全面、客觀的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等。一般由以下幾方面組成:
1.個人基本情況、學歷及工作簡歷;
2.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
3.主要工作業績及獎勵情況(本項為重點部分,需要重點陳述);
4.參加過何種再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識水平;
5.申報理由。對照“資格條件”要求自我評價,說明符合資格條件中所對應的條款。
(四)《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封面上“申報評審專業(學科)”欄與《人員情況一覽表》、《人員情況簡介表》上“專業類別”一致,報送材料內容與申報評審專業(學科)一致。
(五)研究生初定中級職稱需提供:
1.《初定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一式兩份,用A3紙雙面打印,對折后用騎馬訂方式裝訂,并在單位公示后封面及最后一頁呈報單位意見處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繼續教育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六)根據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0〕42號)文件要求,所有評審申報材料由評審委員會保存一年后銷毀,不退回申報人。
(七)申報資料所使用檔案袋務必結實。報送資料人員現場確認并簽字保證:在資料多次移動過程中,如因檔案袋不結實開裂造成內部申報資料散落、丟失,影響正常評審,按自動放棄當年申報資格處理。
(八)現場審核材料原件請按以上要求準備。
七、申報程序
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原件、組織專家評審面試答辯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請申報人員下載谷歌瀏覽器,按照流程注冊并填寫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注冊個人賬號---人才人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職稱初定”或“職稱評審”申報,“行政主管部門都選‘無’”,進行網上報名。
研究生初定中級選擇初定受理部門為“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生初定中級)”。
評審選擇“徐州市沛縣建設工程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請如實填寫申報信息。
系統申報請注意以下幾點:
1.單位選擇所屬行政規劃區劃時,應直接選擇“沛縣”。
2.本系統自動關聯學信網和社保信息庫,請務必真實填報,申報人員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申報,提供所屬地社保證明。在徐工作的異地參保人員,須有參保所在地職稱管理部門的委托評審函。
3.信息填報完畢后請確認無誤后再點擊“提交”,提交后一般不予退回修改。
信息填報提交成功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打印《初定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或《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現場審核時與其他所有紙質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7月1日—7月20日。(網報結束后不可補報)。
未經網上申報人員,現場不收取其申報材料,不得參加面試答辯。
(二)現場審核原件。申報現場組織評委會專家庫專家對申報人員材料原件進行審核與查驗。
現場審核時間:請各有關單位或個人于2023年8月7日-8月11日將申報人員的學歷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或職業(執業)資格證、繼續教育證明、書面申報材料、論文、業績原件證明材料等一并送至沛縣行政中心西樓606室進行審核。請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現場審核地址:沛縣行政中心西樓606室(沛縣新城區沛公路2號)
(三)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評審費計200元;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初定收取評審費100元。請各單位或個人在報送評審材料時按現場要求繳納費用。
八、其他
(一)上年度申報評審未通過者,其工作業績、業務水平沒有明顯改善的,原則上今年不得重復申報。
(二)對偽造學歷、資歷、任職年限,以及提供虛假業績、虛假論文論著、剽竊他人技術成果等學術不端、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
(三)申報人必須為所在單位在崗人員,推薦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包庇、縱容弄虛作假行為或為申報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給予通報批評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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