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2024年度宿遷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中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申報范圍和對象
根據《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45號,以下簡稱“《資格條件》”)要求,參評對象為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具體包括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專職書記、副書記,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的專職人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中的專職人員,以及企事業單位中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的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關于中級職稱申報材料
(一)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二)申報人員按照要求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經人事職稱主管部門核實確認后,與《申報評審材料》卷宗一并上報。申報人員網上申報起始時間為8月15日,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15日。各縣(區)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9月25日。申報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10月10日。(職稱初定申報人員參看市職稱辦發布的《關于做好2024年職稱初定和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申報。)
(三)申報人員提供《2024年宿遷市思想政治工作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對象情況匯總表》(該表不裝訂,報送紙質和電子稿各1份)。
(四)申報人員提供裝訂成冊的《申報評審材料卷宗》,該卷宗從《申報人員個人誠信承諾》頁起,按順序編上頁碼,并將相關頁碼填入《申報評審材料目錄》。具體反映申報人員的專業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成果等卷宗材料如下。
1.申報人員個人誠信承諾。
2.經單位核實確認的《宿遷市申報思想政治工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5份,其中1份裝訂入申報評審材料卷宗,表中“單位推薦申報評審的綜合意見”一欄請按紅字樣式填寫(詳見附件)。
3.任期內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證明及擔任思想政治工作職務的任職通知復印件。
4.任期內年度考核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5.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提供任期內繼續教育成績單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6.現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7.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任職資格通知、聘書復印件。
8.任期內業務工作報告。
9.任期內專業理論知識要求和專業工作能力要求的單位考核評價材料原件。
10.任期內的案例分析報告2篇(每個案例在2000字以上,須單位蓋章確認)。
11.任期內符合規定要求的著作、論文、專業文章復印件(按資格條件要求的作品數量提供,需提供文章所在刊物封面、目錄及正文)。
12.任期內本人獲得的表彰、獎勵的決定文件復印件。
13.任期內本人直接負責(具體從事)的思想政治工作獲得表彰的通報文件復印件。
14.任期內符合破格申報評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15.縣(區)委宣傳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直單位人事部門審核材料情況證明。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復印件,須經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核實簽字并蓋章,注明“與原文件一致”及日期。申報材料按要求的順序、格式進行分類、整理、裝訂。
三、關于申報評審工作要求
(一)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履行公示程序,認真做好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宿遷市申報思想政治工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等,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員騙取推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會同市職稱管理部門視情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申報人員提供的申報材料必須字跡清楚(包括復印件字跡),證書印章齊全,以便在審核和評審過程中進行審讀辨認。
各縣(區)委宣傳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各市直單位人事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組織專人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認真核對原件材料,并簽字蓋章。
(二)根據省人社部門有關職稱申報評審誠信要求,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對通過學術造假、職業道德失范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三)根據《資格條件》第二十四條要求,2023年度申報評審未通過的人員,今年繼續申報評審,申報材料須增加《資格條件》相對應的新成果。
(四)報送的材料必須是擔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的材料。所附的論文及成果材料必須是本人撰寫。已使用過的材料不得重復使用。各單位在推薦上報參評人員材料前,必須經群眾評議。參加評議的人數須在15人以上,不足15人或測評結果群眾意見分歧較大者(贊成票超過二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者),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上級黨組織或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作出較為詳細的書面說明。參加民主測評人員須在《簡介表》相關欄目中簽名。
(五)對發文公布的全市具備思想政治工作人員中級職稱人員的資格證書以及市直部門和單位具備初級職稱人員的資格證書,均由申報人員自主上網打印電子職稱證書。
四、注意事項
(一)同級轉評須轉崗滿1年后方可申報評審,轉評后須工作滿1年以上方可申報高一級職稱,原資格年限連續計算,其業績成果需以思想政治工作專業為主。
(二)職稱申報紙質材料請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匯總審核后集中報送至市委宣傳部辦公室733室,不接受個人報送,須將《申報評審材料》卷宗封面打印粘貼至檔案袋表面,《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須用A3紙打印并騎縫裝訂,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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