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職稱辦〔2024〕6號)文件精神,為認真做好2024年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專業中級和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條件
申報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京市檔案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等22個條件的通知》(寧職稱字〔2022〕1號)中相關資格條件執行。
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45號)執行。大專學歷申報副高職稱須符合學歷破格條件。
二、申報范圍和對象
根據《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45號,以下簡稱“《資格條件》”)要求,參評對象為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具體包括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專職書記、副書記,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的專職人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中的專職人員,以及企事業單位中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的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三、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報。申報人員登陸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進行網上申報,并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手機APP首頁“辦件”欄目查詢審核進度。
(二)材料報送。經評委會辦事機構網上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員可登陸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份),并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資格評定工作辦公室。其余申報材料原則上均在線上傳,無需遞交紙質材料。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將在龍虎網進行公示。
四、有關要求
(一)繼續教育。根據《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4〕65號)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南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平臺進行免費公需科目學習,學習完成且考核合格后,直接在平臺打印學時證明單。專業科目學習按《關于印發<2024年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計劃>的通知》執行。
申報副高級職稱人員在任現職以來需完成1個知識更新工程高級研修項目學習。
(二)資歷業績。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三)其他要求
1.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履行公示程序,認真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員騙取申報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會同職稱管理部門視情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未經主管部門和單位核實的材料不得報送。
2.填報材料必須是擔任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材料,已使用過的材料不得重復使用。
3.各單位在推薦上報參評人員材料前,必須經群眾評議。參加評議的人數須在15人以上,不足15人或測評結果群眾意見分歧較大者(贊成票超過二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者),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上級黨組織或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作出書面說明。參加民主測評人員須在相關欄目中簽名。
4.其他專業初級職稱轉評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初級職稱人員須參加評審,由思想政治工作專業中級評委會代為評審,具體條件標準參照《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京市檔案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等22個條件的通知》(寧職稱字〔2022〕1號)中相關資格條件執行。
5.申報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須參加面試答辯。
6.對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7.對申報高層次和急缺緊缺人才考核認定的人員,參照省人社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3〕55號)有關要求執行,須由2名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行業專家推薦,業績成果應高于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破格條件。
五、申報截止時間及聯系方式
(一)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為6月3日至6月28日,紙質材料報送時間為7月1日至7月19日(雙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玄武區北京東路41號30幢樓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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