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4年蘇州市工程系列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按照江蘇省人社廳最新職稱文件精神,結合蘇州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部門
目前蘇州市部分工程系列的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已由相關協會、條線主管部門、各市(區)人社局職稱部門承接,申報人員可按評委會歸屬部門進行申報:
(一)協會、條線主管部門、各市(區)人社局職稱部門負責的職稱評審:
1.全市交通工程中初級→蘇州市綜合交通運輸學會
2.全市環保工程中初級→蘇州市環保產業協會
3.全市冶金工程中初級→蘇州市冶金行業協會
4.全市紡織工程中初級→蘇州市紡織工業協會
5.全市生物醫藥工程高中初級、工業園區化工工程中初級→工業園區人社局(蘇州工業園區生物醫藥產業促進會具體承辦)
6.全市數字經濟(集成電路)工程高中初級→工業園區人社局(蘇州中科集成電路設計中心有限公司具體承辦)
7.全市數字經濟(工業互聯網)工程高中初級→吳江區人社局(江蘇省工業互聯網發展研究中心具體承辦)
8.全市數字經濟(區塊鏈)工程高中初級→相城區人社局(梧桐鏈數字科技研究院(蘇州)有限公司具體承辦)
9.全市數字經濟(網絡安全)工程中初級→中共蘇州市委網信辦
10.全市質量工程中初級→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11.昆山市建設、機械、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中初級→昆山市人社局
12.吳江區機械、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中初級→吳江區人社局
13.工業園區機械、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中初級→工業園區人社局(蘇州工業園區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具體承辦)
(二)蘇州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中心負責的職稱評審:
1.建設、機械、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化工工程高級
2.建設、機械、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化工、水利、輕工工程中初級
3.非工程類的藥學專業(藥品)、技工學校教師中初級具體分類、申報時間及聯系方式見附件。
二、申報途徑
(一)網上申報
申報人員可登錄江蘇人社網辦服務大廳,依次選擇“個人辦事”→“人才人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職稱評審申報”進行申報。請申報人員務必認真核對申報信息,確認無誤后再行提交,網上申報審核通過后,將無法退回修改。
(二)申報材料上報
網上申報審核通過后,申報人員在線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A4紙雙面打印裝訂,一式1份),表格需加蓋單位公章進行上報。
三、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蘇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意見》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一)申報工程師需提供取得助理工程師以來至少4年、每年14學時的公共科目培訓證明。申報高級工程師需提供取得工程師以來至少4年、每年24學時的公共科目培訓證明。專技人員可自行選擇《2024年蘇州市繼續教育基地名錄》中的培訓機構進行學習。
(二)申報正高級工程師需提供取得副高級職稱以來每年不少于72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專技人員參加學術交流、學歷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等均可折算學時。
(三)從2020年開始,專技人員也可選擇“學習強國”教育平臺進行繼續教育,所獲學分折算為繼續教育公共科目學時。申報工程師,每年需完成500學分的學習。申報高級工程師,每年需完成1000學分的學習。申報正高級工程師,每年需完成1000學分的學習,同時完成48學時專業科目學習。專技人員可在每年年底對個人“學習強國”上的年度積分進行截圖保存。
四、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
(一)申報人員須認真閱讀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及其附錄,對照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的要求上傳相關資料,并在申報系統中上傳《能力業績自評表》至“其他材料”。
(二)關于學術成果。論文一般要求獨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寫。若是外文撰寫或發表的,需同時提供中文譯稿,專家審核時以中文內容為準。
對申報人員提供的論文、專項研究報告、立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實例材料等文字資料在中國知網上進行查重,查重率(即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制比)不得超過30%。申報人員需在報名網站上上傳電子文檔備查,電子檔名稱為題目名稱。
五、面試答辯
(一)高級工程師:按照規定,破格申報人員、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不一致的申報人員、評審過程中評審委員會認為需要參加面試的申報人員須參加面試答辯。面試時間一般安排在8-9月份,屆時我們將提前一周短信通知。面試只有一次,不能參加的視作放棄。
(二)正高級工程師:評審采用全員面試的方式,面試時間一般安排在8-9月份,屆時我們將提前一周短信通知。面試只有一次,不能參加的視作放棄。
六、評審結果公示
按照《2024年蘇州市職稱評審計劃一覽表》進行評審結果公示、電子證書下載等。申報人員可在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服務)上查看。
七、職稱評審復核(正高級工程師除外)
評審結果公示后,申報人員可在公示通知規定時間內提請評審結果復核,復核仍按照《蘇州市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復議制度(試行)》(蘇人保專〔2015〕1號)文件規定執行。
八、其他規定
(一)中心不受理中介公司代為申報的材料,申報材料一律由申報人所在單位或申報者本人直接遞交。
(二)申報人同一年度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不得多頭報送。
(三)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0日。
(四)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所有材料真實可靠。嚴肅查處學術不端行為,實施學術文獻檢測,檢測結果將作為重要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報送省人社廳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省、市現行職稱政策執行,由市職稱辦負責解釋。
九、注意事項
針對往年申報人員出現的共性問題,提醒申報人員注意以下事項:
(一)關于申報時間。蘇州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中心負責的職稱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2月20日-4月19日,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0日17:00。其他職稱申報時間、紙質材料受理時間參照附件1,以各職稱受理部門發布的通知為準。
(二)關于《能力業績自評表》。申報人須按照《能力業績自評表》實際勾選情況提供業績成果材料。請勿盲目勾選,以避免評審過程中漏看、誤判等情況。比如:申報建設工程高級工程師,勾選“在建設工程項目中解決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3項以上,或在處理重大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社會、經濟效益顯著,經市(廳)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的社會團體)認可”,則應在申報系統“工作業績模塊”單獨上傳相應的佐證材料。
(三)關于論文替代。申報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使用授權發明專利或省級以上行業標準、規程、圖集、導則、指南、工法等替代論文的,應上傳至學術成果欄目中,并不得再作為業績重復使用。
(四)關于發明專利。申報人員提供授權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作為工作業績成果的,應提供相應的社會、經濟效益證明材料。
(五)關于獎項情況。凡提交的獲獎成果應提交相應的專題證明材料。
(六)關于學術成果。申報人員提交論文、研究報告等學術成果的內容必須與本人申報的專業類別一致,且與本人取得現職稱后主要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致。論文、研究報告等內容須反映專業技術工作成果,要求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詳實的基礎資料依據,能體現專業技術工作中解決問題能力或工作創新能力。
(七)關于委托評審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直接向所在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委托函,經所在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后,由各評委會辦事機構受理。國家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委托評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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