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度揚州市職稱評審工作總體部署,寶應縣工業工程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擬于10月召開會議,對申報工業工程(機械、冶金、化工、輕工、紡織)初、中級職稱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和考核認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凡在我縣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中從事工業工程(機械、冶金、化工、輕工、紡織)專業技術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專業技術人才,均可對照條件申報評審。
2.在我縣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且符合《關于開展2023年度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揚職稱辦[2023]7號)規定條件的可申報考核認定,學歷、資歷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報職稱評審的不得申報考核認定。
3.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呴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資格條件和要求
1.申報評審人員的資格條件桉照《江蘇省機械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7號)、江《蘇省冶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19號)、江《蘇省石油化工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9號)、江《蘇省輕工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1號)和《江蘇省紡織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16號)規定執行。申報考核認定人員根據《關于開展2023年度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揚職稱辦[2023]7號)文件規定申報(以上文件查詢網址見附件)。
2.落實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要求,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3.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在工業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具備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工業工程專業職稱。高技能人才申報時,在系統中須勾選高技能人才選項,填報證書等級。
4.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以考代評“的職稱除外)。其中,所學專業與從事專業一致人員,本科滿5年、大專滿7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所學專業與從事專業不一致人員,博士滿1年、碩士滿4年、本科滿7年、大專滿9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
5.目前職稱申報采取網上填報和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報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一體化系統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事項,點擊職稱評審申報進入申報系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評審人員選正常申報,考核認定人員選考核認定。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8月1日至9月10日,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時間為9月20日,逾期無法登陸。
特別提醒:申報基本信息頁面中的“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選擇“無”,“申報評委會“統一選擇“寶應縣工業工程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6.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評審材料。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7.中央駐縣單位或外省駐縣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專業技木人才,如需在我縣申報評審,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提交委托函,由揚州市職稱辦核準同意后受理。
8.相關部門審核要求。申報人員的基本情況、個人簡歷、工作業績、科研成果等材料,要在工作單位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作為申報材料之一,裝訂入佐證材料。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時效性,確認無誤后蓋章報送寶應縣職稱辦受理,有主管部門的經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再報送寶應縣職稱辦受理。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9.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許造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材料明細:
1.申報評審人員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兩份,此表從申報系統下載,A3紙正反打印,對折騎馬釘裝訂;
2.申報考核認定人員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申報表》一式兩份,同上;
(1、2項材料待評前公示通過后即可下載打印并準備紙質材料,通過評審后除通過人員申報表外,職稱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回,保存一年后銷毀。申報人員不要將證書相關原件放入申報材料中)
3.《寶應縣申報工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A3紙)》一份(見本通知附表);
4.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帶二維碼的學信網認證材料;近4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等證明材料;
5.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提供證書復印件;
6.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提供聘書復印件,企業申報人員提供勞動合同或聘書以及在申報單位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保證明;
7.繼續教育證書及有關接受業務培訓、學習等方面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積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2022年(含)以前的學時要求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8.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論文、論著等反映業績成果方面的材料;
9.所在單位公示佐證材料(單位布告欄公示拍照上傳申報系統、網上公示頁面截圖上傳申報系統);
10.申報人情況說明書上述材料除1、2、3項外,其它材料裝訂成冊作為申報附件,各單位在審查各類證件、證書、論文、業績等材料時需審查原件,審核人簽署與原件一致并簽名加蓋公章。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材料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二)部分申報材料注意事項:
1.專業技術工作總結要全面、客觀地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內容一般包括:基本情況(姓名、學歷、現職稱、工作經歷等)、開展工作情況(如設計、科研、產品開發、技術管理(改造)、試驗檢測等技術工作)、繼續教育情況(參加學術交流、培訓學習等)、取得業績(按類分述)、專業特長(經驗)、今后努力方向等。
2.業績成果材料上傳注意事項。對照《申報表》,提交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論文(附封面、主管部門和主辦單位介紹頁、目錄、正文等)、著作(附封面、出版刊號頁、編審人員說明、出版社出具的字數證明)材料。任現職以來的主要業績證明材料及輔助證明材料(包括工程(項目)組織設計、任命文件、協議合同、工程(項目)階段性報告、鑒定報告、獲獎證書、專利證書等)。
3.申報人情況說明書,須同時在一體化系統中“其他材料”中上傳。
四、申報材料裝訂要求
1.評審材料分兩冊裝訂:
第一分冊:各類證明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認證材料、資格證書、聘書、繼續教育證書、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及單位推薦意見。
第二分冊:技術工作總結、論文、論著、獲獎證書(個人獲獎證書)、成果鑒定書、業績等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后集中于一個材料袋內,材料袋及各分冊要有完好的封面和目錄(見本通知附表)。
2.考核認定材料不分分冊。請對照考核認定條件,將符合條件的有效佐證材料裝訂為一冊。其他與考核認定條件無關的材料無需提供。
五、材料報送時間、地點
申報材料由寶應縣職稱辦統一受理,并現場繳納評審費200元/人(支持微信或支付寶繳款)。
考核認定費用、申報時間、地點同正常評審。
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報送地點: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科(304室)。
六、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現行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本文鏈接:http://www.tiancaifz.cn/zcps/zjzc/3340.html
版權聲明:部分素材來自網絡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