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和《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南京市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職〔2024〕6號)要求,為做好2024年南京市機械工程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機械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總部在我市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南京人才居住證、紫金山英才卡等的外籍人員。
(三)央企在寧三級以下子公司(非國有控股)和外省市民營企業在寧子公司,在南京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申報人員在寧繳納社保,其專業技術人員可直接在我市申報職稱;其他中央、外省市及部隊駐寧單位人員,如需在我市申報職稱,須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經市人社局核準同意后,由市相應系列(專業)職稱評委會辦事機構受理。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和政策
(一)申報機械工程中級職稱按照《南京市機械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寧職稱字〔2022〕1號)執行。
(二)申報機械工程高級職稱(含正高)的人員按照《江蘇省機械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7號)執行。
(三)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四)關于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和《關于開展國(境)外職業資格比照認定工作的通知》(寧人社〔2023〕113號)規定執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級正常申報評審條件,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六)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納入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對在本專業領域內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符合相應條件,可直接申報相應職稱。學歷、資歷等符合職稱正常申報評審條件的人員(含符合破格申報條件的人員)不得申報考核認定。
申報機械工程高級職稱考核認定,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由兩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
2.在專業技術崗位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符合正常職稱申報評審條件,且應高于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中的破格條件;
3.申報認定高級工程師的,須為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獲獎項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或二等獎獲獎項目負責人(排名第1),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申報認定正高級工程師的,須為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或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七)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符合相應學歷資歷要求,對初級職稱取得年限可不作要求。
(八)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三、申報方式及要求
2024年南京市機械工程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網上申報、網上評審方式,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申報方式。申報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完成網上申報。具體操作可參考《南京市職稱評審申報操作指南(通用類)》(附件1)。
(二)申報時間。2024年6月11日至7月31日,逾期系統關閉。
(三)申報查詢。申報人可在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個人中心”查詢申報信息、審核進度及審核意見;也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手機APP首頁“辦件”欄目查詢審核進度。
(四)相關要求
1.學歷學位。職稱申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完成比對的人員須填寫完整學歷(學位)信息,并在線提交以下材料:國內學歷提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內學位證書提交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江蘇省大學生信息服務中心出具的《江蘇省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黨校、部隊院校和技工院校等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的,須提交檔案保管部門簽章確認的《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證明。
2.社保繳納。系統自動獲取申報人員社保繳納信息,未獲取的,須按要求在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工作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人員需提供用工單位的工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及用人單位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企業總部在寧的外地分公司申報人員,須提交分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和單位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3.學術成果。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論著等材料,將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參考依據。
(1)所提交的論文如能在中國知網檢索到,需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
(2)所提交的論文無法在中國知網檢索到的,應將國家新聞出版署期刊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傳,并上傳與期刊內容一致的WORD版本。
4.業績上傳要求。申報人員在申報系統中上傳業績成果時,應分類并將業績成果材料標明頁碼后上傳,不超過20M。
5.繼續教育。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相關要求,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學時。2023年(含)以前的學時要求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1)公需科目學時每年不少于30學時,2024年總計中級120學時、高級150學時公需課。公需科目學時可通過學習平臺進行免費在線學習(登錄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由平臺實時記錄學時并自動轉入職稱申報和管理系統。
(2)專業科目學時由用人單位進行學時計算,填寫《南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時認定表(2024年版)》(附件2)并提供學時計算證明材料。專業科目須選學與機械工程專業相關的課程。
(3)專業技術人才申報高級職稱,需參加1個與機械工程相關的知識更新工程高級研修項目線上專題講座學習,學時計入專業科目。
6.初級評審。按照《南京市機械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寧職稱字〔2022〕1號)規定。機械工程初級職稱評審由中級職稱評委會代評,網上申報須提交工作總結、相關業績成果材料等。線下須報送《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份)及繳費。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公示要求
1.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2.評委會辦事機構在評審前將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南京機械工程學會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3.評委會辦事機構將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南京機械工程學會網站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標準嚴格按照《關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寧財綜〔2023〕193號)規定收取評審費用,申報人員論文論著學術檢測費用從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中列支。
(三)個人誠信要求
加強職稱申報人員誠信建設,申報人員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一經查實,撤銷已獲得的職稱,并記錄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學術成果材料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查重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四)答辯
申報機械工程高級職稱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五)申報材料報送與繳費
網上初審通過的人員,需在線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份),本人簽字并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攜帶發表的論文期刊(中國知網查詢不到)、繼續教育佐證材料等原件,于8月26日至9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報送至以下地址審驗并繳費,逾期不予受理。其余申報材料均通過系統上傳,無需遞交紙質版。
聯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區御道街56號正陽大廈8樓804室。
未盡事宜,按照江蘇省和南京市現行職稱政策執行。申報評審期間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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