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滬人社規〔2021〕30號)、《關于規范本市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滬人社專〔2017〕115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2023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松江區)通知如下:
一、評審機構
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松江區),由上海市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建。
二、評審專業
建筑設計(含結構、裝飾)、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設備(含強弱電、暖通、給排水)、市政工程(含地下工程、橋梁工程、道路/公路工程)。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無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處罰。
(二)申報范圍
1.以松江區為主的企事業單位中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并受聘工程師職務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至申報截止當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報:
(1) 具有本市戶籍;
(2) 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 近2年內(截止2023年6月底)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2.下列情況者不在申報范圍內:
(1)當年度(2023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或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2)上一年度(2022年)參加本市中級職稱評審未獲得通過的人員(之后在專業技術領域取得重大業績者除外,重大業績指省部級以上獲獎,或出版過專業論著)。
3.事業單位按照缺額申報原則,由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申報的意見。
(三)學歷、資歷條件
1.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博士學位,經單位考核合格。
2.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受聘助理工程師職務滿2年。
3.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5年并受聘助理工程師滿4年。
4.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7年并受聘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
5.對于先評聘助理工程師職務,后取得相關專業在職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在取得在職學歷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一年,方可按在職學歷計算資歷年限。
6.為促進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銜接,對符合滬人社專〔2020〕459號《關于調整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可受聘助理工程師,并符合申報學歷、資歷要求的。
7.對從高技能崗位轉到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按滬人社專〔2021〕312號《關于加強本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辦法》文件規定執行。
8.對已評聘工程系列其它相關專業中級職稱人員,因工作需要轉崗到機電專業崗位工作一年以上,須具有理工科類專業教育背景,可申報轉評本專業工程師職稱。
9.受聘助理工程師任職資歷計算至2023年6月30日。非就業狀態、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
10.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需提交單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以示證明。
11.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資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如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并符合《關于完善本市科技創新領域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的實施細則》(滬人社專發〔2016〕2號)規定條件的,經單位推薦,可以破格申報。
(四)專業能力條件
有獨立承擔中級職務崗位的專業技術工作能力,能夠解決本專業范圍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能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能較好地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技術經濟效益。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業務工作和專業理論知識學習。
四、論文(論著)/技術總結要求
(一)申報人員需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師期間撰寫的,與本人工作內容密切相關的論文(論著)或技術總結,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本人獨立撰寫的、與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專業論文。需提交公開發表的專業論文1篇,或不公開發表的論文2篇及以上。已發表論文應在材料申報日前正式刊登,僅有論文錄用證明而未見刊的論文視作未發表。
2.本人獨立撰寫的、與從事專業相關的科研生產及工程設計項目的技術總結2篇及以上。技術總結應結合本人在任助理工程師期間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設計項目的技術工作,闡明項目水平,并寫明本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專業技術能力、創造性的作用貢獻以及解決的技術難題。技術總結須由單位審核并出具申報人獨立撰寫的證明,同時需要提供申報人主持或為主參與的項目立項、結項、驗收、鑒定等相關材料。
(二)論文/技術總結原稿字數須2000字(含)以上。已發表的論文,需上傳封面、目錄、內容(WORD版本加PDF版本),未發表的論文/技術總結只需上傳WORD版本。
(三)大學畢業或學位論文,以及項目(工程)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書,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以及項目技術報告、測試報告,產品標準,專利申請報告等均不可作為申報論文/技術總結。
(四)嚴禁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為防止出現學術腐敗,評委會將對申報者提交的論文進行重合度檢查,若申報人自己已進行過論文的網絡“查重”,請將“查重”報告隨論文一起提交。
凡未按要求上傳論文材料的,評委會不予受理。
五、繼續教育要求
申報人員需完成近三年累計90學時(2020年以后學時可計入),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45學時。具體報名事宜請查詢“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
六、專家面談要求
為更好、更客觀地了解申報人員的學術水平和能力業績,根據需要對申報人員進行專家面談。
1.申報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專家面談,面談情況作為評審重要內容,無故缺席視為放棄評審。
2.專家面談內容不局限于論文,凡職稱評審中涉及的內容均在面談范圍內。
3.具體面談答疑對象及形式將通過申報平臺短信及電子郵件通知。
七、網上申報操作辦法和注意事項
(一)網上申報方法
登錄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網上辦事-職稱申報),先按要求用手機“隨申辦市民云”APP注冊用戶信息,然后再填寫基本資料,選擇所要申報的中評委及專業學科組,按照要求上傳規定的申報材料附件。
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應上傳至系統,經檢查無誤,點擊提交,同時打印申報表(請確認上傳附件不攜帶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
(二)申報注意事項
1.網上申報材料具體填報請務必嚴格按照附件1《網上信息填報要求》提交。
2.申報系統設有申報截止日期,申報人員完成第一次提交后,需持續關注申報系統評審進程,若申報人員未在規定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視為放棄今年評審。
3.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作為申報前置條件,相關證明材料可上傳在“附件資料”欄中,供專家在評審時參考。
4.評委會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通過初審人員分配受理號,拿到受理號的申報人員進行繳費并遞交書面材料。初審未通過的,通過職稱服務系統告知申報人。
八、紙質申報材料要求
1.所有遞送紙質申報材料須與系統保持一致,不可隨意增減修改。
2.評審材料袋(豎式有搭扣的檔案袋)上請黏貼附件2《評審材料目錄》,并注明申報人姓名、單位、聯系手機號。
3.申報人員應備好材料原件、如實報送,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本年度評審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九、評審工作時間安排、材料報送地點及費用
(一)各申報時間節點
1.網上申報時間:2023年8月7日至8月31日。
申報人員必須在2023年8月31日17:00前完成第一次在線內容填報并成功提交,否則將無法參加本年度的評審。上傳的所有資料不得空白,空白文檔將視作評審材料不齊將不予受理。
2.網上修改時間:2023年8月7日至9月22日。
在修改期間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修改的,需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要求重新提交。
3.紙質材料報送時間: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具體安排將通過短信通知。
(二)書面材料報送地點
松江區人才服務中心(樂都西路867號5號樓1樓)107室。
(三)費用
評審費600元/人,申報人員在收到分配的受理號后,掃描附件5《繳費信息》內二維碼填寫信息,并根據后續平臺通知完成繳費,打印轉賬證明與紙質材料一同遞交(如申報者未通過評審,不退還評審費)。
本通知由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專業中評委(松江區)負責解釋。本通知內容及附件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政務公開-職稱專家中可供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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