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度無錫市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無錫市交通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擬于10月舉行職稱評審活動。為了做好本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全市從事公路工程、水運工程、民航工程、綜合交通工程等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并符合下列第(一)、(二)條之一者: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市繳納社保或人事檔案在錫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從事鐵路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需申報參加省相應評委會評審。
二、申報條件
申報和評審條件參閱《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3號)和錫人社職〔2024〕9號文件規定。
(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
2.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經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助理工程師職稱。
3.符合貫通條件的技能人才,獲得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且在現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1. 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2. 具備大學專科、本科學歷、或具備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3. 優秀民營企業青年人才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直接申報工程師職稱。
4. 符合貫通條件的技能人才,獲得技師(二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且在現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三)破格申報條件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報 :
1. 市(廳)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 省(部)級優秀設計獎(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優秀設計獎一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 省(部)級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優質工程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 在艱苦邊遠地區或在基層一線從事交通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10年。
三、申報流程及時間
(一)申報流程
申報人應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選擇“無錫市交通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評審通過人員在系統內自主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等。
(二)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為:5月28日至8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政策說明
(一)關于資歷及材料的截止時間。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學術成果、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二)專業技術人員因崗位發生變動需要跨系列轉評職稱的,轉崗考核合格后可申報同級轉評;轉評滿1年后申報高一級職稱的,原專業工作年限可連續計算。
(三)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無錫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請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專欄,進行實名注冊、登錄、在線選課、學習及考試,合格后請下載電子版合格證,職稱申報時上傳到省平臺。
(四)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取得的外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經授權的單位頒發的職稱證書,在我市同級轉評或申報高一級職稱的,需提供配套的評審申報表或評審通過文件(申報表或通過文件二選一)即予認可。
(五)關于學歷問題。國(境)外取得的學歷或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審核認定并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內取得的學歷,如未能讀取到學信網數據或審核人員有疑問的,應上傳《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此表應從個人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軍隊院校學歷,須提供上傳相應的《軍隊干部轉業審批報告表》、《退出現役登記表》、《高考考生登記表》或招生計劃等相關證明材料。以上相關證明材料與畢業證做在一個PDF文檔中。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參加職稱評定時分別視同中專、大專、本科學歷。
(六)關于學術成果。論文或論著一般要求獨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寫,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或在市(廳)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本專業技術工作文章1篇以上;或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實例材料等1篇以上。若是外文撰寫或發表的,需同時提供中文譯稿,專家審核時以中文內容為準。大學畢業或學位論文,以及項目(工程)設計書、產品說明書,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以及項目技術報告、測試報告,產品標準,專利申請報告等不可作為申報論文。學術成果將在中國知網等系統上進行學術文獻檢測,檢測結果將作為專家鑒定學術成果的重要依據。
使用技術總結代替論文的,至少提供一篇技術總結。技術總結(不少于3000字)應是申報人員在任職期內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工程項目或技術改造等的技術工作,由本人獨立撰寫,技術總結應闡明項目水平,并寫明本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專業技術能力、創造性的作用貢獻以及解決的技術難題等。為確保申報人員參與項目的真實性,技術總結的項目須與“業績材料”模塊上傳的項目(含立項、結項、驗收、鑒定等相關材料)一致。
(七)關于項目業績材料。根據項目業績類別,可參考以下要求準備與個人緊密相關的突出、較詳細、具有說服力的過程性佐證材料:
1. 工程設計項目。一般應提交項目合同、人員備案表、圖紙、圖簽,以及反映項目規模大小及個人所起作用等有關證明材料。
2. 工程施工項目。一般應提交項目的中標通知、合同、人員備案表、竣工驗收表及項目建設過程中能反映本人參與全過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時間節點的有關證明材料(如施工組織實施方案、會議紀要,分部驗收等)。
3. 科研課題。一般應提交課題立項申請表、科技項目合同、鑒定或驗收證書、應用轉化等有關證明材料。
4. 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應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取得的正式授權的專利證書、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單位取得經濟效益的證明及稅務證明等材料。
五、申報材料的審核和申報要求
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負責審核工作,審核人員必須為本單位繳納社保人員,主要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證明須在公示日期結束,無異議后再出具單位證明,并在單位同意證明下附審核人身份證的正面照。對于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騙取推薦資格的,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評委會實行電子評審,實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并上傳本人親筆簽名的《個人承諾書》。申報人員不必到現場確認,也不必再遞交紙質材料。所有材料須原件掃描上傳。
嚴肅查處學術不端行為,對申報人員提供的論文、技術總結、實例材料等文字資料將在中國知網上進行學術文獻檢測,檢測結果將作為專家鑒定學術成果的重要依據。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局”,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六、收費標準
申報評審收費按照省物價局規定執行。終審通過后,統一發送繳費短信到申報人員網上預留的手機號碼,3天內完成網上繳費,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期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申報。
七、注意事項
1. 基本信息中的“所屬行政區劃”需選擇單位所在區,“工作單位”應填寫實際工作單位。
2. 工作經歷中的“單位全稱”應填寫實際工作單位的全稱,不要填寫簡稱,與社保繳納單位不一致的需上傳有效的佐證材料。勞務派遣(代理)人員須提供實際工作單位的工作證明、三方協議(實際工作單位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的代繳社保協議及申報人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的合同)。
3. 中央駐錫單位或外省、市駐錫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市申報評審,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提交委托函,由市職稱主管部門核準同意后再受理。
4. 所有業績材料需掃描原件上傳。上傳材料中有外文的,須翻譯成中文,并以中文材料為準。
5.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表一律掃描檔案內的原件并上傳。
6. 因材料缺少、不完整、未親筆簽名或未蓋章原因而被退回的申報人員,須在5天內盡快補齊相應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視作放棄申報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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