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報送2024年度省質量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蘇市監人〔2024〕103號)要求,現就2024年淮安市質量工程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報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從事質量檢驗、計量、質量管理、標準化、特種設備等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評審政策
質量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江蘇省質量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5號)以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等文件執行。
(一)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求,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評審,并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中級職稱。
(二)按照《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蘇人社發〔2021〕132號)的規定,在質量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具備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質量工程專業職稱。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四)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五)申報人同一年度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申報職稱評審;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審委員會,不得多頭報送。
三、申報程序
(一)質量工程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采取網上填報,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報人員應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同時,根據自己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對照省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一并提交個人業績等全部紙質材料。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在推薦上報參評人員材料前,必須組織群眾評議,申報人所在單位負責人須在《申報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2)相關欄目中簽字。測評后,在本單位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將公示結果以書面形式一并報送。對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存在包庇、縱容申報人員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致使申報人員獲取推薦資格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將對相關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依規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按照管理權限,申報材料由各縣區市場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人事部門(職稱辦)審核確認。符合申報條件的報送市市場監管局;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按要求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四、有關要求
(一)各縣區市場監管局、市各有關單位人事部門(職稱辦)負責匯總報送申報人員職稱評審材料;市市場監管局直屬單位人員申報材料由各單位審核匯總后報送。報送材料應攜帶《江蘇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Excel表格,請嚴格參照附件3范本填寫)、評審材料。
(二)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或者代為管理部門要及時將其評審申報表歸入本人檔案。
(四)評審費用依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2023年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蘇財綜〔2024〕19號)執行,具體金額根據初審通過人數確定,屆時另行通知申報人員繳納(各縣區評審費用由各縣區市場監管局代為收款后統一匯款),發票根據省市場監管局通知,統一開具電子發票,報送材料時請一并提供開票需求。
(五)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6月1日至7月15日。紙質材料報送時間:2024年7月20日前,逾期將不再接受報送、信息修改和材料補充。報送地點:淮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教處(淮安市淮陰區南昌北路502號423室)。
標簽:
本文鏈接:http://www.tiancaifz.cn/zcps/zjzc/3160.html
版權聲明:部分素材來自網絡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