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國防科工辦關于做好2024年度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蘇國防科工〔2024〕142號)要求,無錫市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即將開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和申報時間
1. 申報對象為在我市船舶與海工裝備行業企事業單位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2. 中央駐錫單位或外市駐錫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錫部隊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申報。
3. 中級職稱申報省國防科工辦僅受理省屬單位。因我市沒有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經與省國防科工辦協商,我市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中級職稱,按照規定流程報送省國防科工辦審核辦理。
4. 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6月11日至8月25日,逾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職稱申報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各市(縣)區工信系統職稱受理部門及有關單位按時做好申報人員材料的報送工作,9月7日前將經職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等紙質材料報送至市國防科工辦。
二、申報和評審條件
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執行《江蘇省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2號)。有關內容可在“江蘇政務服務-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旗艦店”網站“職稱申報”模塊下“公告查看”欄目中查詢。
三、有關政策要求
1. 申報人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2. 按照《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蘇職稱〔2021〕132號)的規定,在船舶與海工裝備行業生產一線崗位,具備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3.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符合工程職稱對應的職業資格,可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4. 有關“綠色通道”申報,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經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評審(“考評結合”除外),各地各部門及申報人所在單位應按照業績成果“高于破格標準”審核其申報材料。
5. 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可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6. 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負責對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初審,并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申報人須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公示證明材料。
四、申報方式及注意事項
1. 申報人訪問“江蘇政務服務-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旗艦店”網站,建議使用谷歌瀏覽器或360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登錄(頁面右上角),如未注冊江蘇政務服務,須先進行個人注冊后再登錄。首次填報選擇“職稱申報”模塊下的“信息錄入”,找到對應的申報職稱,點擊“在線辦理”按鈕,進行在線填報,再次錄入和信息修改請從“信息修改”模塊進入。
2. 申報人在填報前務必仔細閱讀“職稱申報”模塊下“公告查看”欄的《職稱申報操作指南》。所有附件材料均須原件掃描上傳(建議使用pdf格式),確實不能提交原件的,復印件須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再掃描上傳,嚴禁上傳涉密材料及敏感信息。
3. 申報材料按程序經各市(縣)區工信、職稱主管部門審核。審核通過的,各市(縣)區工信局匯總本地區申報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2份)統一報送。
4. 職稱評審收費按照省物價部門規定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評審收費要求執行。申報人可于9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登錄申報平臺,查詢初審信息并根據平臺提示網上繳費。
5. 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結果批文可在“職稱申報”模塊下“公告查看”欄下載,評審通過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按原報送渠道自行取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可在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自行下載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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